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3jp6cl4 (幽狄)
2015-11-02 17:43:51約定俗成,死者為大。
既然發出訃聞的聲優事務所沒打算公布死因,那也請別多加揣度。
甚至認為另有隱情,往不好的方面猜想。
在此公告之後,若仍有造謠抹黑去世者的內容,視同蓄意引戰水桶1個月。
並會於下次的板規修正,將此規定納入討論中。
望洽眾們注意,謝謝。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15-11-02 17:44:00推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11-02 17:44:00認同,說真的討論死因什麼的沒意義,死者已矣。
作者:
Syd (Wish you were here)
2015-11-02 17:47:00有些猜測太過份了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11-02 17:48:00一個月太輕了 加碼被我肛一個月吧
如果下次有過勞死的 精神衰弱的也要一併和諧嗎 出版
在k島看到某些人的過份言論,真的是既生氣又難過,連尊
作者:
Xhocer (以å‰ä¹Ÿå¾ˆå¿«æ¨‚)
2015-11-02 17:50:00管不住自己嘴巴的人真的很爛
作者:
s310213 (小橘)
2015-11-02 17:51:00一個月不夠...
作者:
Tiandai (Tiandai)
2015-11-02 17:51:00至少桶三個月吧,這事真的無法用輕鬆角度看待
作者:
SuperSg (萌翻天的時代來啦°▽°)
2015-11-02 17:53:00等等,那個加碼不能無所謂吧(咦?)
他版有討論到類似事件 感覺或許可以去函請他們注意..尤其是八卦版也有轉貼新聞
作者:
QBian (小妹QB子)
2015-11-02 17:54:00可以不違規 然後直接給天劍加碼嗎(羞
作者:
pan46 (pan)
2015-11-02 17:54:00這也可以討論 有沒有這麼無聊啊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15-11-02 17:56:00天劍...
作者:
feyster (緹兒~打優)
2015-11-02 17:57:00QB果然是喜歡天劍老練的棒棒
作者:
thbw666 (富和尚)
2015-11-02 17:58:00po在別板就是別板的事啦 也不用管到那去
作者:
juunuon (NANACON)
2015-11-02 18:00:00天劍 X QB 不可逆
作者:
xxx60709 (納垢的大不潔者)
2015-11-02 18:01:00抹黑造謠不應該只針對已逝者,什麼死者為大真是噁心的說法
作者:
HAHAcomet (值得信任的彗星å°å¤©ä½¿)
2015-11-02 18:09:00記得天劍有說過要肛過大老師
作者:
hachiman (働きないでござる!!)
2015-11-02 18:10:00推幹
作者:
johnlin1591 (ã¾ã ã¾ã ã¾ã )
2015-11-02 18:16:00噁心的人就只會躲在推文裡啊
作者: andy58320 (CreeperS) 2015-11-02 18:17:00
這應該要永桶,拿逝者亂說話是不可原諒的
作者:
hachiman (働きないでござる!!)
2015-11-02 18:18:00再加天劍三個月
作者:
xxx60709 (納垢的大不潔者)
2015-11-02 18:18:00台灣法院也搞死者為大啊zzz
作者:
b325019 (望月)
2015-11-02 18:19:00我也覺得死者為大殺小的很噁心但是那些亂造謠的得更該死
作者:
xxx60709 (納垢的大不潔者)
2015-11-02 18:21:00所以應該修正成造謠的都要嚴加規範
完全不懂死者為大跟抹黑造謠有甚麼必要連結性 莫名其妙
作者:
killord (皇甫平)
2015-11-02 18:29:00所謂蓋棺論定 活著還有利益糾紛跟變化 死了就固定了 連死人的尊重都不能給她 罔論活人
作者:
johnlin1591 (ã¾ã ã¾ã ã¾ã )
2015-11-02 18:32:00記者崩潰了喔? 又要亂抄了嗎
作者:
b325019 (望月)
2015-11-02 18:33:00今天如果是死屁孩搞死自己我覺得沒啥好尊重的,但是人家是這個業界很有人望的前輩我不懂有啥好詆毀的
作者:
HAHAcomet (值得信任的彗星å°å¤©ä½¿)
2015-11-02 18:42:00臼井儀人過世的時候記者也是放錯照片 還全媒體跟進都錯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5-11-02 18:49:00我記得那個用輕小說的書名方式替雞排攤命名就被變成新聞
岩田過世都有某主機粉在嘲笑了 猜死因比起來實在不算什麼
作者:
KerLae (傳統豆花)
2015-11-02 19:08:00C洽版說死者為大,那麻煩不要拿歷史人物改編唷wwwwww
尊重別人的人格是一件事 論事情的真相是另一件事只有說兩件事打架的時候要協調 沒有說因為其中一個所以另一個就不能做
作者:
Rainlilt (秋山小~~雨)
2015-11-02 19:13:00能提出證據,就是論事情的真相,這樣有問題嗎?
再來是在C_Chat講事情 必須不脫ACGN範圍像交通事故出人命 就示範了死者為大的範圍在哪
作者:
panbie (you must(not) run away)
2015-11-02 19:18:00死了就死了 怎麼死的不重要
尊重亡者的人格跟調查事情的真相是不一樣的 但是後者依然要看場合來進行
死者為大會讓人反感的意思是指說那個死者生前本身就非善類 所以才會讓人覺得這種人哪需要尊重松来未祐不適合用在這種狀況下吧
我認為問題本來就不是死者大不大 是對事不對人的精神就算當事人還活著 也不能隨便亂噴那個人 完全一樣的死了 只是差在故意拿死亡來炒作是很可惡的
作者:
bobo1002 (かしこいかわいいえりー)
2015-11-02 19:29:00簡單說,現在人自律的程度很差,只好硬性規定,很無奈
作者:
theophany (太太~我喜歡妳啊啊~)
2015-11-02 19:32:00都有人說是吸毒 所以松來才躲躲藏藏的還要另開規範才要桶?
不用吧?難道要?無根據做出這種指控的話,C_Chat目前無法可罰嗎? 我不熟,但是猜想應該有吧?
作者:
b325019 (望月)
2015-11-02 19:36:00就是有像上一篇那種管不住自己嘴巴(手?)的人才會需要板規說吸毒的應該能直接捅了吧?
作者:
xxx60709 (納垢的大不潔者)
2015-11-02 19:39:00這種話講在世已逝都要桶
作者:
b325019 (望月)
2015-11-02 19:42:00我也覺得這跟是不是在世無關,老實說桶3個月我也嫌短松來抱病也不是一兩天的新聞了,當初向陽都還擔心能不能出演不過將來如果要繼續出向陽勢必要換角了.......
作者: kane7410 (痕冰) 2015-11-02 19:53:00
拜託那個提吸毒的直接桶了 已故的人都可以這樣開玩笑
反正C洽愛吃河蟹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各種無根據的臆測麻煩全部滾去匿名板,這裡不歡迎你包含想趁機引戰釣魚的也是,匿名板沒有水桶戰起來更爽喔
我怎麼記得當初向陽是後藤在生病,松來是今年病的吧?結果後藤現在康復了,反而...
作者:
HAHAcomet (值得信任的彗星å°å¤©ä½¿)
2015-11-02 20:00:00匿名板不是被廢板了嗎?
作者:
b325019 (望月)
2015-11-02 20:03:00靠杯最近腦袋有點混亂向陽是後藤沒錯....
作者:
theophany (太太~我喜歡妳啊啊~)
2015-11-02 20:03:00那叫尊重 人都走了還講一些有的沒的屁話
作者:
theophany (太太~我喜歡妳啊啊~)
2015-11-02 20:05:00家人先不論 松來算公眾人物聽到或看到這話的人怎麼想?
作者:
b325019 (望月)
2015-11-02 20:06:00後藤我記得是紅斑性狼瘡那只會好轉不會康復的樣子
作者:
theophany (太太~我喜歡妳啊啊~)
2015-11-02 20:06:00隨便抹黑或詆毀一個人影響的從來都不會只是個體
作者:
b325019 (望月)
2015-11-02 20:07:00這次松來的事她看在眼裡應該也是百感交集吧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5-11-02 20:09:00你要管制沒意見喇 用約定俗成死者為大就是可笑
作者:
b325019 (望月)
2015-11-02 20:12:00松來的事後藤看在眼裡
我相信市長 他被永桶就只會在別地罵 不會用分身這種小..動作
只會(X) 只能(O),都被C洽做不歡迎宣告了還來自取其辱?
我不是說誰是市長分身 只是感嘆人們永遠學不會進步而已
作者: s9041200 (小明阿) 2015-11-02 22:04:00
推
造謠抹黑只規制死者不對吧那有人說富奸脫稿其實是因為吸毒難道就沒關係?
作者: louitevo (花太郎) 2015-11-02 23:56:00
謠指富堅吸毒,鬧大了本人還有機會澄清,阿亂講別人過世的原因本人是有辦法澄清喔? 完全不知道是在類比什麼
作者:
kuku321 (halipapon)
2015-11-03 00:05:00我是不覺得討論死因有什麼過分啦 這麼年輕 也不是像臼井爬山 官方就有講是肺炎了 後續療養 日方WIKI稍早是寫肺炎惡化白血病 有個比較確定的原因也好 省得大家亂猜
作者:
kuku321 (halipapon)
2015-11-03 00:53:00等等 所以受害者是誰? 又檢討了什麼東西? 這舉例有問題吧
造謠抹黑就不應該啊,管他生死,某人邏輯真是一百分還澄清勒有夠好笑
作者:
theophany (太太~我喜歡妳啊啊~)
2015-11-03 01:47:00過不過分你說了算? 標準的口無遮攔還怪他人心胸狹隘
作者:
Syd (Wish you were here)
2015-11-03 07:14:00對他人人格汙衊可以這麼理直氣壯...
作者:
valorhu (123)
2015-11-03 07:44:00死因有那麼重要嗎?你誰呀?警察嗎?檢調嗎?還是繼承人?無聊
舉例哪裡有問題?有人覺得家屬被汙衊不出來澄清不過份阿一開始不亂說話亂造謠不就好了 反而怪家屬不出來澄清 這不是檢討受害者是啥?? 反正受害者最衰小阿 ㄏㄏ
作者:
LDtiger (青山須臾)
2015-11-03 09:16:00推,人家不講就不要問了,我們憑甚麼雖然有人已經是為了自己的一口氣在戰了吧
作者:
Rainlilt (秋山小~~雨)
2015-11-03 09:52:00本文禁回,有意見請到C_ChatBM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