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arius (阿美烘焙)
2015-04-26 10:40:38當然控制重要人物來獲得利益就不消說,
像火口那樣幹掉敵對公司要人那樣,間接得利,
但如果是要確實地讓自己得利的話,當然又不能寫上自己名字,
比方說あああああ把錢全部交給Darius後死亡,然後我也會掛掉;
我想問的是,可以用特定條件的方法來直接獲得利益嗎?
比方說跟某個有錢人原本就約定好在某日某時碰面,
然後設定有錢人帶著大筆現金在"某日某時交給原先就約定碰面的那個人",
或是自己身為大阿哥的狀況下,讓皇上老爹"將皇位交給大阿哥",
都沒寫到名字但對於受益人有一定特定的敘述,
請問大家,這樣是可行的嗎?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4-26 10:43:00可行,只要符合物理法則和不超過被操控者的認知都可以
作者:
dklash (劉翰肥宅‧油膩boy)
2015-04-26 10:43:00我記得人類使用的時候刻意圖利自己的死法會無效不知道有沒有記錯
作者:
ellis5566 (艾莉絲)
2015-04-26 10:43:00理論上可以 只是容易暴露吧 有錢人莫名其妙領一大筆錢
作者:
sscck5 (oraora)
2015-04-26 10:43:00某人死前將所有財產轉到以下戶頭:425-229………
作者:
ellis5566 (艾莉絲)
2015-04-26 10:44:00銀行一定有監視器到時候你要跟警方交代金錢來源,到時候又要用死筆善後,無限loop
作者:
dklash (劉翰肥宅‧油膩boy)
2015-04-26 10:44:00印象中是某本單行本中有寫,不過太久以前了,印象模糊求指正
作者:
rni (aa)
2015-04-26 10:45:00叫他提錢去丟在某個地方就好了啊XD
作者:
ellis5566 (艾莉絲)
2015-04-26 10:48:00不過可以設定給錢之後兩年後自殺,感覺可行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4-26 10:48:00死前操控不能超過23天正確來說是死亡時間不能超過23天
作者:
ellis5566 (艾莉絲)
2015-04-26 10:49:00對吼 忘了
某種程度來說是許願本沒錯啊...四葉會議不就這麼搞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4-26 10:50:00匯款是不行,因為會超過被控者的認知
作者: Tads 2015-04-26 10:50:00
簡單把他的錢分成四粉 其他三份轉給另外三個毫不相干的人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4-26 10:52:00匯款的前提是被控者要知道戶頭
把錢寄給某地址的假名就好 當初獲得黑手黨位置就是這麼搞的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4-26 10:53:00好像也是知道那個地址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4-26 10:54:00沒有刻意會無效這種規則 只有說不能寫到「他人的名字」跟不能寫到「其他人的後果」 就算你要寫中途隨便亂開槍都可以 寫「交給誰」就不行 但是說「依約」或是「遵從某人的指示」就可以
把所有財產兌換成珠寶金塊等後以嘴隱密的方式埋於X地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4-26 10:55:00控制不可能超過23天 沒有例外 你說電影版外傳?那又不是原作…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4-26 10:56:00前面有說是要符合操控者的認知,月有測試過犯人寫出L的情報結果直接無效
行為也會無效 e.g.「說出 L 的祕密之後死掉」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4-26 10:56:00用代號依然不能影響他人
在筆記本上了 所以那對死者來說只是一個單純寫下文字的行為 就跟畫六芒星是一樣的 只要該語言不是死者不會的語言就沒問題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4-26 10:57:00但是可以這樣看,月寫的地址剛好是死者知道的
這很簡單 你就去借錢放空股票 然後把該公司的主管殺光 這就好了呀
......你隨便寫一家別國飯店的地址 你覺得剛好會是某人知道的機會有多少?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4-26 10:58:00殺主管只會讓你手上的股票爆跌吧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4-26 10:59:00我只是覺得這手法只會讓自己虧錢wwwww抱歉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4-26 11:00:00你借錢的話是自己去認購股票吧 那再讓它暴跌有什麼…可賺的?
作者:
asd065 (DUG)
2015-04-26 11:02:00先把有錢人把他值錢的東西先帶在身上 然後賜死拿走就好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4-26 11:02:00一般來說想要用死亡筆記本賺錢的話 應該是拿錢揹債務然後把債權人殺光光我懂了 嗜謊者用的那個方法…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4-26 11:03:00那個太容易被追查了 莫名其妙的變成受益人……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4-26 11:03:00第24天一定得死,剛剛爬過wiki詐欺師那邊有名說是死筆寫的嗎?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4-26 11:04:00不過死筆被抓到也無法定罪吧?
作者:
kitune (狐)
2015-04-26 11:04:00放空就是跟別人借股票去賣 接著買股票還人家 暴跌當然賺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4-26 11:05:00這屬於超自然的東西在法庭應該會被打槍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4-26 11:05:00對啊就是嗜謊者的那個手法 實在太邪惡了wwww只是嗜謊者是逆行 借錢買股票然後用股票還人家
作者:
leopika (李奧納多皮卡皮丘)
2015-04-26 11:06:00gta不就有敵對公司社長被殺,我方公司股票就會漲
像 L 說的 叫犯人在筆記本上面寫他自己名字就好囉
作者:
kitune (狐)
2015-04-26 11:08:00L一開始最好就知道要對抗超自然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4-26 11:08:00L一開始就知道要對抗超自然了沒錯啊… 現行科學沒半點辦法解釋憑空大量心臟麻痺
股票操作就是四葉在作的事了 只是作不好露出馬腳而已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4-26 11:11:00亞伯的部分有點忘記 不過漫畫只說亞伯不久就被發現陳屍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4-26 11:12:00問題在於 你怎麼借到股票 而且劇中月幾乎已經等於實質掌握全美政府 根本不需要錢…
作者:
kitune (狐)
2015-04-26 11:12:00要以小搏大的話 買相關金融商品會比股票還要快很多
作者:
kitune (狐)
2015-04-26 11:13:00借股票要怎麼借?你錢拿得出來 券商就會幫你想辦法啦= =
亞伯還是在家人的陪伴下走的耶...感覺有點幸福(?
作者:
kitune (狐)
2015-04-26 11:14:00例如小熊隊打入季後賽又拿總冠軍這樣?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4-26 11:14:00剛剛找到全規則版,病死的話也是不能超過23天
啊啊 差不多是那種感覺 不過押NBA比較好因為籃球員單一明星影響力更大殺一兩個就整個系列會翻盤了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4-26 11:15:00那kobe絕對不能殺(誤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4-26 11:16:00我是說用死筆被警察抓到(我的意思是警察就算知道死筆)也定不了罪,只能用私刑處理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4-26 11:18:00其實只要把死筆做成研究論文並公開就可以定罪了 問題只有三個:實驗的方法不被允許 各國都覬覦不想公開 被搶的風險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4-26 11:19:00所以我說我記不太清楚了嘛(? 我不知道是琳達還是亞伯有一個是之後才被發現陳屍的
許願本很方便的 你可以寫某立委的名字 讓牠死得很蠢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4-26 11:20:00可見記憶不可信 特別是七年前的記憶
而且連美國都認同奇樂了 尼亞他們只是按照自己規則在走 根本沒依照哪個地方的法律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4-26 11:22:00肺癌喔… 可能亞伯本來就有肺癌了 結果筆記本讓他急速惡化? 要一個月內惡化到死翹翹的話從癌症後期開始不是沒有可能
我對亞伯莫名的印象深刻 可惜戲份不多...另一個是麥特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4-26 11:22:00好吧~我錯了。是可以超過
結論:寫病死且寫時間 可行→病死;不可行→心麻寫病死沒寫時間:23天內病死寫病名寫時間 可行→病死;時間超過→心麻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4-26 11:24:00日本警察抓到也無法定罪,更別說現行法律是無法把這件事情定罪
寫病名沒寫時間:無論怎樣都會成功 且 23 天不適用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4-26 11:24:00糖尿病死亡之類的…(誤不 超過23天的病死是原本就會死 不算是筆記本效果成功
那也是現行 奇樂出現這麼多年 立法是可能的 只是不敢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4-26 11:26:00效果成不成功有很大差別 這關係到能不能操作行動
那我也可以說寫自殺是那人本來就會自殺 不算筆記本你要不要先看人家貼的規則再來討論?
是「23天的規則沒作用」 不是筆記本沒作用OK?沒兇啊 只是希望你看完規則之後再來討論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4-26 11:27:00夜神總一郎一開始還很care後來知道真相後......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4-26 11:28:00規則也只說到「不符合規定、所以會在正常發展時間死亡」也沒說理由是哪個 你發脾氣會不會太暴躁了一點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4-26 11:29:00死筆立法會有很大問題,意味者超自然力量都要納入法律
中文看不懂英文打給你:the 23-day rule will nottake effect 然後我沒發脾氣 別誤會了 感謝喔
作者:
Leeng (Leeng)
2015-04-26 11:29:00就寫很長 中間只殺一個人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4-26 11:30:00解釋有兩個:「因為不符規定所以筆記本無效 筆記本無效所以在正常時間死亡」、「因為不符規定所以不符合的規定無效、其他持續作用」 是在兇個屁啊果然還是英文版比較清楚 中文害死人
作者:
egg781 (å–µå‰)
2015-04-26 11:30:00超自然不能定罪沒錯,L他們不是要把月抓起來私刑關到死嗎?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4-26 11:30:00其實講到法律就是前幾樓講到的有錢人匯款或是保險受益人部分....
「受害者將會在該病發展......死亡」死筆都沒作用了還會叫受害者嗎?這個理解一下就 OK 了吧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4-26 11:32:00所以 你覺得虞犯的受害者都不算受害者? 還是說殺人未遂也不算了?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4-26 11:32:00不過夜神總一郎的態度比較像是殺了kira後自殺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4-26 11:33:00「......規則都貼給你了還講這種話是要騙誰?=
因為你的確沒看別人貼的規則就說亞伯確實是自己會因癌症死掉啊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4-26 11:35:00我看了中文部分 反正你硬要說你是對的
討論裡面充斥著一堆不查證就脫出的說法 超容易造成之後有人亂引用然後積非成是的情況所以你看完英文部份後 也認為是我硬說我是對的?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4-26 11:36:00我認為你硬要說「我沒看你貼的規則」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4-26 11:37:00那請你說「你沒看英文的部分」 而不是說得好像我像記者一樣 我覺得受到侮辱
作者:
s0930194 (航海之家)
2015-04-26 11:37:00何不寫自己會去買彩券中大獎,在壽命結束前能幸福活下去
天曉得你是沒看還是看不懂英文(攤)>> s09大:因為寫在筆記本上除了特定病因之外其他都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4-26 11:38:00我一直都在說我有看中文的部分 反正你就是想說別人一眼都沒看規則是吧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4-26 11:40:00我沒怪你指正我啊 我只是討厭被打成「連一眼都不看」看來你也是亞綸級的嘴硬嘛
所以現在搞清楚沒人說你「連一眼都沒看」了 可以停止你的被害妄想了嗎?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4-26 11:41:00回到原來,反正只要不是超過物理法則跟被控者的認知要做什麼都可以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4-26 11:42:00你要用那種幾近人身攻擊式的反諷也只是彰顯你有多亞綸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4-26 11:42:00就算是跟藝人上床理論上可行
自己太玻璃心才會覺得人家請你先看完資料是在攻擊吧都不知道「超過23天的病死是本來就會死」這種話的來源是怎麼來的 果然以訛傳訛有夠可怕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4-26 11:44:00不好意思 把「說人被害妄想」跟「真正別人的錯誤」拉在一起做撒尿牛丸 你真的很厲害指正*錯字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4-26 11:44:00不過要在6分40秒內寫完
啊就沒人說你「連一眼都沒看」啊 這不是被害妄想是什麼 討厭一個沒人對你做的事是想對誰講?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4-26 11:46:00你要不要自己拉回去看你指正人的句子是有多容易被誤會成「一眼也沒看」? 這種程度的解讀根本不到被害妄想的程度 大記者
其實超過 6 分 40 秒也行 可以先把病因和死亡詳細過程都寫好 爽的時候再填上名字就好(19天內)啊都說是誤會了 還要戴別人記者帽子 怎不先檢討自己眼睛只看一半內容?有嘴說別人沒嘴說自己你先告訴我那句話的根據在哪 我就回答你我說的那句有多容易被人誤會然後好心提醒你 一起行動的那個女小偷不叫琳達是叫溫蒂
作者: liontiger159 (牙籤) 2015-04-26 14:15:00
某er這樣應該算人身攻擊了吧
作者:
labiron (labiron)
2015-04-26 14:24:00再怎麼樣只要以任何方式與死者接觸 都會提高自己被發現的風險 不如默默當個神吧 月也是太中二才會那麼快垮台
作者:
u2721 (xiaoma19)
2015-04-26 15:07:00原po撿到死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