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有人說要報警說要告我
我現在很害怕的上來問
這應該算有西洽點
如果A cosplay某動漫角色而B拍攝
這樣拍出來的照片
版權算是誰的呢?
1.A本人
2.B本人
3.該動漫的出品公司
4.該動漫的原著作者
又或者他有出小說 動畫 漫畫
但出品公司不一樣的時候
版權會如何歸屬呢?
總不能說我扮是漫畫的XX角色而不是動畫中的XX角色吧
我猜的啦,照片本身是版權是B的,人物的肖像權是A的服裝的設計概念是作者的
作者:
kkyyk (不死)
2015-06-07 17:59:00重點是他用什麼理由要告?
其實拍cos大多都希望大家都能看到跟認同啦 除非他本來就是只拍給自己看不外流的
通常要經過對方同意才會把cosplay的照片po上來
作者:
yasushou (GNO3開戰中~)
2015-06-07 18:01:00單論幫人拍照的版權問題,如果在拍照前沒有任何簽約的情況下,今天你幫人拍的照片,被拍的沒有你同意不能使用
還有拍cos原本就要經過cos同意,如果原po是拍攝者被cos告
作者:
yasushou (GNO3開戰中~)
2015-06-07 18:02:00拍照的人沒有被拍的人的同意,照片也不能使用這個問題剛好最近有討論過.....
作者:
yasushou (GNO3開戰中~)
2015-06-07 18:03:00這是一個交互授權的概念
作者:
kkyyk (不死)
2015-06-07 18:03:00基本上三樓也提了 肖像權屬A 照片版權屬B
作者:
yasushou (GNO3開戰中~)
2015-06-07 18:05:00講簡單一點,一張COS照如果沒有攝影師跟COSER雙方的同意
作者: unlock (咫尺天涯) 2015-06-07 18:10:00
和cos沒關係阿 隨便拍人一樣有肖像權的問題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5-06-07 18:10:00如果你是認真的的話,那請立刻想辦法連繫對方,誠心誠意
看了樓下回文只能說uccu 看你是要跟他們道歉還是怎樣
作者:
iuytjhgf (′‧ω‧‵)
2015-06-07 18:11:00正常來說 要拍攝cos並使用照片會先知會阿 難不成偷拍?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5-06-07 18:11:00得向對方道歉,這步驟是最重要的,而不是上討論區問怎樣
作者: unlock (咫尺天涯) 2015-06-07 18:11:00
和解就好了吧 頂多民事
我覺得告不成啦 但是有心要鬧大 你一樣會上版面丟臉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15-06-07 18:11:00你需要一個有誠意的道歉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06-07 18:13:00發一篇露出○○的道歉文吧
作者:
pl726 (PL月見è‰)
2015-06-07 18:14:00(σ′▽‵)′▽‵)σ
作者:
Foot (Foot)
2015-06-07 18:15:00你要不要先說一下前因後果 對方用什麼理由告你 沒頭沒尾
作者:
Layase1 (Layase)
2015-06-07 18:15:00你還是去法律版問吧 不論有沒有違反板規 而是專業性問題
不就上面他自D的文 放了別人的照片 不過我沒點就是聽說很...
作者: olsr (.....) 2015-06-07 18:16:00
公然散佈已經侵犯到A的肖像權了,你只能和解了
作者:
Foot (Foot)
2015-06-07 18:17:00阿 看到下面回文了 原來如此
作者:
Foot (Foot)
2015-06-07 18:18:00我是覺得告不成 但於情於理都是你理虧 誠心道歉吧
作者:
Foot (Foot)
2015-06-07 18:19:00就算是小事 弄上法律大家都麻煩
要是真有心想道歉想化解 你這篇應該是公開致歉文才是
作者: unlock (咫尺天涯) 2015-06-07 18:22:00
民事怎麼會告不成 你出錢上法院就好了
作者:
uvvvv (FQ)
2015-06-07 18:24:00別怕 跟他拚了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5-06-07 18:29:00如果是下面回文的狀況的話,這篇根本在模糊焦點...你不把事情經過寫出來的話,根本是想找其他方法凹過去...不是大家不幫你,你還是去準備誠心的道歉吧!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5-06-07 18:34:00拿版權逃避是不是你剛剛跟人吵架吵輸,所以來求救啊XD
如果你只是想模糊焦點的話 就繼續秀下限吧0_0也許對方告不成 但是觀感就是不佳
作者:
realion (超乎想像)
2015-06-07 18:36:00自找的XD
看了前集提要,你理虧不是去道歉而是想看有沒有法律責任,這.....現在有個資法這條,不知道有無關但多保重吧
首創動畫也能DLC的壯舉 (拖啊,推錯篇了,應該是上一篇才是 @@"
作者:
hinofox (終らない瞧捌の唄を詠う)
2015-06-07 18:44:00這篇怎麼有點假.....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5-06-07 18:46:00都沒有,拍照是有啥版權= =?
作者:
kyuren (九連)
2015-06-07 18:56:00問題是侵害肖像權 版權看起來就只是個模糊焦點用的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5-06-07 18:58:00會侵犯著作權
簡單來說如果是3或4 很可能就直接噴到3/4其中一個請人告請人反告 不過3/4根本沒人會理就是了
作者:
Leeng (Leeng)
2015-06-07 19:05:00西洽人氣-1 RIP
作者:
a43164910 (寺æ‰ä¼Šå…)
2015-06-07 19:06:00所以你為什麼要騷擾他XDDD
作者:
crocus (哪來的)
2015-06-07 19:30:00台灣134都有可能 但不會是2有看過B在A照片下面的注解很無言的那種( ′_>`)
作者:
silomin (惦惦吃的多)
2015-06-07 19:37:00這東西當然要看場合 但理論上coser本人是有權利能主張的至於原廠那要看公司的作法了 一般是不會大驚小怪的有動作
作者:
chardavi11 (cockroachwang)
2015-06-07 19:39:002怎麼會不可能XD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6-07 20:04:00智慧財產權是拍攝者的 版權沒有約定的狀況通常都跟智慧財產權走 肖像權是跟著coser的
作者:
OTLOrz (賞山賞水賞菊花)
2015-06-07 20:05:00都唸到112了 別這麼幼稚吧...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6-07 20:05:00說不可能是2的應該不懂照片這東西有關的法律 別苛責他
作者:
er89t3g (球就是鍵)
2015-06-07 20:10:00還有 照片這東西就算傳播了 作品公司也是無關的 被拿來使用的是照片 跟人物設計、作品名稱等等屬於該公司的智慧財產權的權利都沒有關係 就算要說人物設計這東西被侵害了 那也是coser去製作cos用道具的
作者:
OTLOrz (賞山賞水賞菊花)
2015-06-07 20:11:00對了 今天魯肉哥有來嗎?
作者:
BlGP (ツンデレ大好!)
2015-06-07 21:21:00講清楚點吧
第一次看到有人黑特會貼上一堆人名的 真是奇爬...
作者:
sweetmiki (只有初音 沒有未來)
2015-06-08 00:31:00希望順利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