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慢了很多,板上也討論了不少,原本不想回文的!
但是果然還是不吐不快(胸懷自己的正義),
就來討論第十話兩個爭議點:
一、四宮於合宿開始典禮時解雇髮臘哥。
二、四宮於課程上解僱小惠。
基本上巴貓認為此二點,四宮做的尚非不可接受。
但! 管見以為爭議很大,而且個人不認同!
就算要針對四宮所持之理由,也有更無爭議的做法。
第一爭議點:
理由:髮臘的柑橘味會影響料理,這是廚師該注意的自覺。
做法:於典禮上直接給予退學處分!
評論:
理由毫無疑問的正當性十足,但裁決場合與時機明顯不恰當!
學生當時是被要求集合參加合宿開始典禮(姑且如此稱呼),並非是被要求要製作料理。
或許有人說廚師要有自覺,請問廚師不會在廚房以外其他場合嗎?
那難道也可以用為何集合時身著制服未換廚師裝、未準備廚具,
因而判定沒有在接下來準備料理的廚師自覺而解雇嗎?
(當然,留到那時髮臘哥很大機率一定還是有髮臘的,還是退學的到,
早退晚退都是退,但這時指明退學明顯就是立威!)
又或許有人說接下來很可能就要參加課程而料理了啊!
那就到時再退學他啊!這保證沒人有話說。 這就是程序正當的問題。
(雖然官樣文章有人批為米老鼠把戲,但相對地其實也保護了某人的權益啊!)
當然有人說遠月其他講師、畢業生都沒說話,但私以為這根本無法令人信服,
1.四宮是以十傑首席畢業的,又得到了法國料理獎項殊榮,地位相對崇高,
就算是堂島直斥其行為也要考量,何必為了區區個遠月的學生拂四宮顏面。
2.這種震撼教育就如同軍隊裡面一樣,先行殺雞儆猴、樹立權威,
對以後控制指揮確實頗有實效,對之後的畢業生前輩們的課程進行有幫助。
相反地,駁斥此處分會造成畢業生們的威信受損,對爾後課程不利。
故遠月校方與畢業生們接受甚至認同四宮此舉,該屬正常,
而且遠月校方如果認同此做法,就能在校內的正當性解套(惡法亦法)。
但仍與吾人信奉與社會主流之正當程序價值觀有所悖逆,會期望它能改進。
第二爭議點:
理由:
(1).必須能迅速確實進入狀況。
(2).必須做出食譜指定之作品。
做法:
(1).放置不足量的良好花椰菜,其餘以劣質花椰菜補足數目,藉此評判選材眼光與速度。
(2).對小惠處理劣質花椰菜之作法雖然認同其改善結果,但擅自更改食譜視為不同作品。
兩種原因都會造成四宮認定的不合格料理,均以退學處理之。
評論:
無論哪種原因實際上都導致無法讓四宮滿意之料理,均解雇!
理由仍然正當性十足,但作法巴貓仍認為有所缺陷與不正當之處。
而吾人認為不正當之處,是在做法(1)處。
餐飲業廚房面對供餐時,慢吞吞與亂了手腳是會造成很不良的結果的,
即使是外行人應該也能簡單明白其中道理,
因此四宮欲藉此課程淘汰他認為的無法迅速確實面對狀況的人選,
但是做法(1)將導致必定有人拿到劣質花椰菜,
無論是因為那人慢吞吞、慌了手腳、無法分辨或是純粹因為體能擠不過別人無法搶到。
這已經有點偏向不教而殺了!
四宮若是於材料準備能放置足夠的良品,參雜以一定數量劣質,就無此爭議。
又或是於課程說明時,聲明將考核受試者的應對速度(包含爭取食材),也可減少爭議。
不然誠如創真所說,確定有足夠的食材主廚不也有責任嗎?
難道一間餐廳主廚可以說堪用的食材不夠,剩下的不堪用食材屬料理人的個人責任?
大家也要用搶的,搶輸而做爛的就去客人面前土下坐或解僱?
『你想害我的餐廳倒閉嗎?』,原話奉送四宮!
而做法(2)原本是應無疑義的根據理由(2)文不對題給予零分,
但在此案例中牽扯到了做法(1)導致的結果,
小惠因為四宮的做法(1)只拿到剩下的劣等花椰菜,再被四宮以理由(2)判定失格。
這時就不能單純以理由(2)來評判了!而是要回歸到探討做法(1)的正當性。
所以做法(1)才是關鍵的爭議點!
不過遠月校方如果授予課程講師們如此權力,且也認同此做法,也達成校內正當性。
個人想法如同爭議點一之評論尾。
總結:
四宮雖然做法爭議,但其理由確實是針對料理人的考核,
且遠月畢竟是私人學術機構,只要在無違法的前提下,校內規則制定與認定是校方自由,
何況料理評判這種即使是由出色料理人來評審,也會出現自由心證的狀況,
因此即使是有不合理之處,保証也無確切證據能去申訴啊!(說你難吃、不合格怎樣?)
更遑論遠月校方幾乎是贊同此等做法,以殘酷(即使不合理)與競爭,
就算可能會漏掉某些成長的璞玉,但最後留下的都能保證其一定之素質。
反正就是超有名的料理頂尖精英學校,不爽不要讀,讀了就認了這個環境吧!
還有補充一點巴貓本身不認為四宮是姬掰人,
只是真的做法個人認為有瑕疵。
但,這不影響吾人對其各種認為其不合理現象的批判!
(當然現實更誇張的不合理更多,巴貓吐嘈到無力)
了解現實的不合理與殘酷去趨吉避凶來適應是一回事,
明白與堅守正確的價值信念是另一回事,
而不是認知失調的將其奉為至理!
即使內心黑暗如巴貓,也相信若能如此人類社會可以越來越進步的
.....也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