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言論不針對個人
單純以轉賣限定品一事就事論事
※ 引述《gundam1473 (gundam1473)》之銘言:
: ※ 引述《easoniverson (大頭。馬尾控)》之銘言:
: : 說真的 他們只是看你賺錢很厲害 覺得這個圈子有利可圖
: : 然後進軍動漫圈 用商人的一貫做法開始荼毒ACG宅
: : 他們始終沒有認同過 你知道嗎
: : 最大的差異就在有沒有愛
: 你說錯了
: 最大的差異在於能不能"賺錢"
: 若不能賺錢,連宮崎駿也拍不出風之谷!
: 能賺錢=>製造各種流行=>某種流行可以賺更多錢=>創造更多的作品=>循環不息
: 在千千百百的作品中當然可以產出好作品!
: 但只有愛卻賺不了錢的作品跟本是孤芳自賞沒人看
: 這在同人會場太常見了
問題是"以高價轉賣"限定品""對整個產業鏈實際上並沒有開源的作用
首先你是商人
所以以社會學觀點來講 你職務的責任就是利潤最大化
但是轉賣的所得到的額外金額對真正製作群來講卻沒有獲利
相較於宮崎駿等人的行為
他們是開源=>作品創造價值=>開拓市場=>
投資方看到有利可圖願意投資更多錢=>更多資金進來產生更多作品
當然你也可以說你賺了更多錢 就有更多錢可以燒你愛的ACG物品 也算間接活化市場
但是
1.所以這件事就變成"你賺更多錢願意砸"
而不是"你透過ACG賺更多錢"
能促進ACG文化發展 請勿混為一談
2.願意用高價標入限定品的粉絲多半不是初心者
這些人就算不用高價標你的轉賣品 錢也很有可能一樣會流進ACG產業裡
: : 你要利用ACG來賺錢我也沒啥意見 畢竟ACG本來就離不開商業行為
: : 但是博取認同什麼的根本就只是多餘的事
: : 你還不如塞他兩部神作給他看
: 如果對方會看的話那根本就不用費心了
: 爸媽你也讓他們看就好了,記者也讓他們看,從此世界大家都認同ACG
: 一般人的模式是
: 1.可以賺錢(產生興趣)
: 2.想辦法賺錢(開始接觸)
: 3.賺到繼續賺更多,失敗了就再戰或退出(後兩者最多)
: 4.賺到錢的模式造就新的商業模式及觀眾
: 所以要讓對方會主動接觸至少要讓他們產生興趣
: 我在做的就只是如此
我拿房地產來比喻好了
你所謂的模式
1.房地產轉賣可以賺錢
2.想辦法去找低價的地段跟物件購入 等高價時賣出
3.轉到錢繼續購入低價物件
4.造就一批人跟著炒地皮
但是炒地皮的人會對普利茲克獎或是安藤忠雄有興趣嗎?
更何況"限定品"本身無法大量提供
所以產業無法用多銷的方式增加獲利
所以唯一的獲利最大化方式只剩哄抬價格
跟建商看到房地產市場活絡後通通跑去蓋房子所產生的繁榮景象 差.很.多.
你有一份可以值得驕傲的賺大錢工作
那當然生為父母都會很開心
但是我不認為你所從事的行業本身對促進ACG進一步的發展有甚麼助益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