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dMac (Mac)》之銘言:
: 人麻昏,又隨便模仿對方聲音,這些行為怎麼看都有問題。日本的「空想法律讀本」作者
: 就認真檢討,柯南的行為究竟會替他帶來什麼麻煩。
: 根據一連串的行為剖析,我們發現柯南弄昏小五郎的行為會讓他惹上大麻煩,計有傷害罪
: 、槍砲管制條例、麻藥或精神藥物取締法。名偵探居然是犯罪者,這讓全世界的粉絲們情
: 何以堪。等等,既然柯南與工藤新一都尚未成年,適用於少年法的保護,照片與名字都不
: 會公諸於世,不至於破壞粉絲們的憧憬,可喜可賀。
天 看到這篇不得不浮上來
這根本不需要"認真檢討"
我現在花幾分鐘時間隨便就能列出東京死神有犯下的罪行:
....啊 其實我沒有專業的法律知識
所以請法律系的請別認真鞭我(喂)
竊聽(包括警方機密)、
偽造證據、
在禁止通訊的軍事設施上多次隨意與外界聯絡、
假冒警官、
偷車罪
(應該說是有意圖的竊開鎖起的車門,
不過被抓到只會被認為是盜竊吧?)
濫用警力、濫用警權,
假冒他人進行詐騙、
破壞私人建築 、
盜竊,非法蒐證、
違反醫師法(各項)、
妨害警務、
破壞犯罪現場、
非法侵入(各項,從民宅到軍事設施都有)、
破壞公物(各項) 、
違反道路交通法(各項)、
蓄意傷害罪 (各項)、
業務妨礙 (各項)
教唆他人犯罪,
教唆偽造文書,
搶奪警槍
(且有傷害意圖的向人開槍,
雖然他只覺得自己很帥,大概比達神更超帥屌幹)
小蘭妹妹那邊要是她有意的話大概也能告個偷窺或非禮性騷擾之類的 大概(?)
不過礙於顆顆顆南作為東京死神的身份
隨便控告他絕對會死得很慘,超慘,超級慘
(某黑組織成員隨便踢了死神一下
他不到幾秒後就爆炸死亡了 超可怕的好嗎)
最重要的是主角東京死神本人對犯罪深感痛恨。
由此可見
東京死神超痛恨任何形式的犯罪
不過只要你是偵探的話,想怎麼犯罪卻都是OK的
這可是連東京死神本人無意識認可的呢 >_ob
(另類的只准州官放火 不許百姓點燈?)
雖然強烈建議米花市市長把柯南列為拒絕來往戶
可是此舉動大概只會招來更多的冤魂(きゃああああ!)
唯一我們能作的就是去信GTA製作部門
讓他們搞個米花版的GTA
這麼一搞這部作品的主角再怎麼犯罪都只會變成很合理(?)
(GTA歷代主角:我們感到自己的地位岌岌可危)
青山反正你不能隨便停畫的話
乾脆畫成名偵探小哀
用瘋狂科學家的手法破案跟解謎
加一點凶真式的狂氣 我立即收一套
單元劇就好 黑衣組織跟主線都不用管了
反正不期不待不受傷害(眼神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