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台灣真的臉丟大了

作者: cipc444 (宋虧西)   2015-02-01 15:00:42
這件事情我覺得分兩個點來看 一個是轉賣商品 一個是抽獎
首先 我覺得轉賣商品真的沒什麼
假設他們獲取商品的來源管道都是正當合理的(沒有什麼解壓縮或黃牛行為)
那他要去賣這些商品就沒有什麼問題
畢竟他們也是親自去現場買的 這些東西本來在台灣買不到
現在有了管道可以購買 就像是水貨或跑單幫一樣
問題點其實是沒有告知作者就抽他的簽名
會使得該簽名被來拿抽獎被人所議論的問題有兩點
同人性質和事先告知
同人性質的活動往往會排斥商業行為 避免金錢的交易
而使得整個活動是建立於一種『愛好』的基礎上
不管是作者或讀者都是因為愛好而來
當同人活動有了金錢交易之後 這種愛好的基礎就會被打破
簡單來說就是會變髒
會使得活動變的不平等和腐化
同人活動可貴的地方在於 不受現實社會的法則所限制
並不是說你比較有錢 就可以拿到想要的
而是你要去付出熱情或是努力 你就會獲得別人拿不到的
當金錢的交易污染了同人活動之後
導致大家對於同人活動的美好想法會消失 所以引起大家的觀感不爽
再來是沒有告知作者就販賣簽名
上一篇文中有推文說 一般來說簽名若是要販賣要先行知會
如前面所說 同人活動是建立於某種不同於金錢的基礎上
而這個基礎會使得作者與讀者之間產生某種信賴關係
這種信賴關係 會讓作者更有意願去提供額外的服務(簽名)
所以當你的簽名要拿去販賣的時候 需要事先告知
避免金錢弄髒了彼此之間的信賴
不然有些偶像歌手 會說買兩張簽名 買三張抱抱
這種簽名和同人作者出於與讀者信賴關係的簽名是一樣價值的嗎?
但結論我要說的是為什麼我覺得其實這件事情沒那麼嚴重
因為他是拿來『抽獎』的
抽獎跟販賣是不一樣的
市場告訴我們 你出得越高價 就越能拿到貨物
但同人的場子裡面不是用錢說話 是用熱情說話
你能越早去排隊 付出越多的熱情 你就能獲得更多
那這跟抽獎是不是本質上很像?
抽獎也是人人有機會的 你不需要付出金錢只要付出熱情
你就有機會可以獲得簽名 或是一些你想要的東西
用抽獎的 事實上金錢並沒有介入 或弄髒任何東西
既然抽獎沒有破壞同人活動的本質
那有沒有事前告知似乎就是一種純粹禮貌的行為
並沒有實際造成了不平等 或是腐化了同人活動的意義
這就是為什麼我覺得這件事情其實沒有那麼嚴重
反過來說 為什麼主辦單位要允許企業攤這種東西存在
才是導致同人活動性質劣化的原因吧
作者: Leeng (Leeng)   2015-02-01 15:02:00
因為有贊助啊
作者: super0949 (不重要啦~)   2015-02-01 15:03:00
消費300一張抽獎卷 這樣叫沒有金錢介入?
作者: kuku321 (halipapon)   2015-02-01 15:03:00
你到同人展賣轉賣品 你真的不覺得哪裡怪怪的嗎?一樣的東西擺到巴哈二手市集去 我相信沒人會講話
作者: KUSURI (UnderTheBurningSky)   2015-02-01 15:04:00
還是覺得不太一樣 排隊是順序性 早拿早有 抽獎是隨機性
作者: f222051618 ( 珍 珠 奶 茶 )   2015-02-01 15:04:00
前面有人提到了 有本事你給作者簽名的時候說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5-02-01 15:06:00
轉賣廚都去死吧
作者: kuku321 (halipapon)   2015-02-01 15:06:00
而且是個人攤就算了 竟然還是企業攤 營運吃屎算了
作者: f222051618 ( 珍 珠 奶 茶 )   2015-02-01 15:06:00
水貨或跑單幫 .轉賣廚 本質上差不多 那為什麼評價有別就是你賺的錢有沒有道義 而非暴利
作者: crocus (哪來的)   2015-02-01 15:08:00
我跟F大講的一樣...是我也不會高興= =
作者: happycat (雞排一份要加咖哩醬)   2015-02-01 15:10:00
雞排一份要切不要辣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5-02-01 15:11:00
作者簽名是他認為你也喜歡他的作品才幫你簽,結果拿簽名的原來只想拿去販賣賺錢,作者怎麼可能高興得起來,這又怎麼對得起真正喜愛作品的讀者?
作者: tabriskang (康德六百合)   2015-02-01 15:13:00
話說看了那傢伙 我只會想起去年看的血鑽石...
作者: Diresc (害羞的米果)   2015-02-01 15:13:00
這就是人性阿!! 不意外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5-02-01 15:13:00
另外通常這些簽名都是禁止轉賣的吧,還是認為口頭約束無效,以後要簽合約聲明不轉賣才簽?
作者: firingmoon (小天)   2015-02-01 15:16:00
依你這種看法 黃牛來源有何問題 我也是自己排隊買到的有何不法 我只是賣高點而已
作者: bigchoir (IROI)   2015-02-01 15:18:00
台灣連作者幫你簽了for XXX的簽名都可以拿出來賣了...
作者: hinofox (終らない瞧捌の唄を詠う)   2015-02-01 15:18:00
沒違法能拿它怎樣呢 不然雙塔也不會紅到下載量一二名:p
作者: kuku321 (halipapon)   2015-02-01 15:22:00
很簡單 活動主旨在場刊都寫得很清楚了 營運方是舉辦者 是
作者: Golu (沒了戒指的魔王)   2015-02-01 15:22:00
雞排要切要辣要梅子粉,大冰奶加珍珠蒟蒻
作者: Ambient (Ambient)   2015-02-01 15:22:00
ㄎ 這 ID 不 EY
作者: kuku321 (halipapon)   2015-02-01 15:23:00
東西 營運都沒先檢查過? COMIKE營運甚至一般攤位都一頁一頁檢查內容了 FF營運還讓他們爽賺 根本有內線交易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2-01 15:25:00
FF連動線永遠都沒改善你期待會檢查?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5-02-01 15:25:00
我想是因為沒有前例所以主辦方才沒有事先檢查販賣物吧,
作者: scotttomlee (ほしのゆめみは俺の嫁!)   2015-02-01 15:26:00
所以同人活動沒被弄髒 因為髒的是那個單位這樣?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5-02-01 15:26:00
這只能說是經驗不足,而且就算查到了也不會知道哪裡有問
作者: hinofox (終らない瞧捌の唄を詠う)   2015-02-01 15:27:00
動線(×) 賽道(○)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5-02-01 15:27:00
題,除非一個一個連絡原作者,但也非常麻煩
作者: chuckni (SHOUGUN)   2015-02-01 15:27:00
轉賣在日本本身也很正常,一堆大手的東西非社入搶不到有
作者: Swallow43 (絕對領域命者)   2015-02-01 15:28:00
除了一些規制物品外,賣不賣簽名營運管不到也不能管吧?
作者: chuckni (SHOUGUN)   2015-02-01 15:28:00
高價轉賣是可以想見的,但這次的爭議是賣了人家不是賣給你的東西而是送給你紀念的,你當然能賣掉但就是道義問題簡單講難看啦!賺錢也是要立品的今天搞到本人都說話就沒啥好討論了,直接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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