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好
今天是想來討論個台灣漫畫奇妙的分級制度
總之先來個圖
作品名:我才沒跟惡魔談戀愛!(全)
代理商:長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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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幕(畫面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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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部非R18
再看看另一部
作品名:2人的幸福生活
代理商:東立
挺棒的作品 個人看得很溫馨且也很興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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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幕(畫面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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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部為R18
所以到底漫畫的分級是怎判定的呢?
我看了這麼久的漫畫始終無法了解
(出包王女首刷第一部非R18)
後面的黑出包就是以R18算了
另外"請叫我叫英雄"這部也非R18
魔劍姬跟這這部來比只是多了一點點賣肉 沒有比它血腥或暴力 卻被標上R18
.......我真是想不透你啊 漫畫分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