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漫吐板主的立場來做個回應
當時在文章下聲明其為非法文章的是我,咪寶板主只是贊同並執行我的判斷而已
因此由我來作答辯吧
原文章如下:
作者 hanmas () 看板 Suckcomic
標題 Re: [少年] 吐鋼鍊 吐鋼鍊 吐鋼鍊
時間 Tue Apr 13 21:19:26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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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太過衝動 做出了不正確的發言
是我的失誤
我就用正確的方式回一篇吧
作者:
xxxer 2010-04-13 21:20:00推 不過要檢舉是要到檢舉區吧- - 板上沒在po檢舉文的.......或者直接寄信給板主~另外,板規的規定,可以先行請原PO修文或刪文 若原PO不接受,板主得逕行刪文~現在看板主怎麼辦吧喔 但板上PO檢舉文 符合板旨板規嗎? 板規的規定,基本上PO文 是吐文或護航文 卻不包括檢舉文喔此例一開 是不是以後會造成板上 直接戰檢舉文 請板主明鑒
作者:
hillku (いつでも微笑みを)
2010-04-13 21:27:00你不喜歡寄信檢舉 可是這篇不合板規規定啊
作者:
xxxer 2010-04-13 21:29:00了解 抱歉 如造成原PO不舒服,也抱歉<(_ _)>
作者:
xxxer 2010-04-13 21:32:00改黑暗就可以討論板務文了 我覺得還不錯 但卻又延申出一個問題:那我的原文是不是改黑暗標題,就可以逃避板規5-2,5-3?
作者:
megalord (我要拯救世界)
2010-04-13 21:38:00結果我寫那麼常一串還是沒用處 罷了 不如歸去
作者:
paladin90974 (èŠæ¨‚ä¸ãƒ‘ラディン)
2010-04-13 21:38:00歸去也要記得生第七回阿~~~~(爆
作者: mayacafe (艾維) 2010-04-13 21:39:00
M大,變了心的人就像泰山的頭髮一樣回不來啊~(嘆)
作者: mayacafe (艾維) 2010-04-13 21:40:00
(泰山:X!干我什麼事!###)
作者:
j022015 ( ˊ ﹀ˋ)
2010-04-13 21:57:00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yans1230 (盒子) 2010-04-13 22:19:00
PO出來給板友判斷也未嘗不好,如果私信給板主,板主受理但公告未說明檢舉者,這樣豈不是又會被誤解為板主的一己之見,到時候被批鬥的還是板主
作者:
xxxer 2010-04-13 22:20:00回樓上 而非回原PO~但凡事有利必有敝~這次的水桶,若不是有板友跟著插嘴 這個水桶,其實板主根本原先並沒有判啊.......
作者:
gimtama (方漢聲)
2010-04-13 22:23:00妹嘎路的面子果然比不上弘法呀.....(嘆
作者: highsun 2010-04-13 22:36:00
這比較像版友互掐而不是戰版主吧 mega大不要灰心(??)
作者:
gimtama (方漢聲)
2010-04-13 22:45:00板友戶掐到最後還是要給板主添麻煩呀~
這叫板務文嗎?置底檢舉區並不是放著好看的這篇我先寄回我信箱,一小時內不自刪我會刪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