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hentai (e.hentai)》之銘言:
: 話說繪師拿原作當素材出同人本常常也是一種侵犯著作權的行為
: 所以我們可以發現
: 繪師侵犯著作權後對於漢化組翻譯並散佈的行為哇哇叫...
: 漢化組發現別人盜用自己翻譯的圖還貼自己的mark時也在網路上挖挖叫...
: 結論:不管哪個國家的人都一樣,用別人的東西時都用爽爽,別人動自己時非常不爽
有關日本的創作著作權,小的不才,幾年前曾在日本的大學內短期的旁聽過「知的財產權
」課程
稍微聊聊~但是不少內容有點記不清了(沒認真上課)
一般的創作,打個比方吧,京都的清水寺。
創作者的你畫了一座清水寺,並將此圖做成商品,例如T恤、明信片,甚至出了畫冊,且
販售。
在這種情況下,你畫的清水寺圖的著作權就是你本人的,清水寺不能要求你支付清水寺的
版權費。
所以ACG同人誌的創作就毋庸置疑的是遊走在灰色地帶。
畢竟廠商們也不是笨蛋,同人誌的創作多寡=旗下作品的人氣,所以多數情況下廠商們都
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來看待同人創作,
直到版友提的,1998年任天堂對同人漫畫的訴訟案一事。
那本18禁神奇寶貝本我是沒看過,但是據我當年的社團老師說法,
似乎是畫怪獸們互x的成人內容。(我沒上網找過,有錯還請指正喲!)
在那民風還算保守的年代,此內容當然是大大的激怒了任天堂高層,認為「有損商品形象
」,
…結果就是同人漫畫方敗訴,商品下架並禁止再版及販售,
很明顯的,這已經不是有碼無碼的問題,而是廠商有沒有心要跟你玩罷了。
另一個極端的例子就是迪士尼,記得王國之心在日本當地就有被要求不得被同人拿去創作
,
據說美國那邊的總公司要是看到網路上有損害自家角色形象的同人圖是真的會告到你脫褲
的程度...
不過這些著作權的法律只限在當地啦,出了海跨到別國,除非政府介入不然哪抓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