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ED781120 (蒼夜歌)》之銘言:
: 只是正經的說,上面行銷再強化千倍,如果國人閱讀者普遍瀰漫那種「只要是本土作者就
: 是差」的想法,也是一點用都沒有,因為就是那句:「我半頁都沒看喔,但我還是要罵你
: 爛喔,誰叫你改不了我的刻板印象是你的實力問題哈哈哈!」誰說消費者真的一點責任都
: 沒有呢?就像選出爛總統選民要負責一樣,如果因為消費取向暴走導致市場偏斜,出版社
: 要負責任消費者也一樣要啊(翻桌)!
容我說點難聽的。
品牌影響是很大的,不管是在好的方面還是壞的方面。
拿Blizz來說好了,你看D3一開始的問題讓多少人對Blizz的態度完全改變了。
就算過了好一陣子的大改版,現在的D3情況完全不同了。評價也慢慢回來了,但還是有多
少人對Blizz恨的牙癢癢的。
你會說這是消費者的錯嗎?
我會這樣說:招牌是你們自己拿出來砸掉的,現在被人嫌是你們自己的問題。要不努力讓
大家對這招牌有不同的看法,要不然就在那一直怪消費者看不起那個自己砸掉的招牌。
我相信後者絕對不是最好的選擇。
消費取向暴走?招牌自己砸的就別怪消費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