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77133562003 (黑羊白羊)》之銘言:
: 兒少法又更加強大了
: 以後只要想整誰
: 就開視訊 OR RC錄音 綠影
: 一起打場LOL
: 她爸媽就至少罰1萬了XDDDDDD
: 至於那些未滿18選手 開實況就......
: 算合理使用巴XDDDD
雖然我會酸「兒子的電子錶要換成機械錶」,
但,明眼人也知道,這條法律就是要小孩不要沉迷於手機、平板及電玩。
不過,這國家會不會他媽的管太多了啊?
我帶小孩上高級餐館或婚宴,為了讓他們不因吵鬧危害到公眾,
我就是很大方地拿出兩台IPAD給兒子們玩。
小孩子平日回家也沒在玩IPAD,只有上述場合才會拿出來,
我怎麼覺得我這樣子還比較體貼他人耶?
媽的,我兩個小孩都有輕度的泛社交及情緒障礙,
如果沒有3C產品,出外坐在室內,沒幾分鐘一定是天下大亂。
孩子從很小我就一直在試了,坐高鐵時,帶各種非3C玩具,
「新鮮感」的半衰期都很短,只有IPAD一直處在不會衰退的情況。
說真的,有需要這麼妖魔化3C產品嗎?
近視?重點是用眼的方法及距離,而非對象吧?
我小時候也沒有3C產品,也是成了高度近視,真要找禍首,大概就整天看書吧。
明明就是「長時間看近」是原因,何時變成「長時間看3C」是原因了?
真是令人感到荒唐的國家,這更堅定了我這兩年要買一台電腦給我兒子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