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高捷少女二次創作在下列情況"禁止使用"

作者: ange1 (我是 安格1 不是ange1)   2015-08-03 18:39:33
※ 引述《justice00s (+千葉的墮天騎士+)》之銘言:
: : 我覺得這樣也好 如果出現本子
: : 在台灣肯定被大作文章
: 其實仔細想想善良風俗到底是怎麼判斷呢?
確實很難判斷
之前有人賣A片被以違反良風俗起訴 法官判無罪
認為以現在台灣社會開放的程度 A片的內容不算違反善良風俗
所以 起碼就這個判決來看
高捷少女做裏本還是可以的
只是鬧上裁判
你還是得祈禱你遇上的是這種開明的法官
: 要像電視上那樣
: 乳溝都要馬賽克的程度
: 泳裝內衣也要馬賽克
: 港片髒話要剪片
: 槍枝抽菸要馬賽克
: 不過不要誤會我
: 我其實也支持限制高捷少女的二創內容
: 畢竟台灣這個地方就是...
: 到時候記者就會拿著比較清涼的二創商品上鏡頭
: 拿去問小屁孩啊屁家長之類的你們感受如何
: 更何況也算是政府官方的吉祥物
: 還是別亂搞比較好
: 所以我覺得還是應該訂得更具體一點才對
作者: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15-08-03 18:40:00
怕就怕是侏儸紀世界
作者: sillymon (塑膠袋)   2015-08-03 18:40:00
重點不是被告 而是官方可以直接收掉 到時啥都沒啦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15-08-03 18:40:00
這也只是逃的過刑法那關 民事侵權追責你一樣逃不掉呀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5-08-03 18:40:00
不要賭 這種事情一旦上法庭一定被媒體拿來作文章到時候法官被輿論壓到偏媒體走的機會還不低...
作者: caten (原PO不是人)   2015-08-03 18:42:00
就算風俗文化沒事,權利方一樣可以主張自身形象受侵害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5-08-03 18:43:00
也能主張注作權被侵害,這基本上是跑不掉的
作者: bluejark (藍夾克)   2015-08-03 18:47:00
官方希望自已的創作物受保護很奇怪嗎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08-03 18:48:00
那我畫紅線跟橘線的兩班捷運列車交配總過關了吧!?
作者: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15-08-03 18:48:00
以後只能看列車交…欸
作者: qscgg (QSC)   2015-08-03 18:49:00
那麼多能畫的...沒必要賭這個吧,吃飽太閒想惹麻煩?
作者: bladesinger   2015-08-03 18:49:00
隨便啦,反正以官方的態度不可能接受吉祥物被(R18)對待的
作者: AozukiIraof (津藍)   2015-08-03 18:49:00
二創是著作權人默許 不然你未經授權畫別人的角色就已經侵權了
作者: bladesinger   2015-08-03 18:50:00
對他們一點形象跟利益好處都沒有
作者: uu26793 (不太友善 刻意解讀)   2015-08-03 18:50:00
加入團隊就不用怕侵權啦(X
作者: et310   2015-08-03 18:51:00
只能看捷運列車過過癮了
作者: yogira (小信)(由基拉)(油雞)   2015-08-03 18:54:00
訴不訴訟是一回事,有部份媒體會拿來追殺才是真的。
作者: LABOYS (洛城浪子)   2015-08-03 18:56:00
因為這種事情鬧上媒體高潔娘就直接掰了呀...這裡是台灣
作者: Hamakaze (駆逐艦、浜風、出ます!)   2015-08-03 19:05:00
地下街那件事好像也是道德有關?
作者: qwop8765 (冰騎士)   2015-08-03 19:06:00
開明?人家都說不要了 若還拿人家的創作意淫 跟癡漢有差?
作者: crossworld (crossworld)   2015-08-03 19:06:00
引爆點
作者: KMSNY (MSN+KY)   2015-08-03 19:08:00
不要不要會壞掉
作者: holymoon99 (阿克西斯教徒099)   2015-08-03 19:13:00
老實說 以台灣的社會風氣 不樂見玩大太...(各種稻草人
作者: aganhog (船到橋頭自然捲)   2015-08-03 19:22:00
別把默許當成理所當然啊*.*
作者: coldfrost (coldfrost)   2015-08-03 19:26:00
我覺得社會興論壓力會比較可怕就是了
作者: feafow5221 (feafow5221)   2015-08-03 19:26:00
刑事沒事不代表民事沒事阿 出事以台灣現況來看應該就會收掉了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隻山羊)   2015-08-03 19:31:00
正常的戀愛不會有事拉
作者: hollynight (水蒸氣)   2015-08-03 19:32:00
告你侵權就好了 也不一定要用善良風俗這條
作者: milk830122 (SuperX)   2015-08-03 19:44:00
只要扯上政治霉體 就完了 別挑戰了吧
作者: diphomatida (分割)   2015-08-03 19:48:00
迪士尼不也不給碰 很奇怪嗎?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5-08-03 1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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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gelicwing (Reopen)   2015-08-03 20:10:00
二創不是本來就是在默許的情況下發展的嗎?拿別人的畫當作品 本來就侵權 看要不要告而已不是?記得日本那邊好像也有這樣的情況阿?原作機關禁用就不要畫阿@@?
作者: paul012011 (小全)   2015-08-03 20:11:00
個人認為迪士尼不算好例子 它已經有些極端了
作者: rayba (rayba)   2015-08-03 21:10:00
沒裡本紅不起來 , 去跟比目魚小子做夥吧
作者: paul012011 (小全)   2015-08-03 21:13:00
人家叫虱目魚小子啊
作者: woodycarlos (卡羅斯)   2015-08-03 21:19:00
XDDDDDD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5-08-03 21:30:00
其實大家以日本某些地方縣市的吉祥物為標準看待即可 那些提升形象用的萌化、吉祥物,基本上是不歡迎R-18的同人....
作者: llzzyy01 (我是清流)   2015-08-03 21:34:00
同意 angelicwing 二創本質上就是侵犯著作權人家肯開放二創已經是很夠意思了
作者: Albito (降靈者)   2015-08-03 22:19:00
原PO真的有看清楚為何那次法官判無罪嗎?
作者: setomoku (小木馬)   2015-08-03 22:30:00
推 qscgg大
作者: greenYoshi (馬力歐的朋友)   2015-08-04 00:02:00
槓,你以為遇到的法官和檢察官不會是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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