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 實況遊戲會侵害著作權嗎?
: A. 根據著作權法第55條:
: 「 非以營利為目的,未對觀眾或聽眾直接或間接收取任何費用,且未對表演人支付報酬
: 者,得於活動中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或公開演出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
: 所以OK(*^__^*)
其實這個有爭議,
與網路、手機的相關使用權在法律算是重製和公開傳輸,
而不是公開播送所以不適用55條.....
如果可以適用當年now.in就不會死得那麼慘了。
還有不要想拿第22條第三項來擋,
22條的前提是必須要"合法"的,也就是要有授權才行,
沒拿到授權出了問題還是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