[新聞]臨停全家超商被收500元停車費 女車主無奈

作者: medama ( )   2025-01-14 18:57:13
https://www.threads.net/@jamieisacoolgirl/post/DExJPl4yqEJ?hl=zh-tw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923135
臨停全家超商被收500元停車費 女車主無奈:當積陰德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5/01/14/4923135_1_1.jpg
全家超商公告使用規定,收取500元清潔費。(圖由民眾提供)
2025/01/14 15:23
〔記者洪臣宏/高雄報導〕高雄市一名女子將車子臨停在大社區某全家超商旁,未料離去
時被要求付500元停車費,她在網路上發文抱怨,第一次臨停超商還要被坑錢,感受很差
勁,無奈說「就當積陰德」,網友質疑「這種告示牌真的有法律效力嗎?」警方表示,臨
停處為私人土地,且店家已經公告,並未違法。
仁武分局今(14)日前往了解,經向區公所確認車輛停放處屬超商的私人土地;此外,超
商店長表示該處為私人土地,店家自訂私人場地使用規定,如騎士不在門市而停放機車,
違反使用約定者將酌收清潔費新台幣500元。
該女子PO文描述事發經過,她昨日下班後,將車子臨停沒畫紅線的店家旁邊拿晚餐,原想
再到該全家買飲料,沒想到回來取車時發現車子被花圃圍起來,然後有中年男子從店家衝
出來指她影響做生意,要求支付500元。
原PO說,停車時並沒有擋到其它車輛,僵持後還是付了錢,發票抬頭也沒打停車費,她停
的方向也沒標示要收500元,真的是莫名其妙,感受很差勁,想消費的興致都化為烏有。
網友說,「收500搶劫喔」、「強制罪了吧」、「投訴全家總公司跟轄區政府停管處,看
開立發票部分是否合法」,原PO回應,叫警察還做筆錄很麻煩,下班後只想趕快回家,
500元就當積陰德。
作者: Smallsh (Smallsh)   2025-01-14 18:58:00
暖 南部違停路邊都不見得要罰錢
作者: beast1969 (beast7619)   2025-01-14 19:07:00
進去買個飲料不行嗎?
作者: fman (fman)   2025-01-14 19:13:00
因為已有在明顯處公告了,還停會視為已同意,且說沒看到也說不過去,所以就當買一個教訓吧,不是什麼地方都可以停的
作者: s540421 (虫它虫它)   2025-01-14 19:14:00
佔便宜佔慣了不給佔還要氣噗噗
作者: rmoira (R)   2025-01-14 19:14:00
活該 自以為別人都要方便妳喔
作者: DogCavy (蒙面卡飛貓)   2025-01-14 19:15:00
很多人方便當隨便才會變這樣
作者: tue678 (~*幻風*~)   2025-01-14 19:23:00
有牌子放在那 還停下去 是沒在看 是給有在店內消費臨時停車 他取餐回來 也不知道多久
作者: adon0313   2025-01-14 19:30:00
本來就該繳
作者: TenRings (提姆傳奇)   2025-01-14 19:38:00
有公告 沒話說
作者: nicesky115 (好天)   2025-01-14 19:40:00
交通局:該超商沒有「停車場登記證」,依據「停車場法」規定,路外公共停車場或建築物附設之停車空間開放供「公眾」停車「收費」使用者,其負責人應訂定管理規範,向地方主管機關報請核備,領得停車場登記證後,始得依法營業,倘該商場附設停車場確有對未購物使用停車者收取費用,不論其收費名目,應依「停車場法」第25條及第26條規定向本局申辦停車場登記證,違者將依同法第37條規定處以3千至1萬5以下罰鍰。全家總部回應,該店停車收費做法,不合經營規範。已立即要求該店撤下告示,對受影響消費者將全額退還費用。
作者: lizardc1 (ce)   2025-01-14 19:46:00
全家老闆被交通局打臉
作者: bailan (Bailan)   2025-01-14 20:14:00
停車場要收費要符合法規,普通通常弄個牌子嚇人而已,真收了被弄大一定出問題啊。就像很多廟也不直接收,叫你捐香油錢之類
作者: sabbat (成雲)   2025-01-14 20:43:00
本來就是限定消費時停啊,難道買罐麥香能停一天
作者: IanLi (IanLi)   2025-01-14 20:52:00
沒這公告早就變刁民停車場了,停好停滿2另外能被圍是停多久...
作者: w71023 (Antares)   2025-01-14 20:54:00
用一罐麥香停一天的想法大有人在聰明的就是申請停車場合法的下去弄沒有照規章玩就是留人口舌
作者: EPIRB406   2025-01-14 21:05:00
申請還蠻麻煩的,本來就是給顧客免費,誰知道遇到不要臉的停很久,唉
作者: kabkglomr (硯硯硯)   2025-01-14 21:15:00
下次全家就會申請了吧 不然大家都亂停就好
作者: excercang (啦啦啦)   2025-01-14 21:26:00
不需要停車場登計,只要是私人土地,有公告都能收這種沒登記的,只要沒碰到車主的車就行所以可以用的方法就是把車圍起來,撞壞只會賠更多
作者: cutejoanna (金枝玉葉)   2025-01-14 21:30:00
我是覺得就看店家會不會做生意啦,像出去玩時常常停超商停車場去上廁所,也不是每家都會買個東西,如果店家計較那麼清楚,我是覺得著樣並不是很好。
作者: bailan (Bailan)   2025-01-14 21:42:00
全聯就是很多都有申請
作者: rushfudge (rushfudge)   2025-01-14 21:48:00
台女
作者: Catalyst (催化劑)   2025-01-14 21:50:00
高雄把車停路中間還不用付錢不是嗎
作者: a43164910 (寺杉伊六)   2025-01-14 21:50:00
如果真的付了 那就可以提告了
作者: AIRWAY1021 (哇啦嗚嘎阿喔)   2025-01-14 22:09:00
高雄停路中間打雙黃就好了還有警察幫忙顧車
作者: Czernin (朝陽烈日)   2025-01-14 22:18:00
如果有公告,那就沒有話說,是自己該注意才對
作者: excercang (啦啦啦)   2025-01-14 22:30:00
這店家的做法錯在他不該用全家名義,用私人名義就不會引發這些問題付了也告不贏的,私人土地最大只能投訴全家而已
作者: raistlin349 (Raistlin)   2025-01-15 00:04:00
XD
作者: jackygba (春天)   2025-01-15 01:34:00
私人土地有公告是一回事,但如果費用顯然有違常理,在法庭上一樣站不住腳
作者: UCCUplz (你看看你)   2025-01-15 02:19:00
他牌子放那個方向確實也看不到有看到就不會停了吧
作者: lowlow1980 (revenge)   2025-01-15 07:18:00
一堆低能法盲
作者: johan730220 (Johan)   2025-01-15 07:23:00
真是傻了, 都停了也不會進去買罐飲料算有消費
作者: dong531 (貓王)   2025-01-15 08:18:00
沒辦法,垃圾交通局一直在助長違停,反正打不贏就加入,現在的馬路是想停就可以停騎車開車的畜生太多,所以國家也變得這麼爛
作者: li72716 (Wu.)   2025-01-15 08:56:00
還有開發票XD 那品項要開什麼啊?
作者: rex7788 (胖東)   2025-01-15 09:00:00
你就進去買個東西啊,為啥要凹這個不知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道理嗎
作者: kakashi71 (zoro71)   2025-01-15 10:04:00
進去裡面買杯飲料或茶葉蛋不就好了?
作者: Ron51320 (貝貓道)   2025-01-15 10:35:00
南部台女X
作者: chuntin36 (小巴)   2025-01-15 12:38:00
停到被圍 自己都沒問題?
作者: eveno (eveno)   2025-01-15 12:59:00
自己問題啊怪誰
作者: QOO9142 (瓦樂詩)   2025-01-15 13:27:00
沒申請停車證,那就不能收費啊
作者: lirick42 (卡賓depon)   2025-01-15 13:40:00
不說這是停車場沒事 說了就依停車場規定走不說走民法,說了就照停車場辦法走
作者: darvish072   2025-01-15 14:19:00
可悲台女
作者: DragonRai (TestPilot)   2025-01-15 15:35:00
上面不要亂說,你把人家的車用障礙物圍起來是違法的就算別人在你的土地上未經允許擅自停車,也不代表你有公告啥就能實施不要不懂法律就隨便誤導網友,一堆人會傻傻就信像那種賣場貼個公告說損壞、偷盜商品賠一百倍在法律上都是無效的不過台灣從來就不是法治國家,從上頭就不遵守法律,所以.....
作者: dragon6 (阿龍)   2025-01-15 16:01:00
收取費用,應先向當地交通主管機關申請相關許可,取得停車場登記證後,方可合法收費。
作者: im31519 (風水似月)   2025-01-15 17:05:00
全家都沒有法務部門可以諮詢嗎?照這種收法 每個私人土地只要貼個公告就變收費停車場?
作者: red2010 (紅)   2025-01-15 17:46:00
停很久才會被盯上吧
作者: ToMobaby (想著皮皮就是幸福)   2025-01-15 18:16:00
我家附近的全家也是很怕人停車 看評論說20分鐘店長趕走了21台車 突然覺得這些店長是不是太閒
作者: exyu (yue)   2025-01-15 18:44:00
當你去全家想買東西 結果找不到地方停車 就會覺得那幫臨停的很機車 有更機車的是 明明看到有人停機車 在店內購物 他還能把車子停在你車子後面 當你想走的時候 X的 被擋住 出不去= =所以你不買東西 跑去臨停店家前面 完全不想同情積啥陰德(翻白眼)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25-01-15 20:25:00
法盲真的很多XDDD笑死
作者: Armour13 (鎧甲)   2025-01-15 21:24:00
南部不是馬路上隨便停就好了嗎
作者: spp782002 (3M)   2025-01-15 23:25:00
是收清潔費又不是停車費
作者: jakkx (風藍)   2025-01-15 23:50:00
20分鐘內趕走21台車,這些車主技術高超啊
作者: tommy123310 (tommy)   2025-01-16 10:59:00
私人土地建議收兩億,只要有一台中招就不用工作了,收五百的眼界也太小
作者: error123 (error)   2025-01-16 17:58:00
進去買個飲料都不會
作者: passenger10 (こばやし)   2025-01-16 19:33:00
....還要申請 哪活動時一堆臨時臨時停車場應該不是每交通局根本也超廢
作者: hsin1106 (過於喧囂的孤獨)   2025-01-16 20:17:00
認識的全家前面就變附近民眾的停車場,不給停還會打電話客訴,最後全部花盆圍起來大家都不要停。
作者: takamiku (頑張!!!)   2025-01-16 21:54:00
停人家店面還不消費有夠白木 隨便買茶葉蛋還飲料都不會
作者: pocketer (哈哈)   2025-01-16 23:12:00
有公告就別嘴了,規則寫得清清楚楚
作者: chromate ( )   2025-01-17 22:33:00
台灣不是法治國家?所以我們是像中國那樣,去公家機關辦事還要賄賂送禮才有人要理你是嗎?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25-01-18 20:58:00
誰說有公告就合法..
作者: dragonfly667 (沙漠蜻蜓沒有MEGA)   2025-01-19 18:17:00
地點正確
作者: Umaibou (瘟疫青年)   2025-01-20 00:35:00
ptt真的一堆不酸南部會死的柵欄仔邪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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