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之銘言:
: 換個方面想,覺得近親也蠻可憐的
: 像同性戀,他們結婚會選擇領養小孩或是就不生
: 前面幾篇講的患病的人,也是有不生育,就兩人生活而已
: 他們都能有這個選擇
: 但近親沒有耶....
: 因為你們連結婚都辦不到阿
: 人家可以有很多選擇,但你們連選擇的機會都沒有
: 人家最少可以走上婚姻這條路,但你們連這個餘地都沒有
: 如果只是相愛、卻被法律阻擋
: 其實也蠻可憐的...
: 所以像悠哥就只能帶著妹妹遠走他鄉隱居山林
: 而不能光明正大結婚給穹名分
: 我難過
哪有什麼好難過的!
日本人結婚,最重要的是"入籍"嘛,透過入籍正式成為一家人。
早就是一家人的悠跟穹還要入什麼籍結什麼婚?
根本不需要阿!
日本是這樣,那中國呢?
中國最著名的,當然是段譽與他的妹妹們(喂!)
大家可能都聽過"同姓不婚"這種說法,
所以表兄妹會結婚,原則上會同姓的堂兄妹則不會結婚。
但是段譽就打破了這個限制!!
本來以為段譽跟大家一樣是段正淳的兒子,
後來發現他是段延慶的兒子,
那也不過是從親哥變成堂哥而已嘛,
為什麼你們就這麼大方地嫁給他阿!
這樣,同姓不婚的目的跟血緣好像沒關係?
再來提到同性戀。
其實法律對一件事的關切程度,大概可以分四種。
1.限制並處罰,2.限制不處罰(訓示規定),3.不管,4.特別保護
臺灣的同性戀者爭取的其實是第四種,
而"除罪化"其實只是"非第一種"而已,
兩者是差很多的。
在電影斷背山中,最後主角回憶一個老gay被人活活打死,
那就是在把同性戀視為有罪的時空背景,
現在,應該沒有這種地方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