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因為Fate/Zero導致夫妻要離婚

作者: rockmanx52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5-05-29 16:32:49
總而言之
原文的撰寫者貼出第二則後續報導了
大概整理一下跟C_CHAT以及這篇原文相關的東西好了
1.雖然撰寫者說他是原文轉錄
但在第二篇後續(也就是第三篇文章) 他承認
「為了版面清潔跟不讓讀者反感做了相當程度的改寫」
難怪我會覺得女方太冷靜...
(原始版本據說還有摔東西跟拿東西砸兇手...)
2.撰寫者跟兇手都是老師(看敘述應該是高中或大學?)
兇手有自承非常討厭自己的學生看那些東西
但是因為在工作場合所以勉強忍住
3.那些東西的買家允諾退貨
但對於這是贓物以及兇手不尊重他人興趣的情況非常火大
4.離婚確定
但底下有人回文說「這種垃圾能不能別放生去繼續毒害其他好女孩啊」
這樣的言論
到此
事情應該算是有個可接受的結果了吧...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鬍鬚張))   2015-05-29 16:33:00
贓物
作者: ysc1213 (ysc)   2015-05-29 16:37:00
若說撰文跟事主都老師,這種社會不該反嗎?
作者: kuoyipong (petohtalrayn)   2015-05-29 16:38:00
真垃圾,天下果真無奇不有
作者: lokilin (Loki)   2015-05-29 16:38:00
的確是贓物阿wwwwwwwwwwwwwwwwwwww
作者: rayba (rayba)   2015-05-29 16:39:00
一個謊要用更多的謊去圓
作者: BigCat   2015-05-29 16:39:00
竟然真的不是反串
作者: yingruxd (嘎咪)   2015-05-29 16:39:00
畢竟已經告知是贓物了,如女方提告那些買家會很麻煩不管是不是反串,這種案例也的確發生在你我周圍阿別說ACG周邊,我認識的一位叔叔就被老婆丟掉奇石收藏
作者: rayba (rayba)   2015-05-29 16:40:00
善意第三者法律上無罪 , 提告是這個杜攥的男友真的存在
作者: QBian (小妹QB子)   2015-05-29 16:41:00
這種人都可以結婚QQ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15-05-29 16:41:00
買到別人被偷走的心愛東西不退貨也不舒服吧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5-29 16:41:00
嘛 我是覺得這樣依然很假
作者: yingruxd (嘎咪)   2015-05-29 16:41:00
到最後也是離婚收場
作者: rayba (rayba)   2015-05-29 16:42:00
願意被當成狗對待的抖M是不會突然清醒的
作者: eo8h1 (LDK)   2015-05-29 16:42:00
不管甚麼樣的收藏被丟掉都會很火大吧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5-29 16:42:00
是真實發生的話 根本不會覺得有改寫得必要
作者: yingruxd (嘎咪)   2015-05-29 16:42:00
老婆: 我還不如這堆破石頭!?
作者: papertim (吃紙小鹿)   2015-05-29 16:42:00
老實說教師圈這種思想過度保守的人還滿多的,雖然比十年
作者: rockmanx52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5-05-29 16:42:00
我很想罵原撰文者也是這原因 喵的你既然有修改就該講
作者: yingruxd (嘎咪)   2015-05-29 16:43:00
重點不是石頭,而是這場婚姻的某一方已經沒有尊重
作者: cockali (mario)   2015-05-29 16:43:00
會買的也是同好,換作我買到也會原價退還。
作者: rayba (rayba)   2015-05-29 16:43:00
所以要就是整篇只有賣收藏+離婚是真 , 不然就是整篇小說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5-29 16:43:00
反正我從第一篇開始就覺得都是假的 現在也一樣現在說有修改 就是為了圓謊而已
作者: rockmanx52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5-05-29 16:45:00
反正就這樣囉 我個人對此事件的關心就到此為止啦現在更重要的事是戳家裡的Lady改二
作者: rayba (rayba)   2015-05-29 16:45:00
反正不可考證 , 他也沒想到會上新聞吧
作者: redblue9999 (RB)   2015-05-29 16:45:00
老實說法院裡躺一堆比小說更離奇的案件 卻是事實
作者: rockmanx52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5-05-29 16:46:00
「小說永遠不會比現實誇張,因為要考慮合理性」
作者: wxes50608 ([Intellect/_______/VWB])   2015-05-29 16:46:00
有任何一個買到這些贓物的買家出現嗎??
作者: redblue9999 (RB)   2015-05-29 16:46:00
所以這種事情老實說很正常....
作者: rockmanx52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5-05-29 16:47:00
好問題 就撰文者的說法是那些東西好像是被少數買家包下來
作者: luckykey (阿噓)   2015-05-29 16:47:00
老實說只是一種推坑手法,不會看的還是不會看END
作者: sakubo (大蚵甜不辣)   2015-05-29 16:50:00
發現魚的數量超越想像就算了 還釣上鯊魚 乾脆割斷魚網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5-29 16:50:00
因為說被買下了 所以理論上就應該會有買家那自然就需要解釋沒買家出面這件事結果就是:被少數買家包下 這邏輯很單純阿..就是故事進行到哪裡就補哪裡的洞而已..
作者: Treeflaw (tree)   2015-05-29 16:53:00
不要太有自信了啊,這事情當然可能為假,但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為真,先預設對方是假進行"推理"這種事還是別做了好嗎。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5-29 16:55:00
我不覺得這跟預設對方為真 然後去腦補事實有差到哪
作者: newtypeL9 (まあいいや)   2015-05-29 16:55:00
第一篇:寫爽的,標榜真實故事才有人看第二三篇:對於被指出的破綻一一說明飄版常有的手法,紅了都是要補洞的
作者: lznus (ルサア)   2015-05-29 16:56:00
覺得原原PO是個桌上擺滿公仔的肥宅 發奇文紓壓 看到網友崩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5-29 16:57:00
會需要說"有相當程度的改寫" 就是發現破綻太多了
作者: Treeflaw (tree)   2015-05-29 16:57:00
人也可以同時保有為真為假的懷疑,至少你只存有"這大概是假的"的懷疑吧。
作者: lznus (ルサア)   2015-05-29 16:57:00
潰怒罵大概只會覺得被認同了
作者: sakubo (大蚵甜不辣)   2015-05-29 16:58:00
嘛 反正真假每人自有定見 又不是啥重如泰山的事
作者: Treeflaw (tree)   2015-05-29 16:59:00
你的邏輯完全忽略了人對文字的掌握能力,我就看過很多每
作者: sakuyalove (189)   2015-05-29 16:59:00
我爸就是那種看不起ACG的人,認為我在看那些都是在浪
作者: sakubo (大蚵甜不辣)   2015-05-29 16:59:00
還是找找老婆圖PRPR吧
作者: sakuyalove (189)   2015-05-29 17:00:00
廢生命,所有真有這種人我是不意外。
作者: Treeflaw (tree)   2015-05-29 17:00:00
反串居然都是真心話,我不認為你有考慮到有些人的文字能
作者: BigCat   2015-05-29 17:00:00
其實我開始腐起「古人」和「代po者」這對CP了 (掩臉)
作者: ccc134456 (琮)   2015-05-29 17:00:00
他改寫的不是就只有有關老婆長相的部分和激動時的表現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5-29 17:00:00
重點是 這種人不會寫出這種文章
作者: BigCat   2015-05-29 17:01:00
如果古人=代po自演的話就是自攻自受了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5-29 17:01:00
只有做那樣的改寫的話 我想不需要"相當程度的改寫"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5-29 17:02:00
這種人有一個最大的重點 他們不會做"改寫"因為他們原本打的就是真心話就是因為我知道真正這種人的做法 我才說 這是假的
作者: biglafu (哥吉拉弗)   2015-05-29 17:03:00
大貓...
作者: newtypeL9 (まあいいや)   2015-05-29 17:04:00
其實我不太在乎他是真是假啦,只是看起來超假www
作者: zonger00 (導演)   2015-05-29 17:04:00
「本故事改編自真實情節改編」 大概就是這樣的感覺
作者: ccc134456 (琮)   2015-05-29 17:04:00
幫忙改寫的是幫忙發FB的朋友啦
作者: zonger00 (導演)   2015-05-29 17:05:00
多了贅字..
作者: rockmanx52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5-05-29 17:06:00
他說改寫的部份還包括原文用的一些鄉民哏啊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5-29 17:06:00
喔 結果第一篇卻寫"原文轉錄" 後面才補說是改寫
作者: lordmi (星宿喵)   2015-05-29 17:06:00
現在已經證明文章是假的,貼文者都承認自己改寫了
作者: luckykey (阿噓)   2015-05-29 17:06:00
好啦!說真的如果我的私藏品被偷賣掉的話啦
作者: lordmi (星宿喵)   2015-05-29 17:07:00
至於事件到底是抄日本某文章或真有其人,那已經不重要
作者: luckykey (阿噓)   2015-05-29 17:07:00
怎麼可能離婚,當然是先把對方的愛物給砸了才對
作者: rainveil (多栗)   2015-05-29 17:07:00
如果改寫是這樣呢 : F/Z=包包 虛淵玄=Marc Jacobs (?
作者: luckykey (阿噓)   2015-05-29 17:08:00
例如說剛組的電腦或者電視,用來打發時間的愛物
作者: lordmi (星宿喵)   2015-05-29 17:09:00
業配一次80000讚粉絲團行情是80000新台幣。多好賺
作者: Shift2 (小老鼠)   2015-05-29 17:09:00
原本寫手的人格如何我們不得而知 頂多也只是猜測罷了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5-29 17:09:00
把男女對調 動漫都改成海賊王 也是"相當程度的改寫"這個"相當程度"還真是方便的詞彙你說是不是
作者: festa (諒)   2015-05-29 17:10:00
原文的出處是內容農場嗎?
作者: ccc134456 (琮)   2015-05-29 17:10:00
寫手用的詞可不是"相當程度的改寫"喔
作者: luckykey (阿噓)   2015-05-29 17:11:00
然後留訊息:「老公賣了我的F/Z,所以我砸了他的愛車♥」
作者: ccc134456 (琮)   2015-05-29 17:11:00
算了 大家自己看吧 https://goo.gl/hSiWXs
作者: silencedance (靜舞)   2015-05-29 17:12:00
居然不是反串 改寫的意思是..實際情況更糟糕?這種人離一離也好...希望男方能找到一樣價值觀的
作者: rockmanx52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5-05-29 17:13:00
雖然說用「相當程度的改寫」是我的問題 但是總覺得一直抓這點打會不會也是有點問題?
作者: satheni (看到羊就想睡..)   2015-05-29 17:14:00
嘛,我以前用零用錢收集的卡片我媽媽也是直接拿去丟掉
作者: newtypeL9 (まあいいや)   2015-05-29 17:14:00
設定上那個兇手的興趣只有看書喔 要燒書嗎www
作者: rockmanx52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5-05-29 17:14:00
但是他文章裡面說的程度老實講也改很多了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5-29 17:15:00
誰知道他實際上改了多少呢
作者: luckykey (阿噓)   2015-05-29 17:16:00
「老公賣了我的F/Z,所以把他的愛書丟回收♥~開心~」
作者: satheni (看到羊就想睡..)   2015-05-29 17:16:00
哪怕你用大錢買的HG鋼彈模型之類,他們都會拿去送小朋友他們的眼裡那東西跟小孩子玩的玩具車沒兩樣
作者: Shift2 (小老鼠)   2015-05-29 17:17:00
先不論當事人 話說這位寫手是圈內人還圈外人 有人知道嗎
作者: newtypeL9 (まあいいや)   2015-05-29 17:17:00
相當程度的改寫:其實古人是我老媽,美人姐是我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5-29 17:17:00
看內文像是圈內人啦
作者: rockmanx52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5-05-29 17:18:00
寫手很明顯是圈內人外加ptt用戶...
作者: Leeng (Leeng)   2015-05-29 17:18:00
文章絕對不是反串 幹崩潰 我還以為是反串
作者: newtypeL9 (まあいいや)   2015-05-29 17:20:00
還好老公的興趣不是坐禪 不然不知該賣什麼了www
作者: festa (諒)   2015-05-29 17:21:00
賣襌房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5-05-29 17:23:00
要證明不是反串貼個交易記錄圖就行了,打再多只是此地無銀三百壯士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5-29 17:24:00
反正就是有人硬是要人認同這件事是反串啦 連提出要求不要太武斷這點還會被打成狂信者咧吵這個根本沒意義 不管你說得再正確那群人還是會在推文區洗一大排『假的』根本聽不進去的傢伙幹嘛特定為他們糾正觀念
作者: luckykey (阿噓)   2015-05-29 17:26:00
「今天把家塗成視覺系風格♥老公抓狂,開心!」
作者: Lilim (文心蘭)   2015-05-29 17:28:00
能請問下七、八萬的娃娃是指那一尊嗎? 我自己都不知道...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5-29 17:28:00
就跟有人硬要覺得這不是反串一樣 不是嗎
作者: Shift2 (小老鼠)   2015-05-29 17:28:00
除了寫手是不是圈內人 當事人怎樣我倒是沒興趣
作者: Galm (水牛)   2015-05-29 17:28:00
結婚前的交往真的是要慎選對象...三觀不同真的很悲慘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5-05-29 17:29:00
原文就像某些釣魚推文一樣,回應就輸了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5-29 17:29:00
認為是反串的理由也寫了很多了 你還不是不信XD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5-29 17:32:00
證據呢 推測可不算證據 僅憑臆測就死死咬定跟沒證據就保持中立誰上誰下早已分曉
作者: Shift2 (小老鼠)   2015-05-29 17:34:00
真要說的話 沒有"反串的證據" 只有"可能是反串的疑點"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5-29 17:34:00
還有拎北我秉持的立場一直都不是『這文章是真的』、 而是『沒證據就不該咬定、是真是假都有可能』、看到推文洗一大排腦殘的『假的啦』三個字忍不住嘴了而已
作者: Shift2 (小老鼠)   2015-05-29 17:35:00
要不要採信就個人問題罷了 怎麼能每篇文底下都這樣炒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5-29 17:35:00
因為有人很喜歡喊假的 就這樣
作者: luckykey (阿噓)   2015-05-29 17:35:00
只能判定刻意在炒弄,還要每頁回一次。
作者: Shift2 (小老鼠)   2015-05-29 17:36:00
改"我覺得是假的 或 8成是假的" 留個餘地你就能接受了吧?
作者: ccc134456 (琮)   2015-05-29 17:36:00
其實我大概能理解你看到假的就不爽的心情 不過有些人就是要堅持那是假的也沒辦法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5-05-29 17:36:00
不管真的假的 反正他的目的(吸引目光or求助)已經達到了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5-29 17:37:00
看到別人秉持正論只好說別人在炒弄囉 嘛 炒不贏開大招應該的
作者: ccc134456 (琮)   2015-05-29 17:37:00
我最賭爛的是那種說"相信的都智障"一副自己看破一切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5-05-29 17:37:00
我們在底下爭辯真假也沒有任何意義了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5-29 17:38:00
反正我只講 為什麼我說這是假的 你不信是你的事情啊我又沒有說你不可以不信
作者: rayba (rayba)   2015-05-29 17:39:00
奇怪 , 你親友團 ? 貼個交易紀錄不就保證是真只是文筆不好?信耶穌可以撿到鑽石很好啊 , 鑽石拿出來不就有人信了標榜信耶穌可以撿到鑽石 , 連包木炭都沒看到是要人信個屁股
作者: luckykey (阿噓)   2015-05-29 17:40:00
真假我覺得看看就好,都是人在判。只覺得刻意洗版很鬧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5-29 17:40:00
反正我只推文不發文評論阿 邏輯思路早有人講過了
作者: luckykey (阿噓)   2015-05-29 17:41:00
中二病發可以去世界平拚廣阿,來洗看板不煩嗎?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5-29 17:41:00
立場我說過了 這樣也能打成親友團真是令人汗顏 你的程度就只有這樣?那你們繼續洗 我繼續抨擊我不爽的行為 想檢舉請自便
作者: ccc134456 (琮)   2015-05-29 17:41:00
這和真的洗版相比可差的遠了XD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5-29 17:42:00
嘛 其實我很期待有交易紀錄
作者: luckykey (阿噓)   2015-05-29 17:42:00
洗版風先慢慢幾篇開始帶阿,一次狂洗就露餡了。
作者: rayba (rayba)   2015-05-29 17:42:00
奇怪咧 , 你可以扣質疑者都不理性的爛帽子 , 懷疑你跟他有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5-29 17:43:00
那樣就不要再討論真假啦
作者: rayba (rayba)   2015-05-29 17:43:00
關就叫洗板 ?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5-29 17:43:00
洗一排假的就不算中二病 希望不要武斷就是中二病發囉?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5-29 17:44:00
我有說洗板? 洗推文倒是確定事實啦
作者: a71085 (iii)   2015-05-29 17:44:00
問題是相信不是反串的也沒證據就是了,人家說愛台灣你也相信喔?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5-29 17:45:00
這就是差別 大部分說相信不是反串 就是憑一行字那行字叫做"前一篇真的不是反串"
作者: luckykey (阿噓)   2015-05-29 17:45:00
跟我無關阿.....不要武斷OK,可以只發一篇在留言吵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5-29 17:45:00
立場說過了 怎麼有人就愛拿沒證據這種砸不到我痛腳的理由出來戰啊
作者: luckykey (阿噓)   2015-05-29 17:46:00
不要刻意一直回好嗎?看起來就在炒弄。
作者: herikocat (巴貓兔)   2015-05-29 17:46:00
個人認為是假的 這樣也不行嗎 還要被批為低水準 唉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5-29 17:47:00
不過 我也覺得又發一篇新文很像在炒作
作者: newtypeL9 (まあいいや)   2015-05-29 17:49:00
推文自稱拎北也蠻讓人不爽的耶ww 還好意思質疑別人程度
作者: a71085 (iii)   2015-05-29 17:49:00
質疑是正常的,因為K島和巴哈廚文大部分都長得像這樣
作者: festa (諒)   2015-05-29 17:49:00
講 “相信的人 憑一行字”也太戰了吧……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5-29 17:50:00
我看到的大部分啦 或許你不是只憑那行字畢竟我看到相信的幾乎都沒講理由我會這講 就是因為我朋友傳第二篇給我就是這樣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5-29 17:51:00
你怎麼不去要求亨利君閉嘴呢?雙重標準?還是西洽眾不容質疑?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5-29 17:51:00
然後我貼我的理由給我朋友給他自己判斷這樣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5-29 17:52:00
還有搞清楚我的立論基礎好嗎 我沒有說這篇文章一定是真的也不打算證明它
作者: tosdimlos (Yuu)   2015-05-29 17:52:00
相信本來就不需要理由啊,本來就是質疑的人需要提出論
作者: herikocat (巴貓兔)   2015-05-29 17:52:00
版主該管管這系列了 應該讓它到此為止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5-29 17:53:00
是嘛 相信連那行字都不需要不是嗎
作者: tosdimlos (Yuu)   2015-05-29 17:53:00
點來證明他是假的,反過來叫人證明他是真的才有問題
作者: herikocat (巴貓兔)   2015-05-29 17:53:00
所以 我相信『這是假的』不需要理由囉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5-29 17:53:00
不對 任何東西都有是假的可能 相信不相信都該拿出證據才站得住腳
作者: a71085 (iii)   2015-05-29 17:54:00
邏輯教室來了
作者: rayba (rayba)   2015-05-29 17:54:00
奇怪 , 質疑假的都打那麼多不合邏輯的點了 , 要跳針到幾時
作者: newtypeL9 (まあいいや)   2015-05-29 17:54:00
對啊,質疑的人都有提出質疑點啊,然後原作者也回應了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5-29 17:54:00
你可以認為啊 在推文推一大排被人非議無可厚非
作者: sean02045 (sean02045)   2015-05-29 17:54:00
你幹嘛那麼在乎別人說他是假的 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阿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5-29 17:55:00
推一大排質疑的理由礙著你了 真不好意思
作者: festa (諒)   2015-05-29 17:55:00
我覺得在同一篇推文內爭還算ok吧?
作者: rayba (rayba)   2015-05-29 17:55:00
那除了這垃圾社團負面行銷編故事之外還真看不出真在哪
作者: herikocat (巴貓兔)   2015-05-29 17:55:00
所以e君你被人非議也是無可厚非啊 都是相對的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5-29 17:56:00
要不要回去看第一篇文? 沒列理由的推文可是遠佔大多數而且理由也根本不具決定性啊
作者: herikocat (巴貓兔)   2015-05-29 17:56:00
我本來不在乎真假 但是這串真的是已經偏離c洽本意了
作者: rayba (rayba)   2015-05-29 17:56:00
親友團 ? 員工 ? 正義魔人 ?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5-05-29 17:56:00
我覺得看推文吵架很好笑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5-29 17:56:00
喔 所以你是對第一篇文有意見對吧
作者: newtypeL9 (まあいいや)   2015-05-29 17:57:00
理由的確不具決定性,只是讓整篇文章看起來很假而已ww
作者: Galm (水牛)   2015-05-29 17:57:00
真假不重要+1 反倒是內容的確是有得討論的餘地,相信這例子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5-29 17:57:00
可能是正義魔人吧 看到不爽的行為會忍不住嘴出來啦 比方說某群人超武斷的以為自己的判斷就是證據之類的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5-29 17:57:00
那你好像找錯人了 第一篇文我連推文都沒推呢
作者: sean02045 (sean02045)   2015-05-29 17:57:00
他認為是假的幹嘛一定要跟你說理由
作者: festa (諒)   2015-05-29 17:57:00
真要說相信的理由,最少最少也是被質疑的以外的部分吧。講“憑一句話”實在令人無法認同。
作者: rayba (rayba)   2015-05-29 17:58:00
嘴一堆結果自己都不認同 , 對第一篇文有意見跑到後面亂開槍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5-29 17:58:00
那換個說法 你好像找錯篇文了
作者: tosdimlos (Yuu)   2015-05-29 17:58:00
我媽頂多偶爾嘴我兩句又買一堆有的沒的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5-29 17:59:00
我沒找錯啊 我看到推文區有人在講跟我的立場一樣的事情我就出來勸他不要白費力氣 結果有人被嘲諷到了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5-29 17:59:00
反正我知道你找錯篇文就好了嘛 無法認同"只憑一句話" 那方法不是很簡單嘛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5-29 18:00:00
rayba你先回去釐清思路再來吧 誰跟你在那邊自己都不相信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5-29 18:00:00
你拿第二句讓你相信的話出來不就好了
作者: rayba (rayba)   2015-05-29 18:00:00
被嘲諷到林北都出來的不知道是誰 , 可能是高知識份子吧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5-29 18:01:00
你這麼憤慨說我被嘲諷 我覺得很假啦所以說 我從頭到尾都不是站在認為其真的立場啊 作為一個不願偏頗看待兩方可能性的人 我只不過是看不慣硬要說是假的那種人忍不住出來嘴嘴砲而已
作者: a71085 (iii)   2015-05-29 18:04:00
那怎麼不順便唸一唸那些硬要說是真的,不願偏頗的話這樣跟出來說話先開大絕中壢選民有什麼不一樣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5-05-29 18:07:00
我覺得不要在那邊嘲諷說幹嘛對捏造文認真的都好啦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5-05-29 18:08:00
這種傢伙都能死會 我真的要檢討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5-05-29 18:09:00
以前老師鐵飯碗啊
作者: festa (諒)   2015-05-29 18:09:00
我覺得提出不正確的論述再要求對方反駁,是一種很low的行為。
作者: herikocat (巴貓兔)   2015-05-29 18:11:00
飛音乖乖當LANCER啦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5-29 18:12:00
我只覺得 原來找出第二句話讓你相信這麼困難?我可是一點都不覺得真正相信那篇文的人會真的只憑那一句話就相信阿
作者: tosdimlos (Yuu)   2015-05-29 18:13:00
不會啊,蠻容易的,因為實際上會這樣不尊重人亂賣亂丟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5-29 18:14:00
我只是用一個論述點醒這些只用一句話就相信的人而已
作者: tosdimlos (Yuu)   2015-05-29 18:14:00
別人收藏的人很多啊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5-29 18:19:00
可能這些人也有類似經驗才會寧可信其有吧 我也有一點類似的經驗所以還滿相信的 不過我沒打算為真實性護航就是了 從頭到尾都沒
作者: festa (諒)   2015-05-29 18:20:00
……同一招第一次沒用,第二次也不會有用的啊。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5-29 18:21:00
反正一開始說那句話很戰的是你啊對於憑第二句話相信那篇文的人 我可一點意見也沒有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5-29 18:23:00
這就是為啥有人覺得不要再炒作這篇文的原因吧
作者: tosdimlos (Yuu)   2015-05-29 18:25:00
因為這樣暗爽人生到底有多空虛XD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5-29 18:25:00
這 你要問發反串文的人為什麼要發反串文..會認為是假的的人大概也不少是有類似經驗的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5-29 18:26:00
他爽不爽不重要啊 我們不要去論它假不假不就好了 假如它是真 說他假會傷害到那位女士 假如它為假 吵真假反而讓反串人得利 所以一開始走中間不就什麼事都沒有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5-29 18:26:00
前面好像就有經驗者了吧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5-29 18:27:00
單純討論行為跟法條不是很好嗎 看看下一篇文多和諧啊我猜過不久又有人要嘴我明明是我開戰火的了(?
作者: festa (諒)   2015-05-29 18:36:00
錯誤的論述不會因為沒人反駁而變成正確的。
作者: Lovetech (一念之差,哭哭)   2015-05-29 18:39:00
推樓上上! 感覺下篇推文很能長知識
作者: et310   2015-05-29 18:45:00
所以後面戰的是? 因為有人信所以覺得那些信的人沒腦子?
作者: hancke (Everdream)   2015-05-29 18:50:00
我真的認為是反串 只是用更多個謊來原一個謊
作者: shawncarter (Duffy Huang)   2015-05-30 01:01:00
老師完全不意外
作者: quz2928 (苦瓜)   2015-05-30 02:50:00
有反沒反都無所謂啦,不管哪種都會被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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