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說中,物品過了百年,或者被人用久,沾染了靈氣與思念以後,會成精,甚至可
以成神。這一類的概念,衍生過很多故事與文學作品。
最近我發現,現代也還有這種事的,而且不是物品自己成精,是人類造神,使之成
精。而且,祭煉的方法,不是特異功能或傳統的法術,而是文藝創作。
高捷少女、東港絢櫻,虱目魚小子,就是這樣的。不再只是吉祥物,我們現在還可
以賦予她們人格,給她們編故事出本子,指定這些新生的虛擬角色為器靈、地祇、動物
神,讓他們在圖畫裡和傳統的媽祖、關公、土地公同台演出。《CCC》創作誌裡,已
經有不少這樣的短篇--狐仙、精怪與地方神祇在現代台灣安頓的故事。在這些漫畫裡
,神仙精怪是活生生的,能給讀者的親切感,甚至可以超過實體的寺廟。
這就不需要一百年才能成精了,只需要十幾個本子或一套動畫漫畫,一百萬點閱數
,這些我們人造出來,由作者與讀者封神的角色,真正得到公眾的承認。再用公權力與
法律加以確認、規範,就會成為有著神格與人格,能夠造福一方的新神。日本的吉祥物
經濟,大約也是如此。
東港絢櫻和高捷少女,雖然目前還只是學日本的動漫行銷術,但如果能再進一步與
本土的民間信仰,和我們固有的泛靈觀念結合起來,應該會很有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