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ondark (分析與解說)》之銘言:
: 這篇文章主要是提供有別於 #1Lp6xKIj這篇文章的一些觀點,
: 並具體提供改善建議。
: 在#1Lp6xKIj裡,作者的論點的根基是下面這句話:
: 「風險與報酬成正比」
: 我必須說,這個論點是這篇文章最主要的錯誤所在,
恕刪。因為不想浪費時間又在推文混戰所以直接回一篇。
論點的根基? 主要的錯誤所在? 不適用於全部情形?
嗯...... 我了解狀況了,這真的是很有趣的一個誤會。
下面我複製我 #1Lp6xKIj 的原文過來重新標一次色。
- - -
最近在翻譯的電子小說,World End Economica Ep.3 (系列完結篇) 中有一個很有趣的名
詞叫做「聖杯」。 這個詞跟Fate沒有關係。
作品中的聖杯指的是違反了一條經濟學基本原則:「風險與報酬成正比」的投資物件。
是能達到完全的「零風險」但仍然會有報酬的美妙投資。
也是幾百年來全世界的投資者都在追尋的一個夢幻般存在。
- - -
是的,那篇開頭的文字完全不是我個人的經濟論述,而是一部金融題材的非寫實娛樂作品
中,主角阿晴信仰的經濟學理論。上面三句話全部都是作品中的主張,與我本人如何主張
無關。
...... 不過中文版還沒發售你可能也不得而知就是了。
簡單來說,你對一個作中虛構人物提出的簡化經濟學理論認真了。
因為很顯然就是你對而阿晴錯,所以也沒啥好繼續講的。
恭喜你用正確的知識和論述駁倒了一個二次元角色。
總之很高興你願意花時間免費提供專業知識造福版友並為人類總體的知識水平做出貢獻。
即使那篇文章在即時性和易讀性上或有不盡完美之處,我想正確性值得肯定。
作者:
moondark (分析與解說)
2015-10-26 10:48:00可是你的原文通通都是建立在這個論點上耶
作者:
BlGP (ツンデレ大好!)
2015-10-26 10:53:00我覺得他那篇原文就算沒有那段也完全成立阿.........
真要說起來 那個段落主要只帶出聖杯這個詞 無關論點
作者: black2453 (忘憂) 2015-10-26 10:54:00
那篇原文沒序文也可以讀呀 少了點戲謔的口氣而已
作者:
moondark (分析與解說)
2015-10-26 10:55:00他後面的舉例明明就有用到聖杯這個詞而且他對財經論點確實就是建立在那二次元論點之上然後後面又混淆普通玩家和投資者或投機客不過混淆就算了 這個還好不會害死人
作者: black2453 (忘憂) 2015-10-26 10:57:00
他打一開始就否定了"聖杯"的存在呀...
作者:
moondark (分析與解說)
2015-10-26 10:57:00然後細心的人應該會注意到原po這兩篇的標色差異你也是好意所以我不想說的太難聽
作者: black2453 (忘憂) 2015-10-26 10:58:00
所以最後才說聖杯還沒降臨就已經黑掉了,不是嗎?
作者:
moondark (分析與解說)
2015-10-26 10:58:00下次如果有專業相關問題,請多想一下再發文。
M版友的上篇文正確性比我兩個半月前發的那篇高這點我是完全認同的,他比較正確,今早那篇值得一讀。說實在現在我比較在意的是你還要繼續就這個點糾纏我到什麼時候 XD...
作者:
moondark (分析與解說)
2015-10-26 10:59:00因為在真實世界裡投資聖杯存在阿請見
#1MBNQGBJ 看巴菲特怎麼賺錢放心 糾正完會害死人的錯誤 我也不會再理你阿只是black明顯誤解所以我才會回
我現在真的覺得,你這篇如果發在我昨晚那篇之前,我們可以為彼此省下很多時間。
我老實說一句話。我要玩經濟絕對不會在C洽找答案。所以我對於哪邊有錯誤要怎樣是完全不覺得有啥必要就算有人起了個頭,真的要投資我會找更值得信任的人而不是"C洽某人說這個怎樣所以我就照做"這跟新聞上跳樓死掉理由是想要穿越的白痴有啥兩樣?
Ep.3出現的聖杯是宣稱「理論上零風險」的,這種東西還是不管二三次元都不存在。因為其依據的理論有重大破綻。
我覺得OM9已經快接近零風險了啊,錢玩家出,伺服器用舊的,點數是自己想要給就給的,這不是零風險嗎?
作者: black2453 (忘憂) 2015-10-26 11:08:00
...我沒看推文還不知道你們先前有過爭論 只是以為這個OMG的"聖杯"又有後續消息才進來看而已
OM9只是利用資訊不對等將過大比例的風險轉嫁給玩家而已,風險低但不會為零
網路文章本來就需要自己過濾可信度 囫圇吞棗的看文章
作者:
yudofu (豆腐)
2015-10-26 11:15:00就當作代工或者遊戲代管代辦一樣有什麼好講的,人家敢這樣作生意一堆酸民還死板板地吊書袋說生意要這樣作那樣作,好像自己很會一樣,先入為主地排斥自己沒想過的經營方式,難怪有錢的是他們這些被稱作無良的商人而不是這些酸民,好像很會課金就很會營運一樣。
我真的覺得那些投資OM9的超級ドM的另外FLYFF已經是將近十年前的遊戲了,500萬?是韓國人太會騙錢還是你OM9太會撈?
作者:
bnn (前途無亮回頭是暗)
2015-10-26 11:19:00風險轉嫁這種事所有廠商都在做啊,只是手段不同而已.基本的像
都說了無良商人嘛,把良心賣一賣就會有錢了,就像國內某些不肖食品商一樣。有些事不是有沒有想到,能不能做到的問題,重點是該不該做。
作者:
bnn (前途無亮回頭是暗)
2015-10-26 11:20:00提高收費,預售,打包販賣來攤平風險,都是合法且行之有年的如果今天OMG有簽約給予"募資"對等的保障,那這手法沒什麼問題
作者:
yudofu (豆腐)
2015-10-26 11:22:00說omg轉嫁風險根本不正確,說穿了就是omg想要單純當一站式的提供c2c服務,風險本來就是要真正的b2c的經營者去負責,除非經營者覺得OMG提供的服務有瑕疵或者存在欺騙,未盡義務的地方。
作者:
bnn (前途無亮回頭是暗)
2015-10-26 11:23:00如果讓這個不需要對付費者負責的方法成功了,那可預期將有不肖份子濫用此模式進行惡性詐欺行為
不是募資了就變成C2C吧...... 經營決策權還是完全在OM9手上啊
作者:
yudofu (豆腐)
2015-10-26 22:27:00當個人變成募資的角色而不是課金的角色的時候,就是投資者,投資必有風險,OMG怎麼規劃是一回事,接受條款就是接受風險,老是說OMG把風險都轉給別人,很奇怪,難道反過來拿錢給OMG的就有理由當個投資白癡要求OMG多承擔風險?風險與報酬只要兩者合意就好,除非OMG蓄意詐騙,否則只要有確實履行條約中應盡的權利義務,就沒有甚麼轉嫁風險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