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 電競當然不需要政府補助
而電競跟競技運動很接近 就拿運動來說明好了
很多人都拿籃球和足球來比喻電競的利潤
那我們就拿台灣來作為範例好了
電競 籃球 比較結果
人口 200萬 600萬 籃球勝
主要族群 學生 學生 平手
販賣商品 電子周邊 籃球 鞋子 籃球勝
年齡層 12~35 12~50 籃球勝
娛樂性 平手 一樣是看得懂的才好看
廣告數量 少 多 籃球勝
選手生命 1~5 1~20 籃球勝
選手收入 22000 總之>22000 籃球勝
退休去處 幕後相關 教練 老師 平手
C洽相關 99.999 0.01 電競勝
做完表格才發現沒意義...
總之 電競最適合的經營模式是俱樂部 當然像台灣有公司贊助最好
現在的LMS就是俱樂部的比賽 收入來自於門票 再把門票收入拿去養各隊的選手
只要能夠良性循環 養選手自然就不會有問題 現在的國內比賽不夠多
所以才養不活 只要門票收入夠 廣告只是輔助而已
這樣看來 政府應該補助電競度過前期才對 畢竟前期是最需要錢的
當然政府有補助是很好 但是最好不要 應該說政府只要提到政府
問題都很多 而且我還真沒聽過政府補助的結果是好的
像裕X汽車 和DRAM現在就是靠政府幫忙才活得下去(疑 DRAM還活者嗎?)
而且非電競人口一定會反對補助電競 也就是大部分的納稅人
應該都不願意 這是很正常的反應 而且只要沒打好
就會被說要取消補助 估計每年都會說一次
而且還會給電競帶來負面觀感 所以"政府"補助電競這件事
最好還是不要補助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