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victoret大那篇後覺得有些想法蠻認同的
先說說我個人的淺見
簡單分類法:輕小說容易改編成動畫,小說容易改編成電影
上面的分類法是在我想到輕小說跟小說時的想法,我想還有些許的例外吧
像是victoret大也提到的,小說家在寫小說時會感覺作家想把一些東西或想法傳達出來
古人也有提過 文以載道,就是這個道讓小說多了份量、多了"重"
而輕小說中很少有這種感覺,輕小說的種類也有很多種,但絕大多數都有著"萌"這個元素
讓讀者覺得"這個女孩好可愛"、"我被那個女生吸引到了"、"好蘿莉prpr"
看看輕小說的封面跟插畫,在victoret大那篇裡的推文也有人提到
"在火車上你看的小說讓別人覺得你是宅男的就是輕小說",這難道不是因為插畫都是
動畫風跟賣萌嗎?
不過當然,封面跟插畫都可說是出版社或者說編輯做的考量,不能完全以封面跟插畫
來斷定裡面的文字是否屬於輕小說,但是可以跟我上面說的萌有所關連,那些畫可以
讓輕小說的萌更立體更容易想像。
我以前在想為何要叫"輕"小說,認為是因為可以很輕鬆的閱讀,或許,就是因為那裡面
比較少有小說的"重"吧?
這些只是簡單判別而已,歡迎提出反例,更歡迎推舉好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