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ainlilt (秋山小~~雨)
2014-09-12 23:50:23根據公告 #1K3jcwYJ (C_Chat)
以及公告 #1K3k7qY_(C_Chat)
原先瘋法有點誤解板規,判定 tarantella 水桶三個月
6-3 指的是同一判決內違反複數板規 6-2 條文
故 tarantella 並無改判三個月之必要和依據
這裡再次修正判決,判定 tarantella 水桶一個月
順便解釋一下 C_Chat 的累積水桶制度
先說結論
1.警告累積再多,都不會永久水桶
2.累積三次水桶 = 永久水桶 (但不含累積警告導至的水桶)
板規 5-5 水桶:到水桶名單,在板上不可發文和推文。
5-5-1 第一次嚴重違反板規,水桶一個月
第二次嚴重違反板規,水桶三個月
第三次嚴重違反板規,永久水桶
5-5-2 水桶違規次數紀錄為永久存在。
因為警告不算嚴重違反板規,故最多水桶一個月(除非單次判決累積6支警告以上)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