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雨港基隆在對岸應該也很有市場

作者: superpai (超級白)   2014-07-28 23:49:54
※ 引述《kuku321 (halipapon)》之銘言:
: 以同人場的觀點 你掏作品我掏錢 就是這麼單純的事情
: 現在台灣"職業"同人的比例已經越來越高 有邁向日本的趨勢
: 一堆職業同人出一堆東西賺大錢 跟基隆搬周邊搬贈品 募款 好像也沒太大差別
雖然說參與者眾之後原始精神會稀釋,但是同人場正巧就是個
交易不只是單純商業交易的典範,被你拿來當做純商業交易的例子也蠻令人無言的
講難聽一點,要是同人場的「精神光環」沒了,同人場只是個
盜版偽作的交易場而已,就是因為同人場不是你掏作品我掏錢這麼單純
同人誌才能一本才32頁就賣個150~200,也不會沒事被原廠抄家
: 人家稻船Mighty no.9拿了多少錢
: 你叫他公布資金流向他是會鳥你喔
: 大家只要知道 每個資金門檻一過 遊戲就多一個女角 遊戲就多一個王
: 大家很爽 就一直掏錢捐
: 另外你掏600可以拿到數位板遊戲 掏1500可以拿CD
: 掏3000可以拿衣服 掏100000可以跟稻船泡茶聊天
: 大家也很爽 所以一樣拼命捐
: 誰CARE錢去哪了
Mighty no.9 是在 kickstarter.com 上募資的,kickstarter.com也算是
募資網站的始祖了。看看他們自己的What is Kickstarter? 一下好嗎
https://www.kickstarter.com/hello
6. Backing a project is more than just giving someone money.
這句我想就不用翻譯了
以及重點
4. Creators keep 100% ownership of their work.
沒錯,會有像你這樣認為所有交易都只有金錢交易商品的人。
但是還有很多平台是聚集願意用金錢「交易」愛,夢想等等「精神」的人
同人場,kickstarter,flyingV 就是這樣的地方
就像在車站賣口香糖的阿媽,以前大家會因為「愛心」而多掏錢
但是一旦被大家發現阿媽其實房產很多,大家就不會再掏錢了
其他真正需要愛心的阿媽也被連累
又好像以前大家看到車禍一定會停下來幫忙,但是卻被少數亂告的家屬
破壞了
只是少數人,卻破壞了原本人與人之間的信任
你不在意這些精神,但是喜愛這些平台的人,很重視這些精神
希望這些提案是因為有愛,夢想而來。而且因為愛與夢想不能證明
有沒有愛跟夢想最重要的靠的也是「信任」,信任來的人
都是有愛而來。
所以一旦有提案被發現「道德」上有問題,大家的反應就很大
就像假乞丐跟詐騙非常令人討厭
這些個體因為破壞信任,墊高了整體的交易成本
不過,我想在這邊很多人不理解也不是沒有原因的
kickstarter.com 也說: 5. Creative works were funded this way for centuries.
不過我怎麼想都覺得漢文化沒這回事。
作者: sdfsonic (S音)   2014-07-28 23:52:00
推這篇 說出我疑慮的點
作者: f222051618 ( 珍 珠 奶 茶 )   2014-07-28 23:53:00
推這篇跟lordmi的文章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4-07-28 23:54:00
我是覺得跟他們說這些募資不只是錢的因素沒什麼用...
作者: Asakura1397 (i肝→)   2014-07-28 23:54:00
淚推最後一段....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4-07-28 23:55:00
反正他們也認為那個募資真的只是為了做週邊的USB碟了
作者: LittleJade (TKDS)   2014-07-28 23:55:00
推夢想
作者: Swallow43 (絕對領域命者)   2014-07-28 23:55:00
推這篇
作者: tot9221 (江城子)   2014-07-28 23:55:00
淚推這篇
作者: ssarc (ftb)   2014-07-28 23:57:00
說穿了大家支持的是「愛」與「台灣遊戲」而不是木製隨身碟
作者: tot9221 (江城子)   2014-07-28 23:57:00
看到有人覺得有說做USB版本就算公開金流,我都快哭笑不得
作者: Roobamm (軍階:中士 >>)Zerg好可愛)   2014-07-28 23:57:00
結果實際上支持到木製隨身碟wwwww
作者: ssarc (ftb)   2014-07-28 23:58:00
帳面上來說,他的確是台灣人做的遊戲沒錯,題材也很獨特
作者: david10ne (大胃汪汪)   2014-07-28 23:58:00
USB要起飛啦!
作者: Rain0224 (深語)   2014-07-28 23:58:00
今天那篇千呼萬喚說明後,官方後續對這方面大概不會更多
作者: a21802 (NEC)   2014-07-28 23:58:00
木製隨身碟是要多少成本啦
作者: Roobamm (軍階:中士 >>)Zerg好可愛)   2014-07-28 23:58:00
要進化成4.0啦~~~~
作者: adolfal007 (蒼青)   2014-07-28 23:58:00
雖然我想說當初那募資怎麼看就是在講要做個遊戲隨身碟
作者: dephille (一鍼同體!全力全快!)   2014-07-28 23:59:00
有些東西不是圈內人的講了也沒什麼用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7-28 23:59:00
神坦USB(?)
作者: adolfal007 (蒼青)   2014-07-28 23:59:00
「我不想繼續用普通的光碟裝遊戲了! 那就來用USB.」
作者: ssarc (ftb)   2014-07-28 23:59:00
嘛,有那麼嚴重嗎? 我不CARE,所以我還好
作者: Rain0224 (深語)   2014-07-28 23:59:00
著述了吧,不關支持或質疑,剩下來的也只有看這個遊戲能
作者: a502152000 (欸五)   2014-07-29 00:00:00
JOJO 我不當隨時碟啦
作者: adolfal007 (蒼青)   2014-07-29 00:00:00
是募來做遊戲,嗯...所以也不能講甚麼
作者: Rain0224 (深語)   2014-07-29 00:00:00
不管 (上面推文修正 @@
作者: Roobamm (軍階:中士 >>)Zerg好可愛)   2014-07-29 00:00:00
小小的隨身碟裝著大大的夢想! 好USB,不贊助嗎?
作者: joy3252355 (九月 ~*)   2014-07-29 00:01:00
作者: david10ne (大胃汪汪)   2014-07-29 00:01:00
就看法問題吧 有部分人認為這錢會造成對台灣遊戲的不信任
作者: chihuai (由衣姬我的嫁~~)   2014-07-29 00:02:00
目前官方都出來澄清了,道德疑慮甚麼的應該也消除了吧
作者: david10ne (大胃汪汪)   2014-07-29 00:02:00
另外一部分認為這只是買遊戲的錢
作者: ssarc (ftb)   2014-07-29 00:02:00
姑且不論別的,他肯賭上貸款萊做遊戲,我就很佩服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4-07-29 00:02:00
做成藍白碗胖茲可以安裝遊戲不就好了
作者: ssarc (ftb)   2014-07-29 00:03:00
至於商業合作和募資.....這才是台灣做遊戲的人應該學的
作者: a502152000 (欸五)   2014-07-29 00:04:00
只支持本體.....和薄本
作者: lordmi (星宿喵)   2014-07-29 00:05:00
我那篇簡簡單單可是就是有人還是覺得被騙也無所謂市場爛掉
作者: FF14 (太十四)   2014-07-29 00:06:00
遊戲900+usb600=1500, 我覺得其實沒什麼問題
作者: lordmi (星宿喵)   2014-07-29 00:06:00
也無所謂反正反對都是別有居心blahblah,那還有什麼好說(笑
作者: zseineo (Zany)   2014-07-29 00:06:00
推這篇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4-07-29 00:07:00
把你們這二篇m起來好了
作者: ssarc (ftb)   2014-07-29 00:08:00
嘛,善盡告知之義務,之後接不接受就是看別人了
作者: lordmi (星宿喵)   2014-07-29 00:08:00
對認真的人取笑對取巧的人鼓掌這就是普世價值那我也認了
作者: ssarc (ftb)   2014-07-29 00:09:00
以成敗論英雄
作者: al0807 (大番薯)   2014-07-29 00:09:00
反正會讓我有疑慮的我就不會乖乖去掏錢,這是很簡單的道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4-07-29 00:09:00
沒必要m吧,爭議文章串單m幾篇文很容易被申訴...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4-07-29 00:09:00
@lordmi 其實台灣的風氣好像真的就是如此...(苦笑
作者: dephille (一鍼同體!全力全快!)   2014-07-29 00:09:00
USB這本來就沒什麼問題...Kickstart分層給貨也很普遍
作者: mmrhahaha (呆)   2014-07-29 00:09:00
你自己也下來戰的文章m偏自己論點的文不太好吧?
作者: lolix (toy)   2014-07-29 00:09:00
同人廠也有商業攤啊?更何況雨港基隆又不是盜作
作者: dephille (一鍼同體!全力全快!)   2014-07-29 00:10:00
問題一直都在名正言順否而已
作者: al0807 (大番薯)   2014-07-29 00:10:00
色地帶讓我覺得不舒服,就那麼簡單。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4-07-29 00:10:00
瘋法你就別M近自己觀點的文了 會有不客觀的爭議...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4-07-29 00:10:00
偏自己論點? 這二篇都是在談募資平台的理念
作者: MayBeSoft (小小瑜兒)   2014-07-29 00:10:00
版主自己下來討論的最好別M,立場會被抓出來定。 
作者: Jackalxx (次等豺狼)   2014-07-29 00:10:00
主題沒跟, 純推這篇內容XDD
作者: MayBeSoft (小小瑜兒)   2014-07-29 00:11:00
因為之前有過前例,是小建議。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4-07-29 00:11:00
你可以多找一個版主討論值不值得M 至少有個客觀版主背書
作者: mikeneko (三毛貓)   2014-07-29 00:11:00
我不懂的是雨港基隆團隊已經罪證確鑿用募來的資金出國還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4-07-29 00:11:00
那些人要找我麻煩還不缺理由嘛! 想那麼多做什麼
作者: david10ne (大胃汪汪)   2014-07-29 00:11:00
這2篇蠻值得的 另外瘋法立場一開始就很確定了
作者: weiyilan (ヒメアマ)   2014-07-29 00:11:00
因為你有跳下來戰過,M了落人口實
作者: mmrhahaha (呆)   2014-07-29 00:11:00
那是你覺得
作者: f222051618 ( 珍 珠 奶 茶 )   2014-07-29 00:11:00
沒差 我去置底推薦這兩篇 ( ′_>`)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4-07-29 00:11:00
真的想m文就整串丟進歷史精華區去,省得自找麻煩
作者: ssarc (ftb)   2014-07-29 00:11:00
歡迎來到笑貧不笑娼的現代社會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4-07-29 00:12:00
這二篇推的人也不少...有啥問題?
作者: MikuKing (初音王)   2014-07-29 00:12:00
別傻了...怎麼可能去M打自己臉的文章....
作者: a502152000 (欸五)   2014-07-29 00:12:00
m文有這麼嚴重嗎 又不是收精華區
作者: tot9221 (江城子)   2014-07-29 00:12:00
結果樓上打自己臉了 lol我說樓樓上*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4-07-29 00:13:00
這串文是討論爭議,不是理念講解,要m就整串收進去
作者: MikuKing (初音王)   2014-07-29 00:13:00
不過M文本來就是歸版主主觀判定,他說是好文就是好文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4-07-29 00:13:00
精華區又不是我管的...要不要收又不是我說了算...
作者: MikuKing (初音王)   2014-07-29 00:14:00
所以這種M法,也事情有可原啦 人嘛^^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4-07-29 00:14:00
不然後進看到單兩篇文標題跟內容落差太大會無法理解意義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4-07-29 00:14:00
kinghtt大...標題可以改的 = =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4-07-29 00:15:00
米哭你自己小心XD 方丈可是...
作者: LittleJade (TKDS)   2014-07-29 00:15:00
要是覺得哪篇也該m可以去置底推薦啊
作者: lordmi (星宿喵)   2014-07-29 00:15:00
MK你窮追不捨到這裡來分明是想逼我們吃宵夜嘛
作者: mmrhahaha (呆)   2014-07-29 00:15:00
那mikuking那篇推文也爆多的,幹嘛不m?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4-07-29 00:15:00
要改標題幹嘛不另開新文章用 ACG募資理念與需知 重發就好?
作者: zseineo (Zany)   2014-07-29 00:16:00
你覺得MK那篇文該M去推薦啊
作者: al0807 (大番薯)   2014-07-29 00:16:00
我只覺得對有人遊走在灰色地帶還要討貞節牌坊這件事很反感
作者: LittleJade (TKDS)   2014-07-29 00:16:00
要是覺得哪篇也該m可以去置底推薦啊
作者: MikuKing (初音王)   2014-07-29 00:17:00
千萬不要覺得會有版主想去M打臉文=.= 每個版都一樣...
作者: al0807 (大番薯)   2014-07-29 00:17:00
法律沒有規定不代表這是對的,同理雖然無罪推定我們不能說
作者: al0807 (大番薯)   2014-07-29 00:18:00
他有錯,但是總可以懷疑吧?總之這樣就已經失去信任了。
作者: MikuKing (初音王)   2014-07-29 00:18:00
或許會被人詬病被人有微詞,但這就是版主的權力囉
作者: Asakura1397 (i肝→)   2014-07-29 00:19:00
某篇? 那ID幾乎被當梗了 根本吃飯聊天打屁用吧wwwww
作者: Dinaya (狄娜雅)   2014-07-29 00:19:00
推你!!
作者: al0807 (大番薯)   2014-07-29 00:19:00
至於要怎麼想本來就是主觀認定,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
作者: zseineo (Zany)   2014-07-29 00:19:00
有人覺得那種文該M啊 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7-29 00:20:00
推 有些交易是不只有商品與金錢,還有信任與愛。
作者: im155077 (益)   2014-07-29 00:20:00
米哭轉型了嗎,跟以前印象不同
作者: TURNA755 (KAWABANGA)   2014-07-29 00:21:00
精神不能當飯吃啊啊啊啊 限定版弄成募資回到了一個很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4-07-29 00:22:00
他進的不是水桶,是精神時光屋
作者: TURNA755 (KAWABANGA)   2014-07-29 00:22:00
SOLID的經營方式,我覺得這種錢<->服務 的方式才是健康
作者: zseineo (Zany)   2014-07-29 00:23:00
沒吧 他講話就這樣啊XDD
作者: haha99 (哈哈久久)   2014-07-29 00:23:00
前面PO了500篇廢文 就是要在這時噱到你這老狐狸
作者: potionx (YEN YUAN-YEN)   2014-07-29 00:24:00
m文這樣歪對嗎?認真點!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7-29 00:25:00
問題點就是募資平台上的說明是不是如此呢?
作者: a502152000 (欸五)   2014-07-29 00:25:00
就遊戲加價購買限定隨身碟咩 我還以為是集資呢
作者: mmrhahaha (呆)   2014-07-29 00:27:00
一串英文各自表述
作者: FF14 (太十四)   2014-07-29 00:30:00
其實我覺得這篇根本不值得M, 也就是引述一些英文網頁上寫的東溪而已, 但是要不要想想, 歪國人可是最會講場面話的?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4-07-29 00:31:00
我覺得樓上針對版友酸文比這篇介紹國外募款精神文值得M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4-07-29 00:31:00
因為這些話很多人根本沒想過
作者: KimJongUn (金正恩)   2014-07-29 00:32:00
漢文化一堆例子啊 以前諸侯巨賈就喜歡養一堆食客 其中不
作者: FF14 (太十四)   2014-07-29 00:33:00
說真的, 我不太會認ID, 我只認得天劍和寧寧而已
作者: KimJongUn (金正恩)   2014-07-29 00:33:00
乏喜愛舞文弄墨之人 如果沒金主的金援 很多作品不會問世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4-07-29 00:34:00
即使沒針對版友 我還是認為下面酸文比這篇介紹國外募款文值得M 我支持M下面那篇文
作者: david10ne (大胃汪汪)   2014-07-29 00:35:00
又壞掉了 要找大拉芙修嗎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4-07-29 00:36:00
這篇只是引述英文網頁上寫的東西而已 只是歪國人場面話哪有下面台灣人心裡的話值得M呢
作者: Fate1095 (菲特)   2014-07-29 00:36:00
版主當然m他喜歡的文..
作者: FF14 (太十四)   2014-07-29 00:38:00
順便說, 其實我是美國人(應該沒需要秀我的SSID吧?)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4-07-29 00:38:00
不衝突啊 難道你沒有中華民國國籍嗎?
作者: FF14 (太十四)   2014-07-29 00:40:00
難道一定要有台灣國籍? (為啥連這都要質疑我啊?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4-07-29 00:41:00
沒台灣國籍 我支持M下面文論點就少一個了 所以只是問問
作者: al0807 (大番薯)   2014-07-29 00:41:00
然後哩?這關國籍啥事?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4-07-29 00:42:00
我也很好奇 這關美國人啥事不是在提M文的價值嗎
作者: bm200300127 (逼M)   2014-07-29 00:43:00
這篇提到精神價值的問題 很多人忽略甚至不計阿..
作者: NightDream08 (夜夢ND)   2014-07-29 00:44:00
不管其他的,純推本文對同人場的觀點。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4-07-29 00:45:00
嗯 FF14 今天是真的有點氣急攻心了 態度不太好我道歉不應該這樣開地圖砲的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4-07-29 00:53:00
果真被打爆的不敢M 只M意見相同的 飛音說得好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4-07-29 00:55:00
我期待下面被M的理由是因為你被我回得無法反駁耶 XD不過我是認為這篇有價值 但是M不M還有爭議啦...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4-07-29 01:00:00
飛音,我是懶得回你,因為你連四種基本公司形態都沒搞懂阿今天講到股東不一定代表一定是證交法所管轄的 而你提郭董則是必然要接受證交法拘束 當然是你用郭董這邊用錯了至於某些還拿非營利來舉例質疑搞笑 當然就更不值得一提了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4-07-29 01:03:00
我那邊談的是募信任 募款不受法律條文限制要提供金流當然是募信任 就算強如郭董被規定要照證交法交財報也是會在股東會上鞠躬道歉說公司股價直直落被法律規定的郭董都知道要搏感情 我不認為我引郭董有錯如果真的照前篇文講的無關信任 郭董幹嘛鞠躬道歉?上台財報照稿念一念就下台啦 誰管你啊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4-07-29 01:06:00
別鬧了 今天要如果沒法律限制他 你以為他還會理股東會?都可以講出那種沒到多少額度沒資格跟我說話的人耶XDDDD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4-07-29 01:06:00
有法律限制郭董要鞠躬道歉嗎?還是他鞠躬道歉時有挑多少額度以上的人他才對著道歉??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4-07-29 01:07:00
下面那篇看過 你還會覺得他道歉是真的再說吧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4-07-29 01:07:00
我想並沒有吧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4-07-29 01:08:00
我想如果他一切都照法律來不甩信任這回事 根本不用道歉連假裝搏感情都不用 不是嗎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4-07-29 01:11:00
這就是為啥他是手腕高明的商人 我們只能在這裡發文的區別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4-07-29 01:11:00
手腕高明的人懂得用任何手法博取股東的信任 不衝突啊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4-07-29 01:12:00
講信任我只能說他在鴻海創設坑殺了很多散戶 要信任?他只會對有錢的大股東信任或照法律走 根本不甩你小戶的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4-07-29 01:13:00
對郭董有利的信任他會試圖保留 無關痛癢的就隨意捨棄
作者: tot9221 (江城子)   2014-07-29 01:13:00
那顯然是另一回事吧...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4-07-29 01:13:00
去查查為啥每年股東會 阿土伯都要槓上郭董吧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4-07-29 01:14:00
真要照郭董想法 你又沒出資贊助雨港基隆,你卻要他說明?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4-07-29 01:15:00
這並無法推翻我舉證"投資這件事含有信任在內"的說法吧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4-07-29 01:15:00
拿股份有限公司這種來偷換本篇出資要求說明根本不合理重點就是你拿股份有限公司的規格要求 合理嗎?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4-07-29 01:16:00
我說過了 概念是出資贊助=>股東 這個時候就被換掉的
作者: tot9221 (江城子)   2014-07-29 01:16:00
郭董跋扈不是新聞了,我一直想到他拿鞋丟人的畫面ww
作者: LunaDance (s;omo;pbrupi)   2014-07-29 01:16:00
贊助跟投資根本不能類比 贊助是沒有股東權益的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4-07-29 01:16:00
而且作者也被你們鬧到出面說明 還是有人繼續質疑 這哪招?那個偷換我有說他沒錯嗎? 只是你卻繼續加重 問題才大吧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4-07-29 01:18:00
flysonics:出錢當股東是為營業者賺錢後可分股利 運作機
作者: LunaDance (s;omo;pbrupi)   2014-07-29 01:18:00
說老實話這個不就是對方沒有按照你心中的理想行動而已嗎
作者: LunaDance (s;omo;pbrupi)   2014-07-29 01:19:00
何況贊助並沒有讓你能影響對方經營的權利
作者: FF14 (太十四)   2014-07-29 01:19:00
大大們, 別吵了, 有人搶到那個1500usb特典的可以轉讓給我嗎?要供獻給我女友的, 非常感謝 <(_ _)>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4-07-29 01:20:00
囧 我的沒有USB特典 有了也不會讓出來XD
作者: mmrhahaha (呆)   2014-07-29 01:20:00
4. Creators keep 100% ownership of their work.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4-07-29 01:20:00
你反駁他? 結果你卻延續甚至換成股份有限公司股東 何解?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4-07-29 01:21:00
說到底你也是跟他是一樣阿XD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4-07-29 01:21:00
我都反駁他了 怎麼會跟他一樣...他概念上就是股東 我就拿股東比喻投資內涵投資者信任的
作者: mmrhahaha (呆)   2014-07-29 01:21:00
這句話直白的講就是,創作者對他的作品擁有100%的所有權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7-29 01:22:00
應該這麼說【FV上的募資有機率是買賣而非募款】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4-07-29 01:22:00
概念給他聽 用他聽得懂的方式 這樣可以理解嗎?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4-07-29 01:22:00
你底下不就偷換郭董跟股東會公開財報 你們哪裡有差? XD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7-29 01:23:00
就跟【FF場有機會80%的周邊20%的本】同樣,要謹慎考慮XDDDDDDD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4-07-29 01:23:00
所以你還是用錯的方式去舉例 不是嗎?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4-07-29 01:23:00
我用他能聽得懂的方式去比喻 當然你單看這幾句覺得沒差
作者: LunaDance (s;omo;pbrupi)   2014-07-29 01:23:00
都是契約阿 你給他錢 他給你他所承諾的條件
作者: mmrhahaha (呆)   2014-07-29 01:23:00
身為捐款者你的任務就只是捐款支持作者而已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4-07-29 01:24:00
關於郭董與投資者的信任關係 我想我上面講得很清楚了就投資內含有信任這點來講 沒有錯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4-07-29 01:24:00
另外,同人場出現商業刊 cokime一堆 別再講啥愛與夢想了
作者: mmrhahaha (呆)   2014-07-29 01:24:00
類比成股東只是個比叫好理解的比喻,就是你支持這個公司
作者: LunaDance (s;omo;pbrupi)   2014-07-29 01:24:00
理想性甚麼的還是留在自己心理就好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4-07-29 01:25:00
打太快打錯字 comike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7-29 01:25:00
是阿是阿,真是悲慘又絕望的現實。
作者: mmrhahaha (呆)   2014-07-29 01:25:00
的理念所以你投資這公司,至於引申到公司的財報之類的就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4-07-29 01:25:00
商業刊跟非商業刊的場子會分開來吧 cokime也是?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7-29 01:26:00
基本上不支持比較快,反正不差一個人。
作者: LunaDance (s;omo;pbrupi)   2014-07-29 01:26:00
只能有愛不准有商業的想法就會變成中古世紀的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4-07-29 01:26:00
引申公司財報會公開 可能對證交或是公司法不熟吧XD
作者: mmrhahaha (呆)   2014-07-29 01:26:00
有點超過,更何況要是沒有公司法很多公司根本不會公佈財報
作者: toy50612   2014-07-29 01:27:00
看到很多講募資理念的文章 可是我比較好奇的是製作團隊
作者: mmrhahaha (呆)   2014-07-29 01:27:00
要引申到到這平台也要先這平台要有類似公司法的相關規定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4-07-29 01:28:00
我說過了 提郭董是要說明"投資內也含有信任"這回事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4-07-29 01:28:00
有的話早就被平臺移除了 哪輪得到來C洽挑骨頭...
作者: mmrhahaha (呆)   2014-07-29 01:29:00
提郭董其實不是個很好的例子,他坑殺廠商和投資人是有名的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7-29 01:29:00
不是違背,而是好像有那麼點違和感這樣。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4-07-29 01:30:00
飛音你先看懂mmrhax3再講啥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7-29 01:30:00
違背的話就掰掰下架不送了XD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4-07-29 01:30:00
我承認郭董其實不是很好例子沒錯 當下舉例時沒想太多XD我看得懂啊 所以我不是一直在解釋嗎...
作者: sandpool (來玩沙)   2014-07-29 02:01:00
推這篇 剛好想吃口香糖和作愛心的出發點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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