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法學大意的相關問題

作者: hmnc (香菜黨終身黨工)   2014-07-17 16:32:06
※ 引述《hmnc (馬刺今年得冠軍)》之銘言:
: 最近無意間在《法學大意》這科看到了(?)這樣的問題
: 雖然這裡不是國考版 不過我還是忍不住想要發問一下
: 這些問題可能會雷到金田一新劇情(?) 這裡就先說聲抱歉了
以下公佈「原po版本」答案
: 1.( ) 氏家老師、秋子同學對於獄門塾中某六位學生因故心生怨忿。此時高遠遙一
: 出面設計殺害此六人之殺人手法,接著氏家老師排定學生課表、設計監造
: 『獄門塾』以及將學生由「月光莊」帶到「太陽莊」以製造不在場證明,並同
: 時由氏家老師、秋子同學動手將此六人殺害,爾後氏家、秋子果然使用其殺
: 人手法&不在場證明殺害此六位學生。試問高遠、氏家、秋子成立何罪?
: A.高遠遙一成立殺人罪幫助犯,氏家老師、秋子同學成立殺人罪共同正犯
: B.高遠遙一、氏家老師成立殺人罪共同正犯,秋子同學成立殺人罪幫助犯
: C.高遠遙一成立殺人罪教唆犯,氏家老師成立殺人罪正犯,秋子同學成立殺人罪幫助犯
: D.高遠遙一、氏家老師、秋子同學皆為殺人罪共同正犯
◎正犯 :在犯罪活動中,可掌握犯罪是否發動或如何進行者。
◎共同正犯:二人以上實施犯罪,皆對犯罪事實發生產生實質支配
(皆可掌握犯罪是否發動或如何進行)
◎幫助犯 :依實務見解,指基於他人犯罪之意思,而從事「非構成要件」行為者。
(24.07決議)亦即對犯罪構成事實發生助力,但不具正犯支配程度者。
◎最高法院判例:25年上字第2253號
現行刑法關於正犯、從犯之區別,本院所採見解,係以其主觀之犯意
及客觀之犯行為標準,凡以自己犯罪之意思而參與犯罪,無論其所參
與者是否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皆為正犯,其以幫助他人犯罪之意思
參與犯罪,其所參與者,苟係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亦為正犯,,必
以幫助他人犯罪之意思而參與犯罪,其所參與者又為犯罪構成要件以
外之行為,始為從犯。
http://mywoojda.appspot.com/j5s/j5s?id=2905
氏家、秋子:二人實施犯罪,皆對犯罪事實發生產生實質支配 (共同正犯)
高遠遙一:設計殺害此六人殺人手法
(以他人犯意,參與犯罪構成要件行為)
依照最高法院25年上字第2253號判例 亦為正犯
本題答案:D
: 2.( ) 海棠同學深知藍澤同學罹患某罕見疾病,必須定時服用某藥物否則有性命之
: 憂,亦知情秋子同學對藍澤同學有深切關心&不知藍澤同學身罹罕病。以此
: 海棠同學以"給藍澤同學一點教訓"的犯意,矇騙秋子同學「藍澤每天都在施
: 打不明藥物可能危及健康,只有妳才有辦法救他」令秋子信以為真,秋子因
: 此將藍澤每日施打的某藥物調包成其他藥品,導致藍澤同學病症發作時無藥
: 可打,不幸身亡。試問海棠同學、秋子同學成立何罪?
: A.海棠同學成立過失致死罪,秋子同學無罪
: B.海棠同學、秋子同學皆成立過失致死罪
: C.海棠同學成立殺人罪正犯,秋子同學無罪
: D.海棠同學成立殺人罪正犯,秋子同學成立殺人罪幫助犯
◎殺人罪必為故意犯
◎殺人罪
作者: justeat (小玉)   2014-07-17 16:43:00
設計是怎樣?出張嘴還是幫忙弄到好?
作者: hmnc (香菜黨終身黨工)   2014-07-17 16:46:00
高遠比照教唆犯標準 其他二人有作就有犯罪 二人沒做就沒罪
作者: QBian (小妹QB子)   2014-07-17 16:46:00
QB那題呢
作者: hmnc (香菜黨終身黨工)   2014-07-17 16:48:00
殺人手法亦屬犯罪構成要件 (高遠沒設計手法 其他二人沒法犯案)
作者: kirimaru73 (霧丸)   2014-07-17 17:30:00
答案:C (燒)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4-07-17 18:20:00
法學大意有上到這麼深喔? 這應該是刑法總則的範圍了
作者: gm79227922 (mr.r)   2014-07-17 18:21:00
確實是 感覺以法學大意的難度來說還蠻高的
作者: SCLPAL (看相的說我一臉被劈樣)   2014-07-17 19:17:00
法大的實例題,基本定義要很熟.另外有些題目會出的很怪= =\0.0/ 完全對耶 可以讓我當公務員嗎
作者: ocean11 (深海)   2014-07-17 19:34:00
出去看了一下,沒走錯板呀,竟然不是在法學板 wwww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4-07-17 20:56:00
有點要抗議耶XD 如果從原作看,高遠根本不需要討論就是共同正犯ww 而後面你改寫成僅出面設計計畫 這中間差距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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