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3.nhk.or.jp/news/html/20150814/k10010190231000.html
跨太平洋伙伴協定(TPP)的著作權協議部分提到,
要把侵害著作權的案件由「告訴乃論」改為「非告訴乃論」。
這樣的規定影響最大的就是熱門漫畫的二次創作同人誌,
所以8/14在Comiket會場舉辦座談會,
有漫畫家、同人作家和200多位粉絲參加。
二次創作原則上是需要原作者同意,
但實務上因多數二次創作物的規模很小,所以原作者多半默許;
惟若法律明文改為「非告訴乃論」,第三者檢舉而成罪的機會就很大。
這篇報導有記載漫畫家赤松健、精通智財權法的律師、
同人繪師和一般粉絲的發言。
因為我只能從漢字猜個大概,所以這部分不敢亂講,請板友協助。
附帶一提:
1.日文「親告罪」的中文翻譯是「告訴乃論罪」無誤。
2.赤松健曾經針對這問題提出過數種授權模式,但覺得各有缺點。
3.在CWT或FF辦這種座談會,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