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漫威體系,所謂的漫畫家只不過是他們底下的工作者而已
漫威基本上是上面的人提出案子,然後交由下面的畫
下面的人只是負責幫忙畫的員工
史丹李創造了那些超級英雄,然後漫威漫畫這個部門也是由他改革
但是版權不是在他,而是在他所屬的公司上
所以大家才會提到漫威漫畫,而不是史丹李
漫威漫畫可以撤換掉他不滿意的畫師,甚至連電影,他都能影響
以綠巨人浩克來說好了,李安拍的版本,讓漫威不滿意
於是之後又重開機,拍了無敵浩克,完全跟上面的決策有關
日本的各種作品,屬於個人的創作,類似於寫書這樣的
作者擁有全部的版權,出版社只是幫忙刊登與發行,還有相關的行銷
君不見集英社還要看富奸的臉色才能要到稿子?
夠大牌,人家是來求你,而不是求出版社讓你刊登與出版
美國比較像是由上到下的工業體系
日本則是屬於個人創作
所以才會有這種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