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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親相姦也OK 德國將除罪化
蘋果日報 2015年07月11日22:27
同性婚的下一步是近親婚?德國官方獨立機構倫理委員會周三以14比9通過「
贊成兄妹、姊弟結婚合法化」,委員會表示:「雖然近親通婚較容易生下缺陷
或畸形兒,但自由戀愛是基本人權,不需為此受到法律處罰。」
2008年德國男子派崔克.史圖賓因和同母異父妹妹亂倫,被法院判刑3年,引
發德國社會議論。史圖賓曾以「兄妹也應有結婚,組成家庭的權利」為由,告
上歐洲人權法院,指控德國政府拆散他家庭,但敗訴。
在歐洲部份國家兄妹或姊弟亂倫並不違法,法國、荷蘭等國規定,只要雙方
同意,並不禁止親人間亂倫。德國也約2%到4%民眾曾有亂倫經驗。
德國現行法律規定,親子、兄妹、姊弟相姦最高可處兩年有期徒刑,但周三
的倫理委員會,以反對現行法14票、贊成9票、棄權2票,支持近親結婚。
委員會表示:「雖然近親相姦的案例在歐美並不多,但若對當事人課以刑罰
,將造成他們的痛苦,不僅當事人的人權不受到保障,也否定了他們的感情。
」(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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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評論:
如果這則新聞屬實,
a/高坂兄妹與高梨奈緒等三人共同表示:
b/娜塔會不會以結婚為前提,把哥哥拖去路德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