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temXis (毛茸茸的膀胱)》之銘言:
客觀歸責理論和相當因果關係是兩個基本理念有所差距的東西
把這兩個放在一起混用只會讓您的想法完全混亂
想用相當因果關係就直接用相當因過關係
要用客觀歸責理論就單純使用客觀歸責理論
: ※ 引述《akila08539 (進擊的台灣魂)》之銘言:
原PO會發文問這問題令我相當感興趣
會寫出"相當因果關係"這詞, 大概是有念過法學的
但會發文問這問題看來又不太像有鑽研過法學...
簡單來說
不是退百步言
我們退萬步言之
即使我們就當作此案的相當因果關係成立, 客觀構成要件也全部該當好了
那主觀構成要件呢?
吉卜力工作室有殺人故意嗎? 想都知道沒有
吉卜力工作室有傷害或致死的過失嗎?
過失與否的判斷標準如下
1. 預見可能性: 吉卜力在做LAPUTA時可以預見有人做個虛擬線上天空之城
然後用來殺人?
很明顯無法預見(有那麼厲害的話就去預測下期樂透頭彩就好了)
2. 迴避可能性: 既無預見可能, 當然不用討論迴避可能
吉卜力無故意也無過失, 主觀構成要件不該當, 當屬無罪
好吧
我們這邊退步言
也假設相當因果關係成立
那吉卜力工作室的身分是?
茅場的共同正犯? 依照行為共同說, 二者間無共同行為決意
間接正犯? 吉卜力有能壓迫茅場的自我意志嗎? 很明顯也沒有
幫助犯? 吉卜力根本不知道茅場是誰, 也無法幫助
既然無法認定吉卜力為犯罪主體
那自然也就無罪
回到相當因果關係的判斷
前幾篇推文babylina大大也已經提過了判斷標準
白話點說就是
正常人看了laputa後跑去殺人會令人覺得很驚訝嗎? 當然驚訝啊
想法奇特的人看了laputa後會很容易跑去殺人嗎?
想法奇特的人殺人不令人奇怪
可是想法奇特的人因為看了laputa後跑去殺人可不是容易發生的事情
(至少我這輩子沒聽說過有人看了laputa後跑去殺人的)
綜上, 可得出吉卜力做出laputa這作品與茅場殺人並無相當因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