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借鏡初音 台北市推虛擬偶像代言人230

作者: FeAm (冷作絕望)   2015-08-12 16:27:11
http://www.cna.com.tw/news/aloc/201508120204-1.aspx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12日電)
  台北市資訊局為了推廣業務,借鏡日本虛擬偶像初音,推出資訊局專屬的虛擬美
  少女代言人「230」,預計10月宣導北市無線網路服務時,就由「230」首次擔當
  看板娘。
  ……
  彭盛韶說,他們局內5、6位同事是動漫畫愛好者,花了3個月時間討論「230」造型
  跟設定,設定圖與插畫則委由繪者「異世神音」繪製,考量資訊局原本的LOGO是一
  個星球,因此將「230」設定為這顆星球上的實習生,時常來地球上考察,服裝帶
  有科技感,還有一位機械兔子的夥伴。
  彭盛韶說,「230」的名字則來自於「2月沒有30日」的想法,呈現學生有學號的
  概念。未來230將擔任資訊局業務推廣角色,每項業務代言背後也都會有一個故
  事,預定10月北市將推出整合免費無線網路服務的「無線網路聯盟」,就會是
  「230」的處女秀。
  彭盛韶表示,資訊局也有考慮法律授權,只要不違反公序良俗,民眾可免費使用,
  也同意二次創作和加值應用。
  ……
  光華商場和高雄捷運相繼推「光華娘」和「高捷少女」等虛擬代言人,台北市資
  訊局昨天晚間在臉書粉絲專頁宣布,專屬代言人「230」誕生。
  「230」是來自遙遠星系的美少女實習生,有白上衣、藍綠百褶裙的地球學生服,
  與白色宇宙服2套造型,將與電腦機械兔「AI」一起推廣資訊局業務。昨晚「230」
  設定圖一推出,就在網路上引起討論。
  資訊局長李維斌今天接受中央社訪問時說,「230」的由來,是局內一群年輕同仁
  跟他提案,認為資訊局宣導業務時常不受一般民眾重視,為了順利宣導,希望設計
  一位虛擬偶像代言人,引起市民興趣。
  李維斌笑說,團隊跟他說明日本虛擬偶像「初音」就很成功,不僅有許多周邊商
  品,還開演唱會,讓他看到公務員的熱情,因此沒有理由不同意,所以他只下一
  個命令,「不可以把她養死」,就讓同仁放手去做。
  資訊局長秘書彭盛韶說,公部門的消息跟業務宣導方式常常是很無聊的,他們希望
  能引起民眾興趣,考慮資訊局業務與3C使用者、熟悉網路的民眾或是年輕人較有關
  係,因此推出虛擬偶像,並成立FB粉絲專頁,希望能幫助政府與民眾互動。
作者: SCLPAL (看相的說我一臉被劈樣)   2015-08-12 16:28:00
養死阿...(看向....)
作者: uu26793 (不太友善 刻意解讀)   2015-08-12 16:30:00
偶像...!!
作者: boson0725   2015-08-12 16:30:00
莉洋
作者: k23 (k23)   2015-08-12 16:31:00
就是說10月有大型活動囉?期待周邊
作者: dsa3717 (FishCA)   2015-08-12 16:31:00
公開透明的價碼XD
作者: stevenyen090 (freedom)   2015-08-12 16:31:00
北捷不跟上嗎
作者: yuherngshi (我要條碼貓拉><)   2015-08-12 16:31:00
沒叫426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5-08-12 16:31:00
最近是怎樣?怎麼政府機關一個個跳進ACG坑中了?態度轉變得令人覺得可怕啊
作者: robo3456 (冽影)   2015-08-12 16:32:00
虛擬形象親民好推啊 不要驚動某些可怕的妖怪就沒事
作者: SCLPAL (看相的說我一臉被劈樣)   2015-08-12 16:34:00
|ω‧‵)╭[10000] 好了 我可以用了嗎?
作者: WongTakashi (善良之喵)   2015-08-12 16:35:00
不可以把他養死→看來他們都有經歷過莉洋.....XDDD
作者: smileray (X______X)   2015-08-12 16:35:00
虛擬偶像好阿!! 藝人又貴又不是每個形像都好
作者: WongTakashi (善良之喵)   2015-08-12 16:36:00
與其說是借鏡初音 不如說被高捷少女的熱潮給激起的嗎資訊局裡有5~6位員工都是動漫迷 該說不意外嗎?XDD
作者: soratora   2015-08-12 16:38:00
有洽民嗎?
作者: w7382010 (neet)   2015-08-12 16:39:00
養死是怎樣w
作者: vincent0728 (Vincent)   2015-08-12 16:41:00
樂觀其成
作者: zego41 (洛德)   2015-08-12 16:41:00
作者: hwsh60013 (夏洛特)   2015-08-12 16:43:00
這個要推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5-08-12 16:43:00
養死應該是指不要只有三分鐘熱度吧,至少要撐個五年
作者: TWeng (TWenG)   2015-08-12 16:44:00
"只要不違反約序良俗"
作者: a47135 (金屬史萊姆)   2015-08-12 16:48:00
所以說要注意薄本只能賣給成年人(誤)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5-08-12 16:48:00
還要注意不能賣給記者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12 16:48:00
所以我說如果畫露胖次算不算違反約序良俗?(笑
作者: SCLPAL (看相的說我一臉被劈樣)   2015-08-12 16:51:00
那就不要有胖子好了!!!.....Σ(°△ °)?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12 16:52:00
清新!健康!No胖!!!y
作者: OrekiHoutaro ( ′_>`)   2015-08-12 16:53:00
10000算高還低啊?
作者: becow01 (be)   2015-08-12 16:58:00
不要畫胖姿就沒問題了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5-08-12 17:00:00
看起來像魔劣的兄控...
作者: QBian (小妹QB子)   2015-08-12 17:06:00
山澪
作者: s1310306 (老爹)   2015-08-12 17:13:00
不可以養死 那可以玩壞嗎(拖走
作者: uu26793 (不太友善 刻意解讀)   2015-08-12 17:13:00
流木野咲(誤
作者: SCLPAL (看相的說我一臉被劈樣)   2015-08-12 17:15:00
230~~~有去過神社嗎? 我☆帶☆你☆去!
作者: Leeng (Leeng)   2015-08-12 17:27:00
癢死了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隻山羊)   2015-08-12 17:28:00
靠杯 不上班在討論這個 還長達半年
作者: kenq5566 (肯Q)   2015-08-12 17:42:00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08-12 18:01:00
各位~搔癢之刑確定!!!
作者: amudi (阿姆迪)   2015-08-12 19: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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