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t097231 (喝不膩的綠茶)》之銘言:
: 也就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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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檢舉>板主未處理(經過數天)>
: 私信或suckcomicBM板發文提醒板主(經過三天)>
: C_CenterWork板發文檢舉(該板主在三天內答辯)>
: 後續處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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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提出的 人身攻擊 檢舉,即使成立不過水桶七天。
: 在板主擺爛的情況下,跑上述流程超過七天非常多...
: 這種制度真的合理嗎?至少我是感到心寒,
: 而且判決時間也沒有限制。
: 再來漫吐板自己有設『置底檢舉中心』
: 卻還要檢舉人私信或到suckcomicBM提醒板主處理?
: 那設置『置底檢舉中心』的意義何在?
: 被檢舉人 隨便罵一罵花不過幾秒,
: 檢舉人 卻要花數倍的時間去提醒、等待板主回應?
現實世界走法律程序,不也曠日廢時?
更何況PTT的板主、組長還沒領你繳的稅呢
我前面說過,板主沒有義務一直待在站上處理板務
而且判定是否有人身攻擊,也不是你說有就有,還要有通盤的分析考量
可能板主之間也意見也會有分歧需要討論
而不是你覺得板主一個禮拜未處理,就是罪大惡極
當然PTT有限制板主不得超過一定期限未上站
基本上按照我的立場,判定板主失職也要到這個期限
沒有處理,本來就有可能是在討論中、審議中
如果你覺得你的權益受到損害,本來就該跟板主先溝通詢問進度
直接用板主蓄意不處理這頂帽子戴上去,正常的板主也不想和你好好溝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