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一下,本來在有人檢舉後,板主開會投票後的決定是。
他貼的網站有商業網站的可能,所以限制他發文就好,不需要禁連接。所以小雨才去信請
他一週貼一次。
請看板規:6-4-6
張貼商業網站連結。利用板眾之好奇點擊心態,賺取點擊
上自身廣告收入者,將視為ipk,王浩宇…等相關文章,
當立即刪文劣退。
而這時事主去申訴了,小雨回應理由:
#1LriAIj- (C_CenterWork)
1.supermars聲稱自己非賺取人氣,但若正常人點入supermars之網站
http://wanghenrytw.blogspot.com/
可以明顯看出除google提供廣告外,還有相當多廣告
且人氣也是賺取收入的來源,當然或許其部落格未達可能營利的人氣標準
但利用希洽板提升人氣的意圖相當明顯
2.商業廣告定義並非商業網站
本板板規 6-4-6 也是因PTT針對個人網站經營者王浩宇訂出來的站規所延伸的板規
3.希洽板本身對於廣告已相當寬容,例如同人宣傳可不經詢問直接張貼
其他相關廠商廣告,只要來信板主群確認有利於板友資訊就可以張貼
對於supermars之文章,本板板主群也評估是有利於板友的資訊
但發文過於頻繁,有洗文章衝人氣之意圖
所以未要求其禁止張貼,只是降低頻率
而這時sawg即群板主出來駁回申訴,內容是:
#1Lsf6yxx (C_CenterWork)
本組認同 Rainlilt 板主所描述之意見
文章管理為站方賦予板主之權限
Rainlilt 板主並沒有限制完全不給發文
一個禮拜一篇的要求並不過份
申訴不成立。
卡漫群組長 sawg
所以申訴被駁回了,同時群板主也同意小雨所說的該連接之網站為商業網站。
那麼根據本板的6-4-6,該網站連接不能貼。
所以後來討論後就變成:「不再限制一週只能一篇,即不限制發文。但根據6-4-6,不可以
貼該網站連接。」
簡單一句話:不要貼該網站連接就是了。
作者:
npc776 (二次元居民)
2015-08-24 15:35:00我只覺得他會每個禮拜來申訴一次到你心寒
作者:
LBEX (key!!!)
2015-08-24 15:36:00有限制一事不重覆上訴的規則吧!?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4 15:36:00申訴也沒用吧,商業網站的廣告流量事實依然存在阿
作者:
LBEX (key!!!)
2015-08-24 15:37:00給看不懂新判的人懶人包: 原本沒動用6-4-6 後來被追認有商業
作者:
Leeng (Leeng)
2015-08-24 15:37:00申訴一次不夠 可以申訴第二次啊
但PTT在王浩宇後 對這類網站很敏感 所以大概也難過
作者:
uu26793 (不太友善 刻意解讀)
2015-08-24 15:37:00所以是變成第二個案子了嗎?
瘋法要不要把kid725還未消假,所以群組長出來判決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15-08-24 15:38:00話說申訴被駁回後,怎麼不維持原判就好?感覺處分加重了…
沒有改判的情況下 那就是原判決 要貼連結就是1篇/1周
To 3F 新判決跟舊判決是二件事 所以不是一事重覆
照S的說法GOOGLE AD跟BOLGGER AD 強制五個廣告?
因為申訴 討論後確認商業連結 所以不能帶連結阿...
小雨在小組那不能判C洽的事 kid不在所以要再上申到
作者:
SuperSg (萌翻天的時代來啦°▽°)
2015-08-24 15:39:00貴圈真亂
群板主那 sawg只是跳過把文轉貼去另一個板的過程
作者:
LBEX (key!!!)
2015-08-24 15:40:00本來沒有討論是否有營利問題啊 結果在攻防中發現根本就違反
GOOGLE可以放3個 AD可以放2個 這是給部落格的限制KID當然在,他一直有跟我保持信件聯繫喔!
To Yanrei,ykes 這篇就是在說明啊 板主不認為是加重
原本昨晚KID725說會下判決,結果到早上就看到SWAG直接判決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4 15:41:00就算google blog說你可以放廣告,但是你可以不要放阿
等等@@ "可以放" 代表不是強制而是可以不放嗎??
這樣呀 但sawg權限更大 所以他說了算....(攤手
作者:
LBEX (key!!!)
2015-08-24 15:42:00所以你到底要不要回答為啥不開個google drive結束這個爭議XD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4 15:42:00你放了廣告,你就能收錢,你又來c洽和安卓版貼文賺點擊
作者:
n99lu (大家都有病)
2015-08-24 15:42:00我勸你不要阻礙我用廣告養家活口喔
作者:
Rainlilt (秋山小~~雨)
2015-08-24 15:42:00沒辦法 擋人財路才鳥事一堆zzz
還有你要申訴6-4-6要快 swag在當兵中...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4 15:43:00實況網站這很難去規範,而且依照現在台灣的實況人口...
作者:
SCLPAL (看相的說我一臉被劈樣)
2015-08-24 15:43:00所以是--群組判:是商業不得貼連結+小組判:一週一次=結果?
作者:
zseineo (Zany)
2015-08-24 15:43:00依你的流量會遇上嗎w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8-24 15:43:00就本來沒被群版主認定時,小雨想睜眼閉眼偷放水一週一篇
@bluejark 實況文不算 基本上也不去管實況文
遊戲檔案大就會喔...難道你以為每個遊戲APK檔案都很小?
作者:
LBEX (key!!!)
2015-08-24 15:44:00mega現在好雷....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8-24 15:44:00這是一種自己作死自死的概念
@supermars 如果你要一個一個檢舉所有貼部落格的文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4 15:44:00還天真的以為在twitch或水管上開台,有個一兩百人看就有錢
作者:
zseineo (Zany)
2015-08-24 15:44:00mega最近是不太好...XD
@lanjack 那你又會以為我這樣會有多少鄉民的收入呢XD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08-24 15:45:00不過一般熱門的部落格都會有吧?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8-24 15:45:00但放不放的下就是一回事,但你說這裡流量這麼低 也沒什麼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4 15:45:00你有多少鄉民的收入我不管,流量是一分錢一分貨
作者:
xian (鹹蛋超人)
2015-08-24 15:45:00真的純粹想分享直接寫在文章內文裡就好啦 XD
作者:
aaaaooo (路過鄉民)
2015-08-24 15:46:00如果不是要賺流量 一周一篇會很難?
作者:
zseineo (Zany)
2015-08-24 15:46:00實況文才沒像你廣告那麼兇咧w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4 15:46:00H空的廣告是hinet在收的,那就沒營利問題
噢對 所以google ad跟blogger ad到底能不能不放廣告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8-24 15:46:00一邊說這裡流量低、一邊又放不下不願轉貼無廣告網頁 這?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4 15:47:00...你去問問在板上開實況的,除了捐獻,他們有誰拿到錢過?
作者:
zseineo (Zany)
2015-08-24 15:47:00一下流量低一下會遇到流量問題 一下為興趣可是又滿滿廣告
自己做BT種完全不會受到大小,只會有網速和種子限制
作者:
pusufu (不蘇鬍˙灬˙)
2015-08-24 15:47:00ㄟ 警察先生 旁邊那個沒戴安全帽的你怎麼不抓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8-24 15:48:00不能賺,那到底為什麼不願放下,去貼完全無廣告的網頁阿?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4 15:48:00我不是說了嗎,既然賺不到錢你為何一定要用那個地方放?
作者:
zseineo (Zany)
2015-08-24 15:48:00blogspot可以不放廣告啊,
但是本篇瘋法一直拼錯絲襪的名字說 他是sawg不是swag
作者:
pusufu (不蘇鬍˙灬˙)
2015-08-24 15:48:00我這不是廣告 是熱心分享
@lan 我沒有要放 我本來以為那五個廣告是強制要放的
作者:
yogira (小信)(由基拉)(油雞)
2015-08-24 15:49:00可惡,配了蘿蔔絲餅配,但配起來不美味阿更。
作者:
shinchen (starrydawn星晨)
2015-08-24 15:49:00一直強調沒差PTT點擊這點錢 那就貼apk直連就好啦
作者:
Fewer (很少)
2015-08-24 15:49:00不用在跳針了啦 真的沒什麼你會反應這麼大XD?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4 15:49:00那個好像可以不要放,我印象中以前玩的時候有弄過
作者:
hhpsjoe (Chia)
2015-08-24 15:49:00所以刪掉對你來說有這麼困難喔
你可能沒寫過部落格...不知道部落格就是比較好整理...
作者:
SCLPAL (看相的說我一臉被劈樣)
2015-08-24 15:49:00mega最近不太穩0.o?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4 15:50:00SUP 我最後再跟你說,你換一個你一毛錢都收不到的地方就ok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8-24 15:50:00他一直說這裡流量低,可是要他改貼無廣告的他又不願意他一直說這裡流量低,可是要他改貼無廣告的他又不願意
作者:
hhpsjoe (Chia)
2015-08-24 15:50:00哪裡簽強 白字黑字寫在那裏一點問題都沒有啊 就你有問題
作者:
Fewer (很少)
2015-08-24 15:50:00這麼喜歡分享 就不要放廣告啊 不用這麼緊張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5-08-24 15:51:00那你可以把廣告通通拿掉阿 話又說回來貼APK連結合法嗎?
作者:
zseineo (Zany)
2015-08-24 15:51:00不是你有問題就叫牽強啊www
作者:
yogira (小信)(由基拉)(油雞)
2015-08-24 15:51:00真的好難看,食物都不美味惹,好難過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4 15:51:00貼apk連結應該是合法的,畢竟那本來就是可以下載
作者:
xian (鹹蛋超人)
2015-08-24 15:52:00更多APK 盡在SUP遊戲網
作者:
zseineo (Zany)
2015-08-24 15:52:00如果是喜歡分享,放那麼多廣告做啥,如果不是(ry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4 15:52:00如果該apk本來就在網路上公開的話,沒問題吧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8-24 15:52:00這裡不給廣告,真的只是想分享就把廣告拿掉,很難?
作者:
QBian (小妹QB子)
2015-08-24 15:52:00作者:
Fewer (很少)
2015-08-24 15:52:00中國人有句話真的不錯 不作死就不會死
推薦換空間又嫌麻煩 我覺得每天發才最麻煩 你幹麻發
作者:
pusufu (不蘇鬍˙灬˙)
2015-08-24 15:53:00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8-24 15:53:00我只看到你一直不想拿掉廣告 你真的是在意能不能發文嗎?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5-08-24 15:53:00這個邏輯有點奇妙 我經過APP商店合法下載與我自己抓下來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4 15:53:00沒阿,你在google play下載也是apk阿
作者:
zseineo (Zany)
2015-08-24 15:53:00欸斗可是安裝完他就不見啦(?
1.blog拿掉廣告 2.直接貼免空連結 3. 不要發文
作者:
WOODOM (武當)
2015-08-24 15:54:00換句話說你在意的根本不是能不能發文 而是能不能發廣告文
作者:
Fewer (很少)
2015-08-24 15:54:00其實要裝APK QOO比較好用 都不用換來換去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4 15:54:00當原本版權方就是合法散布中的情況下,我們貼apk沒問題吧
作者:
seamore (87一個)
2015-08-24 15:54:00QB別偷貼老婆圖好嗎XDD
作者:
SCLPAL (看相的說我一臉被劈樣)
2015-08-24 15:55:00以前拿親戚送的大陸版小米,載遊戲一直被檔...只好去找APK
作者:
n99lu (大家都有病)
2015-08-24 15:55:00屁話一堆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5-08-24 15:55:00仔細想想怪怪的阿....
作者:
hhpsjoe (Chia)
2015-08-24 15:55:00中離啦啦
作者:
offish (offish)
2015-08-24 15:55:00板規牽強…現在不是群組長拿站規禁你嗎?
最好把其他有放連結的全部拖下水(ry如果沒辦法 那就不要管我 啾咪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4 15:56:00再次散布這邊台灣有法律規定,925可以去看一下
反正自己給的網址裡面有商業廣告基本上就會有疑慮..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4 15:57:00你就知道我剛講的其實都是合法的狀況
作者:
oToToT (å±å©)
2015-08-24 15:57:00作者:
jf7642 (胖丁)
2015-08-24 15:57:00用ptt賺錢被ban就是爽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4 15:59:00沒反應了 QB絲襪穿好了沒?出來見客喔~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5-08-24 16:00:00lanjack 你的舉例是不合法的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4 16:00:00所以違法了哪個法條?
作者:
oread168 (大地的精éˆR)
2015-08-24 16:00:00...介面花到爆炸點進去一次之後從來都沒再點過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5-08-24 16:01:00與從中有沒有獲利也沒有關係 因為人家沒允許你重製阿
作者:
pusufu (不蘇鬍˙灬˙)
2015-08-24 16:01:00到底有多不甘啊他
乾我一直想說我怎沒看到廣告,才突然想起我裝了ADB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5-08-24 16:02:00合法重製的範圍也僅限制於自己使用 不包含散佈
作者:
m3jp6cl4 (幽狄)
2015-08-24 16:02:00我點網址進去還以為是卡迪諾之類的 原來是個人BLOG阿
一直想找之前SE那款 鑽地的APK檔 只知道日文名子找不到
作者:
yogira (小信)(由基拉)(油雞)
2015-08-24 16:03:00其實我也不覺得他能賺啥但很多經營blog的會到有點強迫症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4 16:04:00925 你這樣就是擴大解釋了。首先,該apk的發布就是以提供為目的,如果沒有擅自改造,都符合所謂的公開傳播的條件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4 16:06:00如果要用你這樣擴大解釋的話,那些網路遊戲的分流就違法了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4 16:07:00舉例來說,我今天發布一個未經改造,但是卻是分流的巴哈app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5-08-24 16:07:0087條第七子項
作者: tabriskang (康德六百合) 2015-08-24 16:08:00
認真說的話 小雨版主之判決尚未逾越比例原則之限制
把日本地區限制的youtube影片重新上傳無地區限制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5-08-24 16:08:00這位超級火星沒有提出任何經著作才產權人同意或授權阿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4 16:08:00而受有利益者<<<別忘了這一條
作者: tosdimlos (Yuu) 2015-08-24 16:08:00
說沒得賺也沒要賺,然後又很堅持要放廣告,這...?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4 16:09:00@kuninaka 這要版權方提出異議才有處分權
作者: tabriskang (康德六百合) 2015-08-24 16:09:00
對supermars板友發文權力之限制尚屬合理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5-08-24 16:10:00他的blog有廣告 符合第87條後敘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4 16:10:00925阿,你和我都搞錯了,我一直都說他的行為違法阿xd而我一直以為你單純說"分享apk有無違法"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4 16:11:00結論就是講那麼多大家都誤會了,結案www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5-08-24 16:11:00我就是在說他的行為是違法的 至於單純分享apk還要經過
作者:
oToToT (å±å©)
2015-08-24 16:11:00Line跨區載免費貼圖都違法了,你說呢
作者: tabriskang (康德六百合) 2015-08-24 16:11:00
限制權力之手段亦與板規精神無所乖離
的三貼還沒戴安全帽+闖紅燈 為什麼不抓他既然你不抓他幹嘛抓我 大概是這樣吧(?)
作者:
SCLPAL (看相的說我一臉被劈樣)
2015-08-24 16:12:00|ω*‵)╭附身可以嗎?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5-08-24 16:12:00至於利益的限制 今天就算沒有廣告收益 單純分享而獲取名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4 16:12:00925不用說給我聽了,我知道你的意思,你也誤會我的意思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4 16:13:00還是925根本都不看我=3=
作者:
hoe1101 (摸摸)
2015-08-24 16:13:00被打壓發文自由,我都笑了,明明就可以發文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5-08-24 16:14:00我後來有看到了 不過我覺得要把東西寫清楚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4 16:14:00嘛 也是
作者: asdf70044 (A7) 2015-08-24 16:14:00
自己作死自己 怪誰?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5-08-24 16:15:00基本上我是認為分享apk 除非你今天是GPL那種授權不然大概怎樣都會去踩到87條第七款 就不用白費心力了
作者:
m3jp6cl4 (幽狄)
2015-08-24 16:15:00又看了一次 總覺得其實是在放跟KID的閃光(?
作者: tosdimlos (Yuu) 2015-08-24 16:16:00
不放廣告有很難做到嗎,如果就是要靠那廣告加減賺那被
作者:
QBian (小妹QB子)
2015-08-24 16:16:00有閃光真好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4 16:16:00用mega就好啦~
作者:
crocus (哪來的)
2015-08-24 16:16:00拿掉連結有這麼困難+1 你不都說沒什麼人氣那沒差吧= =?
作者:
oToToT (å±å©)
2015-08-24 16:16:00幽狄別說出來啊wwwww
作者:
oread168 (大地的精éˆR)
2015-08-24 16:17:00其實利益也並不是只指錢吧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15-08-24 16:17:00總覺得他不拿掉的點是 從PTT拿到的錢很少 可是其他地方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4 16:17:00等等,不要隨便就把人湊一起好嗎orz
作者:
sawg (Mr.絲襪)
2015-08-24 16:17:001.kid725並不具有完全綜合小組長身份,僅有判決CCHAT板之權利
作者:
hoe1101 (摸摸)
2015-08-24 16:17:00有沒有用那些東西賺到錢大家心知肚明啦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5-08-24 16:17:00所以我覺得就算沒廣告他也還是違法阿...
作者:
sawg (Mr.絲襪)
2015-08-24 16:18:00而Rainlilt兼任綜合小組長必須迴避,所以此案群組務可以判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4 16:18:00沒營利的話,就不能用87條判他阿
LBEX你的懶人包一開始就錯了,就是版主來信告知要用6-4-6處理。。。
作者:
zseineo (Zany)
2015-08-24 16:19:00如果從PTT拿的$很少那來PTT發幹啥啊XD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4 16:19:00你又出現啦sup,所以你能不能換地方放分享文?
作者:
sawg (Mr.絲襪)
2015-08-24 16:19:002.我只針對限制他人發文做判決,Rainlilt並沒有不讓他PO啊,商業文與否要申訴請另立一案,但看下來本人已經認定是商業廣告了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4 16:20:00換了就會死嗎?換了會被殺所以會死嗎?
kid725僅有判決CCHAT板之權利 那這次怎麼不是kid判?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5-08-24 16:20:00放假不在阿,我爬推文就看到了
作者:
sawg (Mr.絲襪)
2015-08-24 16:21:00我再說清楚一點,kid725小組長能判CCHAT,但我也同時能
作者:
crocus (哪來的)
2015-08-24 16:21:00不知道...看問版文好像想找檢舉者?
作者:
Rainlilt (秋山小~~雨)
2015-08-24 16:21:00先生...kid請假到現在還沒銷假 你說他在就請他銷假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4 16:21:00而後sup不滿此一要求而上訴,才有後面的全禁
作者:
sawg (Mr.絲襪)
2015-08-24 16:22:00就算kid725沒請假,我也同樣能判,這樣夠清楚了嗎?
另外板主有義務保護檢舉人 除非是公開檢舉要不然我們沒義務讓你知道誰檢舉的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4 16:23:00SUP你有沒有賺到流量?你的廣告都假的?有就商業行為了
那直接在這問了 sawg 你覺得他那網站符合6-4-6嗎?
作者:
sawg (Mr.絲襪)
2015-08-24 16:23:00你去找站方吵全禁啊,站方說禁我就禁啊(笑)
作者: tosdimlos (Yuu) 2015-08-24 16:24:00
看來真的就是一個隔壁也沒戴安全帽你怎麼沒抓他的概念
這樣小網站的廣告都可以拿來禁止,其他的利益就可以無視,怎麼也說不過去吧?
作者:
sawg (Mr.絲襪)
2015-08-24 16:24:00我覺得是商業網站啊(笑)
作者:
hhpsjoe (Chia)
2015-08-24 16:25:00只好請KID趕快給他一個痛快了他只接受KID >\\\\<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15-08-24 16:25:00問一下 主要是因為廣告對本人來說有直接的金錢收入嗎?
作者:
zseineo (Zany)
2015-08-24 16:25:00去找站方吵啊wwwwww
作者:
oToToT (å±å©)
2015-08-24 16:25:00C_Chat沒有像你這麼嚴重的啊www
作者: tosdimlos (Yuu) 2015-08-24 16:25:00
廣告拿掉或不要貼連結好像很難一樣,說沒想賺是要騙誰
作者:
zseineo (Zany)
2015-08-24 16:26:00真的,C恰還有哪個人連暱稱都是廣告嗎
你大概只剩BoardCourt了...站長等級的申訴了
作者:
oToToT (å±å©)
2015-08-24 16:26:00廣告會有收入啊,不然放那占版面的東西幹嘛
我是覺得別再提流量了 廣告是商業行為無異議 但流量
作者:
sawg (Mr.絲襪)
2015-08-24 16:27:00文章管理僅能申訴一次。
@c121125 基本上其實也難認定 所以一開始才只有限制
的話ptt流量也很高阿 所以ptt算商業或營利行為嗎www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15-08-24 16:28:00嗯嗯 大概知道了 辛苦了XDDD
作者:
hhpsjoe (Chia)
2015-08-24 16:28:00他看起來是很喜歡被洗臉 應該不怕(?
說白點 不要玩太兇 基本上板主也不太會去管...像板上就有幾個我覺得也有點嫌疑的 但也沒人檢舉所以也沒在管就是了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08-24 16:29:00我覺得鬧到站長申訴那會變成全站禁貼.....得不償失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15-08-24 16:29:00要是他不爽一個一個翻去檢舉 帳也不知道算誰的XD
作者:
hhpsjoe (Chia)
2015-08-24 16:29:00版主接下來應該會有處理不完的檢舉了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08-24 16:30:00沒看整串看不是很懂,被禁廣告,那把廣告撤掉不就好了?
官方的apk跟遊戲都是允許使用的,如果遇到需要vpn的,才是官方有禁止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15-08-24 16:30:00他不撤啊 他說自己不算商業行為
作者:
zseineo (Zany)
2015-08-24 16:31:00他堅持要廣告啊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15-08-24 16:31:00他現在是在回答很之前的推文 大概是慢慢翻慢慢回答 XD
推 killme323: 癥結點在旁邊沒戴安全帽的你怎不抓
作者: tosdimlos (Yuu) 2015-08-24 16:31:00
就他不想撤掉廣告啊,然後開始扯隔壁也沒戴安全帽
作者: d54951044 2015-08-24 16:31:00
癥結點在他不願意撤廣告
作者:
zseineo (Zany)
2015-08-24 16:32:00他是能檢舉啥XD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08-24 16:32:00喔喔~了解XD 想說不是很單純的事嗎 可以爆兩篇
作者:
oToToT (å±å©)
2015-08-24 16:32:00因為他覺得有廣告會賺錢不算商業吧
在ptt禁貼我也不痛不養,還少花時間整理排版( ̄▽ ̄)就很多人從以為我賺很大-->變成你賺一丁點也不行的邏輯就覺得好笑了
作者:
SuperSg (萌翻天的時代來啦°▽°)
2015-08-24 16:33:00貴圈真亂、還是認小蘿莉當未來老婆最實在
作者:
zseineo (Zany)
2015-08-24 16:33:00不痛不養你在吵什麼*癢
作者:
oToToT (å±å©)
2015-08-24 16:33:00不痛不養還是會癢
作者:
Rainlilt (秋山小~~雨)
2015-08-24 16:33:00他一直說不痛不養 一直到處申訴XDDDDDDDDDDD
囧 你在這承認你有賺 那也不用去向站長申訴了...
我個人的部落格被指控商業網站,但遊戲基地那種有公司的才算商業吧!,主要是這個論點。
作者: tosdimlos (Yuu) 2015-08-24 16:34:00
啊不就他貼太頻繁才會被盯,被盯後開始自爆
作者:
SuperSg (萌翻天的時代來啦°▽°)
2015-08-24 16:34:00沒想到這裡也能看到癢...
本來就是在吵是不是的問題 結果你直接認了說是....
我覺得判決很合理 超火星版友不是因為不服"一週一次"
作者:
oToToT (å±å©)
2015-08-24 16:34:00所以有同個人整天貼遊戲基地的文嗎
另外,上面有人似乎在說我討論到一半就不見,難道我出門也要跟那個人報備嗎。。。
作者:
SuperSg (萌翻天的時代來啦°▽°)
2015-08-24 16:35:00貼遊戲基地的文會發生什麼事情? 好久沒去了...
作者:
shinchen (starrydawn星晨)
2015-08-24 16:35:00問題是別人轉貼遊戲基地之類的網站文章不會只貼個連結
作者: tosdimlos (Yuu) 2015-08-24 16:35:00
遊戲基地是有跑過來打廣告嗎
你申訴不要一周限一次 版主讓你不限制啦 有問題嗎wwww
作者:
zseineo (Zany)
2015-08-24 16:35:00他自己都不在意這個權益了(都說不痛不癢) 那他在吵什麼
作者:
Emerson158 (紅豆 X 八嘎 X 烏魯賽)
2015-08-24 16:35:00不要爭議啦 在下面愉快聊雞人不好嗎?
他的意思是,台GG賣晶片才算商業,路邊攤賣雞蛋糕不算
作者: tosdimlos (Yuu) 2015-08-24 16:36:00
是說PTT本來就很討厭還要人家另外點連結不是
他連結含有18禁 那我是不是也說我只有提供部落格?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15-08-24 16:36:00我看到的大多有連結網站也是有把內文打在文章內吧
作者:
oToToT (å±å©)
2015-08-24 16:36:00不用老闆啦,會因為貼了賺錢的應該都會禁
作者:
linzero (【林】)
2015-08-24 16:36:00那可以去八卦版檢舉看看,新聞網頁都嘛有廣告的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15-08-24 16:36:00你可以試試貼八卦板,不會被噓騙人氣騙廣告我服你^.<
PTT已經算是很寬容了,只要文章有內容,廣告放簽名檔幾幾沒有人會去管
我在今天之前沒點過網址 但還是會看看PTT的文的...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15-08-24 16:39:00快放蘿莉,我準備右鍵
作者: caps5302 (賴打) 2015-08-24 16:40:00
快放蘿莉,抱走處理
我在cchat版也有發遊戲心得文,也都有把文字奉上唷。
作者:
shinchen (starrydawn星晨)
2015-08-24 16:40:00啊你分享連結網址 文字版沒放連結不就跟沒有一樣
作者:
hhpsjoe (Chia)
2015-08-24 16:41:00現在根本是血量低於20%進入惱羞狀態了嗎
作者: d54951044 2015-08-24 16:41:00
既然有放文字的話為什麼那麼執著放連結?
作者:
shinchen (starrydawn星晨)
2015-08-24 16:41:00現在重點是apk分享文 跟你的遊戲心得文沒關啊
腦羞是你自己的邏輯很心胸思考,不用強加到別人身上XD
作者:
senas (事情就是這樣啦~)
2015-08-24 16:43:00既然只賺一丁點 那就把廣告拿掉阿 不是皆大歡喜XD
作者: d54951044 2015-08-24 16:43:00
只是禁止你放連結沒禁止你發文 這樣不就有分享到了嗎?
Apk我也有放當日更新的項目,並且做部分更新項目的解說,或附上心得文。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15-08-24 16:43:00對啊 你不是意在分享嗎@@?
作者:
zseineo (Zany)
2015-08-24 16:43:00重點不是你文章寫的多好,重點是你放了廣告啊w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15-08-24 16:43:00先來首姊姊吧
作者:
shinchen (starrydawn星晨)
2015-08-24 16:44:00所以我說 那個載點呢?
作者:
hhpsjoe (Chia)
2015-08-24 16:44:00邏輯很心胸思考是甚麼文法 語無倫次了嗎
作者:
senas (事情就是這樣啦~)
2015-08-24 16:44:00不然就給APK檔直連 人家要不要進你BLOG就隨人嘛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15-08-24 16:44:00手機打錯字吧
你為什麼反應這麼大? 因為這些人擋你財路嗎?那你有沒有想過你這樣有擋別人財路XD?
作者:
oToToT (å±å©)
2015-08-24 16:46:00你居然只是要提供APK也可以就給mega link就好啊
你在安卓版也說你不會每個都馬上更新 如果有問題 寄信給你就會更新了 那我乾脆用QOO不就好了
作者:
senas (事情就是這樣啦~)
2015-08-24 16:47:00給APK檔直連 簽名檔部落格網址 寫有興趣歡迎參觀 不好嗎?
作者: tosdimlos (Yuu) 2015-08-24 16:48:00
說是分享APK然後要下載要進你BLOG,然後你BLOG不少廣告
作者:
hhpsjoe (Chia)
2015-08-24 16:48:00那就掰囉~~
作者:
zseineo (Zany)
2015-08-24 16:49:00不給放廣告就不發文w
作者: tosdimlos (Yuu) 2015-08-24 16:49:00
問題在這好嗎? 你把那些內文打出來但是要下載還是非得
慢走不送 我沒在玩手遊我是不在意 只是看到有人秀下限
作者: d54951044 2015-08-24 16:49:00
不能放連結乾脆不發文...你這樣說沒錢賺我不相信
你可以說一下有哪些有放在ptt上部落格沒有廣告嗎?
作者:
hhpsjoe (Chia)
2015-08-24 16:50:00不給放廣告就不發 你說你有多想要分享給版友訊息 誰信XD
作者: tosdimlos (Yuu) 2015-08-24 16:50:00
現在又要跳針去隔壁沒戴安全帽了嗎...
作者:
zseineo (Zany)
2015-08-24 16:50:00你覺得有問題去檢舉啊
作者:
oToToT (å±å©)
2015-08-24 16:51:00那你可以說一下哪些有放在ptt上部落格有那麼多廣告還那麼多篇文沒被處理的嗎?
作者:
shinchen (starrydawn星晨)
2015-08-24 16:51:00但是你apk載點就只放在部落格 沒放在內文啊......
作者:
senas (事情就是這樣啦~)
2015-08-24 16:51:00可以放布洛格阿 同時放APK檔直連不就好了?
說真的吵到這樣造成板眾反感對你的分享文也沒好處啊...
我之前就是自主的發文給有需要的人去下載,沒用過,沒需要的人根本不會看XD
作者: tosdimlos (Yuu) 2015-08-24 16:52:00
你PTT內文就是沒有APK的下載連結啊
作者: d54951044 2015-08-24 16:52:00
那可以回答我為什麼堅持一定要放連結的原因嗎?如果只是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15-08-24 16:52:00所以我說,那個apk載點呢?
作者:
oToToT (å±å©)
2015-08-24 16:52:00你不要回答一些無意義的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15-08-24 16:53:00你現在就是要先點進去你的blog讓你賺一次流量
作者:
zseineo (Zany)
2015-08-24 16:53:00"我就是要賺流量" 請問有第二種回答嗎?
我只是想表明我個人網站跟商業不同,但cchat版就一堆人把八卦版要鬥爭的言語帶進來,我也沒辦法
作者:
senas (事情就是這樣啦~)
2015-08-24 16:53:00你只要回答 你願不願意同時放BLOG跟APK檔直連就好了
作者: tosdimlos (Yuu) 2015-08-24 16:53:00
內文附上APK直連你不要,把廣告撤掉你不要,發文不要太頻繁你也不要
作者:
moecao14 (moecao)
2015-08-24 16:53:00在爭下去,情況不會樂觀。
作者:
yogira (小信)(由基拉)(油雞)
2015-08-24 16:54:00哦?你確定要戰不同看板文化進來嗎?你這麼不怕死?
很多事情本來就不是公平的 有時候自認倒楣會比較簡單
作者:
K2135356 (K2GI_135356)
2015-08-24 16:54:00提問:個人網站可以用流量賺錢算不算商業網站?
作者:
zseineo (Zany)
2015-08-24 16:54:00跟商業網站不同悠 然後沒廣告就不發惹我是不知道哪裡不同啦,不都是用廣告賺錢嗎
作者: tosdimlos (Yuu) 2015-08-24 16:55:00
明明就很簡單的一件事,你自己要複雜化然後扣別人帽子
作者: furret (大尾立) 2015-08-24 16:55:00
一周一篇不可接受 那一定有利益呀
作者:
senas (事情就是這樣啦~)
2015-08-24 16:55:00你不正面回答同時放blog跟apk連結的問題 永遠站不住腳
作者:
zseineo (Zany)
2015-08-24 16:55:00關流量啥事?你有放廣告是事實 你沒流量就不是廣告了嗎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15-08-24 16:55:00有流量就是有賺,跟多寡有關係嗎?
作者:
zseineo (Zany)
2015-08-24 16:56:00路邊攤跟大公司都不是賺錢嗎? 路邊攤就不是商業行為嗎XD
作者:
senas (事情就是這樣啦~)
2015-08-24 16:56:00既然妳說流量不多 那這就是最簡單解決問題的方法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15-08-24 16:56:00嗯 結束了 剩下的就是無盡的跳針與歪掉的論點
作者: tosdimlos (Yuu) 2015-08-24 16:56:00
忘了還有不要貼連結你也不要,這麼多選項給你耶拜託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15-08-24 16:57:00照你邏輯自己開麵攤也是個人不是商業XD?
作者:
oToToT (å±å©)
2015-08-24 16:57:00請回答為何不放直連不然也沒啥好說的了
我部落格要擺google ad,所以我已經很久沒發文啦!很難懂嗎?
作者:
zseineo (Zany)
2015-08-24 16:58:00不需要跑銀行啊,只需要你回答為啥你不徹廣告w
作者: furret (大尾立) 2015-08-24 16:58:00
再跳下去可能一週一篇也不給你貼了
要針對一個論點,就不要只針對一個人在跟你回應討論時說嘴,去看看其他部落格網址吧!
作者: caps5302 (賴打) 2015-08-24 16:59:00
1.可以不放廣告 2.可以放直連APK和blog
作者: tosdimlos (Yuu) 2015-08-24 16:59:00
很久沒發文請你一周發一篇你又有意見?不是很久不發
作者:
zseineo (Zany)
2015-08-24 16:59:00就跟你說你去檢舉啊,現在在討論的是你又不是其他人
作者: caps5302 (賴打) 2015-08-24 17:00:00
今天看文的人要下載就是得經過你blog,你blog有ad->商業
作者:
K2135356 (K2GI_135356)
2015-08-24 17:00:00要擺不要發 要發不要擺 ←這樣?
作者:
xian (鹹蛋超人)
2015-08-24 17:00:00警察大人 全世界那麼多人在闖紅燈 把他們都抓完再來抓我吧!
作者:
seamore (87一個)
2015-08-24 17:00:00要在西洽發文就要照版規走,版主已經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作者:
zseineo (Zany)
2015-08-24 17:00:00放廣告就是有問題 其他BLOG有放我當然也覺得有問題
作者: d54951044 2015-08-24 17:00:00
我放棄了.....感覺在鬼打牆 一直扯別人下水
作者: tosdimlos (Yuu) 2015-08-24 17:00:00
又在隔壁沒戴安全帽
作者: furret (大尾立) 2015-08-24 17:00:00
1跟2都不接受呀 只會打迷糊仗
被抓闖紅燈,還怪警察怎麼沒抓旁邊沒戴安全帽的歐巴桑
我選擇遵守目前版上的規定不發文啊,一定要按照版主規定發文?我其他動畫討論的就純討論啦XD提出看法就叫做鬧?XD
作者: caps5302 (賴打) 2015-08-24 17:01:00
當然要照版主板規規定發文拉 FacePlam
作者:
K2135356 (K2GI_135356)
2015-08-24 17:01:00那不就不發文就好啦 很想分享給大家可是不發文
作者: d54951044 2015-08-24 17:01:00
那就別發文吧! 結案
作者:
zseineo (Zany)
2015-08-24 17:02:00我很想分享 可是不能放廣告我只能不發了
作者:
seamore (87一個)
2015-08-24 17:02:00我覺得版主解釋有合理之處阿,有廣告是事實不是嗎?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15-08-24 17:02:00連他自己也說自己是觸犯版規的啊XD
作者:
senas (事情就是這樣啦~)
2015-08-24 17:03:00你死都要無視同時放APK直連跟部落格這個選項就對了XD?
作者:
oToToT (å±å©)
2015-08-24 17:04:00ㄏㄏ故意略過,那就真的不用講了,收一收回家洗洗睡吧
最重要的是,如果沒有足夠的廣告,我將無法繼續發文。
版規是版主告知,很難懂嗎XD,在告知後我沒有發任何一篇apk文
作者: caps5302 (賴打) 2015-08-24 17:07:00
王浩宇開先例,你踩到了因他而起的規定,很難懂?
作者: furret (大尾立) 2015-08-24 17:07:00
那請你一週一篇
作者:
zseineo (Zany)
2015-08-24 17:08:00沒有一週一篇了啦 現在是不能貼連結以外都OK
我的文章會繼續寫,只是不放在cchat上,很難懂嗎XD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5-08-24 17:08:00supermars聲稱自己非賺取人氣 <= 那要求不貼連結很合理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15-08-24 17:08:00講簡單一點 誰理你啊XD
作者:
SGBA (SGBA)
2015-08-24 17:08:00我剛點那網站 才記起來,有開Adblock...根本看不到廣告
作者: furret (大尾立) 2015-08-24 17:09:00
你不滿你家的事呀
作者: caps5302 (賴打) 2015-08-24 17:09:00
最重要的是,如果沒有足夠的蘿莉,我將無法繼續舔舔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5-08-24 17:09:00不然s就學某人,某人貼的連結是部落格,但內文暗藏其它連結
最重要的是,如果沒有足夠的廣告,我將無法繼續發文。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5-08-24 17:10:00例如點進去是一般部落格,裡面有一行再點進去變成代購網
作者: asdf70044 (A7) 2015-08-24 17:13:00
最重要的是,如果沒有足夠的廣告,我將無法繼續發文。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5-08-24 17:16:00原來是鐵捲門梗XD (想說這句好像在哪裡看過
作者:
aker0357 (Internet is a monster.)
2015-08-24 17:16:00最重要的是,如果沒有足夠的廣告,我將無法繼續發文。
作者:
hhpsjoe (Chia)
2015-08-24 17:18:00不需要( ̄▽ ̄) 來掩飾你的腦羞啦XDD
作者:
zseineo (Zany)
2015-08-24 17:19:00原來那是梗XDD
作者:
zseineo (Zany)
2015-08-24 17:20:00藍色鐵捲門,蠻有名的實況主事件吧XD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5-08-24 17:20:00我是把關鍵字餵狗才想起那句是藍色鐵捲門日記裡面有寫的
作者: furret (大尾立) 2015-08-24 17:20:00
本版是他發apk文中人氣最高的呀 當然要試著維護自身利益一下
找到了,原句是: 最重要的是,如果沒有足夠的資金,我將無法繼續連載。 不知道這個事件,來補追一下
最重要的是,如果沒有足夠的廣告,我將無法繼續發文。
作者:
hackalk (HAO)
2015-08-24 17:27:00看來之前嗆他葉佩雯太抬舉他了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5-08-24 17:40:00剛google挖,簽名檔放部落格連結,部落格裡直接有下拉賣場那這個連結就有可能被認為是帶有商業交易性質的宣傳連結
作者:
Fewer (很少)
2015-08-24 17:54:00不爽不要發文(放大招) 也不用裝可憐 沒差你回那麼多做啥純分享會在意那點流量和廣告嗎
作者:
mackywei (唔嗯...)
2015-08-24 17:57:00他成功了...我還特別去找來看一下。XD
作者:
lordmi (星宿喵)
2015-08-24 17:57:00原來沒有廣告就不能發文,那我這十幾年都違背讀者的期待
真的很屌 一直別人也有別人也有別人去吃大便你要不要一起?違規就是違規 如果你看到別人違規你可以檢舉呀跟著犯錯還不服真的op
我人氣最高的是 雙wipe文喔,請多充實資訊吃大便XD這態度真好XD
作者:
a43164910 (寺æ‰ä¼Šå…)
2015-08-24 18:23:00這串笑點太多了 我該先笑誰好
人氣最高的時候沒放簽名檔,放了以後降很多...(茶)
作者:
KMSNY (MSN+KY)
2015-08-24 19:01:00想不到西洽也看得到鐵捲毛
作者:
oread168 (大地的精éˆR)
2015-08-24 19:21:00奇文共賞
作者: yoduru (Yoduru) 2015-08-24 19:25:00
掛個vpn自己下載又不難...
作者:
crocus (哪來的)
2015-08-24 19:25:00PTT看板一直就是睜隻眼閉隻眼,但有人檢舉就是要處理跟哪個版沒差...你在問版問的還不是一樣的回答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5-08-24 19:46:00真的是奇文,下午上個工回來還是繼續跳針所以說sup你到底是有沒有種徹廣告或換你一毛都沒賺的地方來發文阿?不要在講啥要照顧追blog的粉了,先撤廣告你在來談
作者:
SuperSg (萌翻天的時代來啦°▽°)
2015-08-24 20:37:00哇、33頁...
LAN憑甚麼決定部落格要不要放廣告呢XD 你是GOOGLE?原來版主都用臆測的方式,難怪
作者:
batora (Shitsuji)
2015-08-24 21:39:00所以到底是什麼理由讓你連一步都退不得? 本著分享心態的話配合一下附上apk直連網址、降低頻率、不貼部落格選一個都不能退一下? 你到底是純分享還是想賺錢?
作者: togamoe 2015-08-24 22:10:00
也太久0.0
他就拉不下臉我們能說啥XD臺階都被自己拆光了wwwwww
作者:
batora (Shitsuji)
2015-08-24 22:39:00他在隔壁都說出「一週一篇可以,但他覺得沒意義」這種話了他根本沒打算下台階了吧
樓上的想太多了,你可以寫部落格看看是不是那麼好賺?有啥台階可言? 版主認為商業利益,我不認同而上訴上訴是正當管道,正確流程,我選擇的作法結果是我自行承擔。台階?你想太多了吧~XDBATORA,理由我都有說過了,APK更新是不定時的當有人習慣從我這邊找遊戲,卻發現APP不能玩當然會看版上有無更新文。APP更新並無定時維修時程,我要的是即時性。另外樓上認為廣告錢多?流量不高哪來廣告錢多XD
作者: chami723 2015-08-25 00:51:00
這麼依賴你網站的人 就直接加書籤或首頁了吧
作者: gs1458 (hoi) 2015-08-25 01:22:00
我的mikuradio.blogspot.com也是blogspot難道也算部落格?
作者:
batora (Shitsuji)
2015-08-25 06:05:00實際上你也不是一有更新就直接PO文,鬼扯什麼即時性?兩三天集中一PO跟一週集中一PO的即時性根本一樣低落好嗎?所以到底是哪裡讓你一步都退不得?*低弱
作者: d54951044 2015-08-25 11:03:00
既然本人都說不發文那就沒事啦~~~不用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