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還記得這部副標是「戀愛禁止條例」吧?
上周東京地院的判決:
http://www.nikkansports.com/entertainment/news/1540235.html
簡單的說有小朋友真的跟事務所簽有帶這種但書的合約,
被抓包後團體解散,然後公司根據合約求償,
女方主張「戀愛禁止不是女性偶像的必要事項」,
但裁判官認為「為了得到男性支持者這個規定是必要的」,
而東京地院現在等於是承認這個合約的合理性......
事務所向少女(事發時未成年)求償衣裝及營運損失約500萬日幣,
目前地院判她必須要賠65萬,不過我不知道定讞了沒就是......
我還以為可以直接用毒樹果實理論判契約無效之類的......
(任何契約都不得違反人權,如果不是自當無效可是戀愛禁止條例超微妙......)
不過目前除了WUG有提過一點之外好像沒有哪部動畫有去碰戀愛禁止這一塊的,
還是有其他漫畫有提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