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ainlilt (秋山小~~雨)
2015-06-15 23:29:12經檢舉
#1LV15Lh1 (C_Chat)
作者 a21096 (a21096) 看板 C_Chat
標題 [閒聊] 境界觸發者 world trigger 第105話
經查證 張貼9頁/該畫有19頁 遠超過1/3比例
根據板規 6-2-4-1 a21096 水桶一個月
原文刪除後備份到精華區 z-1-19-1-1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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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經檢舉
#1LUWW4YJ (C_Chat)
作者 Basara5566 (巴薩拉) 看板 C_Chat
標題 [閒聊] 我的英雄學院 46 職場體驗
經查證 張貼13頁/該畫有18頁 遠超過1/3比例
根據板規 6-2-4-1 Basara5566 水桶一個月
原文刪除後備份到精華區 z-1-19-1-11-3-31
再次提醒各位板友
分享/討論時應確認該作品是否有台灣版權
以及確實控制在不會觸法界限內
以免吃上官司
界線可參考板規 6-2-4-1
作者:
affogatC (Ciao~!!)
2015-06-15 23:31:00沒關係 暑假還能參戰
作者:
Emerson158 (紅豆 X 八嘎 X 烏魯賽)
2015-06-15 23:31:00希洽好可怕Q_Q 對新人我不友善QQ
作者:
flamer (大å‰ç”°å¸Œåƒä»£å¾Œæ´æœƒæœƒé•·)
2015-06-15 23:32:00檢舉者是超級大前輩....上站一次退三步我要退到海王星了
作者:
vaporfang (4ever♪♪♪♪♪♪♪♪♪)
2015-06-15 23:32:00太菜了吧wwwwww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é¬é¬šå¼µ))
2015-06-15 23:33:00還在太陽系的不要哭菜
雄英那篇 他每張都有裁過 這樣也算1頁嗎@@?抱歉 更正 他有幾張是裁過非整頁
作者:
Rainlilt (秋山小~~雨)
2015-06-15 23:37:00其實...我不確定 我不是法官啊囧這條板規是避免板友觸法為主
作者:
flamer (大å‰ç”°å¸Œåƒä»£å¾Œæ´æœƒæœƒé•·)
2015-06-15 23:40:00我想知道1/3的法源依據是啥 總不會因為貼得少就不是盜版吧
作者:
Rainlilt (秋山小~~雨)
2015-06-15 23:43:001/3其實是我接任前就有的板規應該是學術著作重制通常約定成俗是不超過1/3
作者:
Emerson158 (紅豆 X 八嘎 X 烏魯賽)
2015-06-15 23:45:00希洽小雨,當年有多紅?
作者:
Rainlilt (秋山小~~雨)
2015-06-15 23:45:00雖然沒什麼法源依據,不過不超過這個度比較不會被認定是侵害板權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5-06-15 23:49:00原來原文書只能印1/3,那中譯本呢,系上都全印耶 又薄XD
作者:
LOVEMS (ç‰åˆ°è¶ŠéŽå¤©ç©ºé‚£å¤©)
2015-06-15 23:50:00.....系上全印那個確定合法嗎?
作者:
hdjj (hdjj)
2015-06-15 23:52:00系上全印的那個你可以去檢舉,就有人要下台了.XD
這算商業著作..所以1/3以內被告也是自行負責..
作者:
Emerson158 (紅豆 X 八嘎 X 烏魯賽)
2015-06-15 23:57:00非告訴乃論=公訴罪嗎? 0.0/(舉手問)
作者:
QBian (小妹QB子)
2015-06-15 23:58:00辛苦了
....系上全印那個.....指導老師有准你們這樣幹嗎?
作者:
flamer (大å‰ç”°å¸Œåƒä»£å¾Œæ´æœƒæœƒé•·)
2015-06-16 00:04:00應該是公訴 自訴 告訴的差別吧 非本科系不懂 XD
作者:
Emerson158 (紅豆 X 八嘎 X 烏魯賽)
2015-06-16 00:06:00亂喊+1就有可能被告... 大學好可怕...
不知道的去PttLifeLaw、Law等看板去找這年頭是你在臉書按個讚都會被告了而且罪名會成立喔
不是那差別 差別再需不需要當事人進行告訴不過那個散布好像是針對製成光碟就是
作者:
Rainlilt (秋山小~~雨)
2015-06-16 00:08:00基本上最新話出版社通常都還未取得版權不過也是有意外的
沒有什麼1/3 只印五頁都算侵權了 只是沒人這麼閒啦
然後有容許範圍的是在非商業的用途,如果是貼在部落格然後掛廣告的話連一頁都不行
其實這種未經授權的漫畫一張圖就可以告了 安慰效果居多
樓上正解 沒錯 這種是有實體出版的漫畫 是商業著作
不超過1/3是指有學術需要者 酌量引用 不是叫你全部C/P廠商/出版社也是要經過事後使用者去投訴檢舉才會查所以我才說這是「模糊地帶」不過使用者有得看就要高興了 哪裡還會想投訴檢舉這檔事情..
我覺得與其說是模糊地帶不如說低調吧 就跟大學旁的影印
合理使用只是說你可以局部引用 不是叫你整頁複製貼上這兩者之間意義不一樣...
作者:
Araby (無敵魅力天蠍星)
2015-06-16 00:53:00未看先猜推文應該會出現不爽去申訴
作者:
Emerson158 (紅豆 X 八嘎 X 烏魯賽)
2015-06-16 00:54:00如果沒有 Araby切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