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有詐騙份子,請小心

作者: POLITICHONG (蓋世英豪)   2015-05-27 00:31:15
剛好在臉書上路過看到下面網址的PO文,我挺同情受害者的立場,因此決定轉
發在這。
看這張照片是在台北地下街 ( 靠塔城街的Y區 )所拍,尤其是住北部的朋友們
請多加注意這種人。說好還受害人的PSP、二千呢?
以目前受害人的描述來看,在民事上以及刑事上打訴訟。得經過事實審法院,
但麻煩的地方在於證據提出。因為法官不是監視器,想要還原現場,就是看對
造雙方所提出的證據是否足夠,而讓承審法官的自由心證形成並且判決哪方勝
訴。
目前的情勢是對他們不利。只能說只要涉及錢財以及個人隱私的部分,盡量別
讓陌生人有機可乘。
https://goo.gl/qCcFSg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鬍鬚張))   2015-05-27 00:32:00
連結縮一下
作者: POLITICHONG (蓋世英豪)   2015-05-27 00:35:00
好的,我立刻OK! 已縮wwwww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5-05-27 00:38:00
嗯...老實說純粹是那位朋友太單純...一般怎麼可能會借
作者: POLITICHONG (蓋世英豪)   2015-05-27 00:41:00
嗯,歹年冬,搞宵郎啊! 傷害已造成,只能避免再犯
作者: gm79227922 (mr.r)   2015-05-27 00:43:00
手機看不到 囧開網頁版看到了 有證據和證人的話應該要告他不難
作者: POLITICHONG (蓋世英豪)   2015-05-27 00:46:00
咦? 那麼請試試用電腦看wwww
作者: s28113206 (說不玩的秘密 )   2015-05-27 00:46:00
感覺好囧,雖然提醒是好意啦........
作者: POLITICHONG (蓋世英豪)   2015-05-27 00:48:00
證據方面,尤其像借款2000元部分,法官要看到雙方有借據之類的才有辦法判斷。
作者: oscar1234562 (Aurestor)   2015-05-27 00:48:00
好厲害啊 能這樣真可怕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鬍鬚張))   2015-05-27 00:48:00
這面相...
作者: gm79227922 (mr.r)   2015-05-27 00:49:00
艦娘有鎖國外ip嗎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鬍鬚張))   2015-05-27 00:50:00
有阿
作者: Alexis0204 (有錢能使鬼出沒)   2015-05-27 00:50:00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作者: gm79227922 (mr.r)   2015-05-27 00:50:00
那麻煩了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鬍鬚張))   2015-05-27 00:52:00
沒借據借款是很難討 主要還是看能不能拿回掌機?
作者: gm79227922 (mr.r)   2015-05-27 00:53:00
他如果直接把掌機丟掉 可能就拿不回來了沒有任何錄音錄影 或是 第三人在現場看過他借錢嗎
作者: POLITICHONG (蓋世英豪)   2015-05-27 00:54:00
樓上的假受也有可能。是假"設",抱歉打錯字
作者: NerVGear (Phantom)   2015-05-27 00:56:00
這位受害者也太單純....你會對一個陌生人這麼好這種朋友務必借紹給我
作者: oread168 (大地的精靈R)   2015-05-27 00:57:00
...希望介紹給我+1 www重點是這個人也太...
作者: gm79227922 (mr.r)   2015-05-27 00:59:00
不然就是要請人去釣魚了 雖然這招也蠻陰的他如果可以跟你多名朋友借過錢 那他應該還會繼續下去
作者: honey4617912 (h.4)   2015-05-27 01:02:00
看這敘述我覺得你朋友比較誇張...
作者: POLITICHONG (蓋世英豪)   2015-05-27 01:15:00
其實我跟受害者間沒有關係,我剛好在某專頁看到轉貼也就轉貼過來提醒一下
作者: Arctica (欲聆聽,必先靜默)   2015-05-27 01:18:00
怎麼可能剛認識就借啊@@ 單純到不可思議
作者: POLITICHONG (蓋世英豪)   2015-05-27 01:20:00
真的,我挺心疼受害者的純真。但目前很難去向那傢伙討回錢財
作者: abc1234586 (ABC)   2015-05-27 01:35:00
這位主事者的話 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看起來是當時的處理對他來說實在不太吃 於是就換個圈子繼續找人「借錢」了
作者: POLITICHONG (蓋世英豪)   2015-05-27 01:37:00
這是加害人的fb帳號→ https://goo.gl/OqVFFh
作者: koy60511 (阿超)   2015-05-27 01:51:00
幫高調
作者: POLITICHONG (蓋世英豪)   2015-05-27 02:05:00
上一連結失效是哪招............再放一次加害人的fb帳號→ https://goo.gl/xgguRmY見鬼,只好直接放FB的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a155602?ref=ts&fref=ts只好截圖,加害者的頁面→http://imgur.com/DqoFypT目前他的臉書帳號是「丹羽長秀」
作者: oread168 (大地的精靈R)   2015-05-27 02:31:00
丹羽長秀已經進冰箱了還在用
作者: miname (>.<)   2015-05-27 02:40:00
如果明明知道告不贏了就不要轉po這個中餌了真的有談他有承認就錄影錄音存證啊, 手機裝自動錄音APP
作者: jeff21115 (問蒼天)   2015-05-27 08:09:00
不熟的人能借錢借psp 還挺屌的
作者: POLITICHONG (蓋世英豪)   2015-05-27 11:45:00
樓上上說的也不錯,不過要對方承認不太可能。後續能做的方式如同g大說的,用釣魚去解決,雖然有些陰,但也扯平(笑總之我轉貼在此,無非提醒各位小心
作者: forbit1989 (forbit1989)   2015-05-27 16:05:00
認識沒多久就出借高單價物跟金錢 該說被害人好傻好天真嗎?(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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