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BOYS (洛城浪子)
2015-11-23 09:36:04http://netgeek.biz/archives/57482
【炎上】会社経営者(39)「電車で漫画を読んでいた社員をクビにした」
這是一個報紙的投書。
- 投稿者是一個雇用幾十個人,三十九歲的公司經營者
- 他偶然目擊到三十幾歲的社員,在電車上閱讀漫畫,於是把他叫來社長室。
- 員工的主張:「在下班之後翻閱漫畫書有什麼不可以的嗎?」
- 員工在下班之後是自由時間,做什麼都沒關係。
只要衣領上的社員章有拿下,大剌剌翻看著漫畫書,這也是個人的自由。
- 但是,我也有不讓這樣的人升格成正式社員,這樣的自由。於是我把他解雇。
- 「正值壯年的男子漢,難道對現狀和未來的展望沒有一丁點危機感嗎?」
「浪費時間看手機郵件和漫畫書的這個世代的人,難道不會太多了嗎?」
然後被炎上了。
......有病啊,下班在電車上看漫畫也不行喔。 ( ′-`)y-~
作者:
hdjj (hdjj)
2015-11-23 09:38:00被炎上不意外,不過話說,這種自以為的"大人物"還不少就是了
作者:
QBian (小妹QB子)
2015-11-23 09:38:00下班在電車上當然是要
作者:
chardavi11 (cockroachwang)
2015-11-23 09:39:00我認為腦袋僵化的人要被社會開除
作者:
xxtuoo (浪費時間不好QQ)
2015-11-23 09:39:00我上班都在看了...老闆快來開除我哦w
作者:
ilovelol (我愛英雄聯盟)
2015-11-23 09:40:00日本可以這樣無故開除喔?
作者:
ko27tye (好滋好滋)
2015-11-23 09:41:00在下班之後翻開JK的裙子有什麼不可以的嗎?
作者:
aterui (阿照井)
2015-11-23 09:41:00願意付資遣費就他的自由囉
作者:
SuperSg (萌翻天的時代來啦°▽°)
2015-11-23 09:42:00傻瓜,電車上誰還有空看漫畫,本子看太少了
作者:
arrakis (DukeLeto)
2015-11-23 09:43:00笑了XD
作者:
Kmer (喵PASS ~(*′△`)ノ)
2015-11-23 09:44:00老板是對的啊 你不要被看到就好惹 跟逃漏歲沒被查到就ok一樣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15-11-23 09:45:00老闆有保障員工權益的義務
作者:
Kmer (喵PASS ~(*′△`)ノ)
2015-11-23 09:46:00而且日本人 對與價值觀的團體性 看法很嚴重
...開除下班時間休息的員工叫做老闆是對的,甚麼邏輯
作者:
raepopo (瑞)
2015-11-23 09:46:00.......北七老闆.......
作者: rbull (假高尚一大堆) 2015-11-23 09:46:00
把犯罪行為拿來跟休閒比喻 這比喻能力真讓人大吃一斤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15-11-23 09:46:00所以解雇員工"不是"老闆的自由
作者:
Kmer (喵PASS ~(*′△`)ノ)
2015-11-23 09:47:00跟主流價值觀不符的次文化 排他性相當嚴重 不很意外就是
你下班在滑手機結果老闆看到把你開除老闆還是對的喔?
作者: s2751138 (Nomis) 2015-11-23 09:47:00
下班看漫畫還要注意有沒有被老闆看到也太辛苦了吧....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5-11-23 09:48:00員工下班後正當的娛樂當解雇理由 居然有人認同…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11-23 09:48:00只要願意付資遣費,老闆的確有解雇員工的自由.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15-11-23 09:49:00位居上位者以自由做為藉口行使權力 可恥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15-11-23 09:50:00這不是資遣費的問題,不要轉移焦點
作者:
SuperSg (萌翻天的時代來啦°▽°)
2015-11-23 09:51:00想到某個因為沒在雇主加油站加油結果被炒的案例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5-11-23 09:51:00這是日本古早時候的權威遺毒,把員工當作自己所有的"領民"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15-11-23 09:52:00老闆沒有解雇員工的自由,這權力是必須被約束的
假設一下你在家裡玩LOL結果老闆打來聽見就開除你好了
這就要看約聘雇契約了... (看來以後所有條款都要細看)
作者:
audi1005 (totot)
2015-11-23 09:52:00雇主沒權干涉 在非上班時間且無代表公司的員工
作者:
jack0204 (Jarbar王朝)
2015-11-23 09:53:00可以打官司賺幾年份的薪水了
作者: s2751138 (Nomis) 2015-11-23 09:54:00
某人奴性有夠堅強的XD
作者:
Kmer (喵PASS ~(*′△`)ノ)
2015-11-23 09:54:00老闆明明就有自由好嗎 可以用契約 找各種理由開除你的 最好是沒有 看那一堆裁員的
感覺很像鬧脾氣XD "我只是想要電你 結果我被你電"
作者:
SCLPAL (看相的說我一臉被劈樣)
2015-11-23 09:55:00用別的理由就好啦=w=
作者:
hdjj (hdjj)
2015-11-23 09:55:00非法解雇是可以上法院的,加個岐視可以告不少錢
作者:
arrakis (DukeLeto)
2015-11-23 09:56:00老闆有開除的自由-在勞動法規允許的前提下。
第二篇是疑似同作者的傑作,不過有點難懂、都有本事開公司了、怎麼還會去擠滿員電車?
難道約聘契約上能寫"你上班時要工作 下班時也要工作"嗎?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11-23 09:56:00有些老闆不會自己開車,或者是習慣電車
那不是甚麼大公司而且應該有經營危機了,開除只是藉口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15-11-23 09:56:00因為電車上有JK
開公司和要不要搭電車通勤兩回事吧 我們都有市長搭捷運了
日本社會本來就很病態,還有女生在電車上看到有人拿手機看美少女動畫,就說癡漢發現的
作者: s2751138 (Nomis) 2015-11-23 09:57:00
某好萊屋明星也會搭地鐵,某市長也會搭捷運
啊我懂了,支持老闆的很適合簽自願役,24小時都工作的
作者:
Kmer (喵PASS ~(*′△`)ノ)
2015-11-23 09:58:00日本就是這樣的地方 別太意外 去生活過一陣子就懂得了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11-23 09:58:00扣帽子的時間來了.
作者:
juncat (モノノフ)
2015-11-23 09:58:00應該有正式理由吧
作者: d54951044 2015-11-23 10:00:00
支持老闆的奴性太重了吧.......
作者:
Kmer (喵PASS ~(*′△`)ノ)
2015-11-23 10:00:00現況就是這樣啊 只有上對下 沒有下對上的 做人還是要認清現實
作者:
Leeng (Leeng)
2015-11-23 10:00:00只要沒有合約法律問題 老闆可以自由開除員工沒錯啊ㄏㄏ
作者:
tcancer (Vairocana)
2015-11-23 10:00:00不升正式社員? 如果只是臨時聘僱可以有任何理由把人弄走
作者:
Kmer (喵PASS ~(*′△`)ノ)
2015-11-23 10:01:00要搞你 跟本不需要理油 這可能只是最後一跟稻草
作者:
Leeng (Leeng)
2015-11-23 10:01:00除非你能找到他違法解雇的點
你有隨便開除員工的自由,那員工也有依法告你的自由。
作者:
Kagero (摩荔枝天(茄汁))
2015-11-23 10:01:00沒有奴性就沒有資格在台灣社會存活 (゜∀。) 沒有奴性的都要送去接受再教育
沒有說對不對阿 就是老闆認為你不適合公司所以開除而已
看老闆用甚麼理由來開除阿 如果是原文這樣就等被告吧
作者:
tcancer (Vairocana)
2015-11-23 10:03:00所看到的只是單方面的說法,要講清還是去勞檢部門和法院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11-23 10:03:00那我就不知道為啥說老闆沒錯就貼上奴性重的標籤是怎麼回
作者:
hdjj (hdjj)
2015-11-23 10:03:00日本法律不清楚,台灣有勞基法第十一條,自己去看看吧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5-11-23 10:03:00
沒錯嗎._.? 以營運方來說贊成為了這種事炒人?這樣日後管理是正面?
作者:
Kmer (喵PASS ~(*′△`)ノ)
2015-11-23 10:04:00相信以一個年青能開公司的老闆來說他有極高的機率 會看人所以這一定不是單一情況造成的結果
你上下班時間PTT被老闆看見結果被開除老闆也是對的啦
作者:
hjk56789 (hjk56789)
2015-11-23 10:04:00逃漏歲 理油 一跟 ㄎㄎ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11-23 10:04:00勞基法11-5 五 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5-11-23 10:04:00
不是說法律這種最底限的事,而是這樣亂炒要怎麼培養向心力?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11-23 10:05:00這可以自由解讀唷~~XDD
作者:
Leeng (Leeng)
2015-11-23 10:05:00是這種爛老闆 我也不要跟
作者:
qscgg (QSC)
2015-11-23 10:05:00人家是老闆,他愛怎麼做都可以啦!吃人頭路乖乖吞下去
作者:
tcancer (Vairocana)
2015-11-23 10:05:00鑑賞期雙方都有權利一句話火掉對方,理由大家隨便找
如果都面對面了怎麼還不要理由,還是說一顆慶記(ry
曾幾何時 下班看漫畫已經跟逃漏稅一樣 還要躲躲藏藏的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0:06:00老闆跟員工簽約,有說好下班後不能看漫畫否則可以解雇?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15-11-23 10:06:00是自稱39歲吧,這種石頭腦袋我怎麼覺得像是89歲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11-23 10:06:00她可以用"你不適任"來解雇.
作者:
kerorokuzo (阿克西斯(阿克亞女神è¬æ²)
2015-11-23 10:07:00幹!!他的小孩就不要看漫畫
作者:
hdjj (hdjj)
2015-11-23 10:07:00這種事也沒啥好講,上法院裁定就是了
作者:
LDtiger (青山須臾)
2015-11-23 10:07:00呃,現在討論的重點到底是解雇這個行為合不合法還是合不合理啊…
作者: lOngKitty 2015-11-23 10:07:00
那可以背英文單字嗎?
作者: d54951044 2015-11-23 10:07:00
這種解僱理由跟我看你不爽有甚麼兩樣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0:07:00這提醒我們,跟老闆交談一定要錄音
告上法院就知道下班休息跟能不能勝任有什麼屁關係了,還自由解讀呢。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0:08:00那如果板主認為你不適合在C恰發言,那你會乖乖滾蛋嗎?
老闆當然能解僱員工 但是用下班看漫畫這裡由 誰會接受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11-23 10:08:00告上法院當然就是什麼事就結了? 所以就可以在告上法院前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11-23 10:09:00阿不就是先酸再說?
可以因為不適合解雇 但不能是因為下班看漫畫這理由阿= =
作者:
bgrich (bgrich)
2015-11-23 10:09:00這有什麼好炎上的,有能力就去開家公司,要求職員必須每週看一部新番,然後投稿啊
作者:
arnold3 (no)
2015-11-23 10:09:00老闆本來有有權開除好嗎
把兩個不相關的概念扯在一起說老闆沒錯不是奴性重是什麼。
作者:
egg781 (å–µå‰)
2015-11-23 10:09:00這就是非法解雇阿,雖然勝訴了那間公司也待不下去,但是換作是我還是會告他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11-23 10:10:00然後後面補一句"告上法院才知道" 你是未審先判嘛?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0:10:00有權力跟行使權力是二碼子事好嗎?要不然勞基法定辛酸的嗎?都老闆說了算,何需勞基法?
這篇最厲害的就的點就是“老闆”自己投稿的、大談為什麼要炒掉“能幹”的員工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0:11:00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政府何必出來約束資方?
作者:
letibe (remember the fate)
2015-11-23 10:11:00在美國這員工就賺翻了吧,開除孕婦都穩賠何況這種
作者:
audi1005 (totot)
2015-11-23 10:11:00真的是鬼島 這種解雇方式只是重傷員工向心力與士氣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11-23 10:11:00開除孕婦跟這個其實沒有關係..
作者:
Hfy0920 (Hfy)
2015-11-23 10:11:00不爽解雇沒意見 還投書報紙就欠婊
作者: AngelNo13 (十三號天使) 2015-11-23 10:12:00
投稿者就是老闆,我總覺得這根本是老闆自己唬爛的故事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0:12:00沒關係?我認為孕婦更不適任啊,更可以開除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5-11-23 10:12:00其實這老闆也沒說錯啥 只是若每個人都像他一樣"上進"
開除孕婦也可以是單方面認定不適任啊,孕婦有工作時間問題可能還更適用呢。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5-11-23 10:12:00要討論現狀是無所謂啦 只是有認同這種現況覺得有道理的人我還蠻驚訝的
作者:
letibe (remember the fate)
2015-11-23 10:12:00講穿了就是在東亞的日常啦,各位平常心平常心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11-23 10:13:00勞基法有保障女工和童工權利 孕婦也是.
作者:
audi1005 (totot)
2015-11-23 10:13:00根本無助於公司經營 台灣對於老闆的要求怎麼會這樣低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0:13:00這時候又不敢說老闆說了算,搬出勞基法了?呵呵這不適任彈性好大,你不作老闆真的太可惜了
"我討厭看漫畫的人" 和 "據我觀察認為你不適合我們公司" ,前者會網路炎上,後者只會員工私下靠北就摸摸鼻子認了...但兩個其實一樣,都是老闆不爽隨意憑心情開除 (攤手
作者:
LDtiger (青山須臾)
2015-11-23 10:14:00不是法律沒說不能做的就都是好棒棒的行為吧…
作者:
jack503 (X)
2015-11-23 10:14:00這老闆根本有病
勞基法也有保障員工不受惡意解僱的意思在,在這時候就不用自由解讀?
作者: s2751138 (Nomis) 2015-11-23 10:15:00
台灣教育真成功
作者:
egg781 (å–µå‰)
2015-11-23 10:15:00這案例居然還會有爭議才讓我意外,確確實實的非法解雇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11-23 10:15:00勞基法50-52是另外談孕婦的權利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5-11-23 10:16:00是說非正式社員意味著對方僅是約聘或是工讀 這種本來就
作者:
letibe (remember the fate)
2015-11-23 10:16:00你可以開除啊只是上去跟賠審團解釋會很辛苦,啊搞不好簡易庭就讓你吃土了也看不到賠審團
你以為"社畜"這兩個字哪來的w 日本工作真的很奴啊
作者:
gungunit (NothingHeart)
2015-11-23 10:16:00感覺想解雇很久了 找個理由而已...
作者: d54951044 2015-11-23 10:16:00
談到孕婦就搬法律出來 一般員工就老闆說了算 甚麼邏輯
作者:
hachiman (働きないでござる!!)
2015-11-23 10:16:00真的不想工作啊…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0:16:00她不適任我開除她錯了嗎?只是剛好她是孕婦罷了
作者:
egg781 (å–µå‰)
2015-11-23 10:16:00以日本人的個性被這樣開除也不吭聲好像也正常
作者:
hachiman (働きないでござる!!)
2015-11-23 10:17:00要讓妹妹養我一輩子!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0:17:00你大老闆都可以隨便開除下班後看漫畫的員工了
作者:
kenay (笨蛋)
2015-11-23 10:17:00如果說是工作方面差開除就算了 用這理由誰會接受阿?
你可以說她不適任而解僱 但不能把懷孕當不適任的理由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5-11-23 10:17:00有很大的操作空間了 這跟孕婦是截然不同的兩種狀況吧?
覺得老闆下班時間看到人在進行休閒活動就開除沒有錯的
作者: qazws08 ([戲言]) 2015-11-23 10:17:00
關鍵字應是不讓升格成正式社員,代表目前不是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0:18:00遲到、做錯、摸魚,我有證據我都可以說她不適任啊
真的很適合進去當志願役士兵,24小時都在工作中>w<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11-23 10:18:00你可以用11條第五款 但也可以反用勞基法第50條來主張調任
作者:
arrakis (DukeLeto)
2015-11-23 10:18:00這應該不是講道理(雇主就先不講了)而是單純一點直接法院見。
對 前提就是要有證據 但是下班看漫畫要算證據...
試用期的員工因為下班時間看漫畫被開除你跟我說沒問題?
作者: d54951044 2015-11-23 10:19:00
那我以後當老闆也可以開除下班在路上亂晃的員工了 因為
作者:
chris0701 (Quasimodo)
2015-11-23 10:19:00好適合來台灣當老闆
作者:
letibe (remember the fate)
2015-11-23 10:19:00耶耶,那下班看漫畫不適任的點是?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11-23 10:20:00勞基法第50條有說孕婦有權利申請較為輕易的工作.
作者:
hdjj (hdjj)
2015-11-23 10:20:00麻煩來個法律專業的開釋吧.非法解雇這種事還有人搞不懂..
作者:
egg781 (å–µå‰)
2015-11-23 10:20:00我覺得一直有人把"老闆的習慣"帶進來討論,導致雞同鴨講
試用期的員工因為下班時間看漫畫被開除你跟我說沒問題?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5-11-23 10:21:00要用11條之前必須是成立雇傭關係的正式勞工 文中有提到還沒升格吧?
作者:
egg781 (å–µå‰)
2015-11-23 10:21:00老闆的習慣是老闆的習慣,非法解雇是非法解雇,這老闆就是
作者:
xian (鹹蛋超人)
2015-11-23 10:21:00老闆:我在此宣布 下班還在上ptt的 通通給我開除
作者:
LDtiger (青山須臾)
2015-11-23 10:22:00為什麼不能講道理,法律和道德分明就是不同的社會規範。既討論法又講道理有何不可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0:22:00就算是適用或約僱,你老闆看他不爽,那就是等合約到期
作者:
shintz (Snow halation)
2015-11-23 10:22:00老闆:只要比我帥的都開除
作者:
TWeng (TWenG)
2015-11-23 10:23:00沒讓座給他不爽?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0:23:00這鬼島真的太神奇了
作者:
Hfy0920 (Hfy)
2015-11-23 10:23:00不續約跟解除契約不一樣吧= =
作者:
letibe (remember the fate)
2015-11-23 10:23:00只要川普沒選上你們就通通被fire惹!!!
如果說下班遇到老闆沒問候才解僱 可能還比較可行一點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5-11-23 10:24:00等等,試用期還有合約到期才能解雇的喔..? 你上班一周就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11-23 10:24:00我好像有講過 "如果老闆願意付資遣費了話"
作者: d54951044 2015-11-23 10:24:00
老闆:沒有娶老婆的全部開除
日商對禮節方面的比較苛求 顧著看漫畫而忽略老闆才開除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5-11-23 10:25:00黑掉 難道我要三個月才能終止試用?現行好像不是這樣搞得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11-23 10:25:00試用期其實要看怎麼規定的 並沒有說試用期間一定要到才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0:25:00原來講的是皇帝,我還以為講的是老闆呢
作者:
arrakis (DukeLeto)
2015-11-23 10:26:00居然爆了XD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5-11-23 10:26:00剛才有人說試用其要合約到期才能解聘 我都笑了
作者:
dyolf (貓屋)
2015-11-23 10:26:00重點是在於,老闆有沒有以此為由開除員工的自由,法律問題
作者:
egg781 (å–µå‰)
2015-11-23 10:26:00工作效率差/常遲到/常做壞產品這些都是正當理由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0:27:00這麼優質的奴才哪裡找,如果被開除還會喊謝主隆恩就更棒惹
作者:
arrakis (DukeLeto)
2015-11-23 10:27:00下班遇到沒問候也很難構成解雇理由吧?
作者:
egg781 (å–µå‰)
2015-11-23 10:27:00下班看個漫畫被開除,這離譜的理由還能有爭議喔?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5-11-23 10:28:00基本上godivan說得沒錯啦「只要老闆肯付資遣費」 還能說
作者: AngelNo13 (十三號天使) 2015-11-23 10:28:00
所以我說從頭到尾都是老闆自己編的故事
下班時間看漫畫(休閒)被看到就被開除了你覺得合理嗎?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11-23 10:29:00老闆沒付資遣費走到哪都肯定敗訴.
作者:
Flyroach (*飛天蟑螂*)
2015-11-23 10:29:00只有我好奇這員工是在看什麼嗎?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5-11-23 10:30:00就算老闆用勞基法第十一條來叫人滾還得付資遣費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0:32:00沒有的話補台灣勞工就好啦
google那個社長名字出現的blog,這發文時間
後面看還不是正式員工? 不是正式的話 沒啥保障阿...
作者:
BlGP (ツンデレ大好!)
2015-11-23 10:39:00有錢就是任性
老闆有權決定他要什麼樣的員工,員工也有權決定他要去跟哪個老闆...只要解雇時該做的做到,離職時也一
樣...我不覺得老闆有做錯什麼。至於道德上這樣的老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15-11-23 10:42:00投稿人過了六個月就從39歲變成41歲了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15-11-23 10:43:00連自己年齡都搞不清楚的老闆,這公司也不用太care啦~
作者:
flknt (黑騎士)
2015-11-23 10:43:00所以請問對於這個員工來說 在這個事件中能夠爭取到怎樣的勝
作者:
flknt (黑騎士)
2015-11-23 10:44:00利 還是鄉民跟風批判之後 就是員工的大勝利?
作者:
brianoj (馬可先生)
2015-11-23 10:46:00覺得不可思議, 各種意義上wwwwww
作者:
pan46 (pan)
2015-11-23 10:47:00住海邊
話說LEGAL HIGH 有一集講不當資遣的 不過很鬧就是了XD
作者:
xtxml (赤木巧☠)
2015-11-23 10:48:00都有無聊辦公室了,這種解僱法並不意外
作者:
xtxml (赤木巧☠)
2015-11-23 10:51:00日本企業各種招式比起鬼島只有過之而無不及
作者:
ainor (><)
2015-11-23 10:52:00十幾間小公司的慣老闆
作者:
Tsau (摸)
2015-11-23 10:57:00看漫畫不可恥 可恥的是不瞭解就引以為恥的人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0:58:00台灣人你給他錢他就謝主隆恩了,團結推翻慣老闆是三小
這種文章靠北XX粉絲團不是很多嗎說真的我隨便寫一篇你也不知道真假XD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15-11-23 10:59:00上面推文的連結裡頭有相關資訊這文作者1月投稿時自稱39歲,7月投稿另一篇自稱41歲感覺自己人格都搞不清楚狀況了吧XD 寫的東西可信度……
作者:
hungayo (Ayo)
2015-11-23 11:03:00我上班老闆還拿漫畫給我看……他說他租的越多人看越划算
其實我國勞基法第11條有規定老闆得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那我用手機看漫畫你來開除我啊!低能老闆甚麼道理..
的情形 這種開除法感覺在歧視 但LAW IS LAW...實際上勞工很奴 通常都是被玩還會幫老闆說話日本法律有怎樣規定就不清楚了 但應該不會比我國差才是
作者:
TWChang (灰色的流星)
2015-11-23 11:07:00一堆把"合法"跟"對的"混在一起講,明明就是不一樣的概念
作者:
MAXcafe (MAX咖啡)
2015-11-23 11:07:00寧願資遣也要火他 是有多討厭他.....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5-11-23 11:08:00看到有人護很凶,完全不意外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1:09:00等等奴才就會跳出來說有給資遣費就好啦,不然是想怎樣
作者: AngelMAyCry (猛毒天蠍) 2015-11-23 11:10:00
幹真心有病,控制慾太強
反正很多事情會發展至今都是有原因的 受害者也使推了一
作者:
no321 (一生懸命)
2015-11-23 11:11:00腦袋破洞了嗎
作者:
b014020 (呵呵)
2015-11-23 11:13:00早就看你不順眼了
作者:
anedo (鷲嶺之魂)
2015-11-23 11:16:00不過都十年以前的東西了..炒冷飯都腐敗了吧
雖然沒什麼好po上網的,也可能是綜合他的表現期滿不想把他升成正式職員而已。這權利是有的。
作者: echociel (堂腦病患者) 2015-11-23 11:22:00
不要再說什麼日本社會就是怎怎樣了好嗎?這如果很正常就不會炎上了!不管哪個國家都有神經病啦!
作者: m768977569 (Milton) 2015-11-23 11:22:00
這個故事,是告訴我們書套的重要性
作者:
arcanite (不問歲月任風歌)
2015-11-23 11:24:00這是歧視性行為吧!
作者:
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
2015-11-23 11:31:00...結果還是被推特炎上了吧.
作者:
RWAllenL (想不出暱稱)
2015-11-23 11:33:00不升正式職員沒問題 但是不升以後還發表這言論 就有問題有些事情你放在心理別人管不著你 就跟心理歧視黑人一樣
作者:
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
2015-11-23 11:34:00如果不是故意做釣的話就是"ザマーみろ!!"的價值觀?
作者:
ldwang (地瓜)
2015-11-23 11:46:00正常的說法是 "我不能隨便趕房客走, 否則我要負擔違約的事項"現在換了一個說法," 我可以趕房客走, 反正我違約金我出"。其實講的是同一個情況, 可是這樣就是非不分了。
作者: ersfw4418 (隱身術) 2015-11-23 11:52:00
在這裡居然一堆人認為正常 笑了
作者:
wow999 (Wild。Dope。WinS)
2015-11-23 12:01:00垃圾老闆
被奴化的也太嚴重,想必你們上網都要膽戰心驚的吧...
作者:
Diaw01 (Diaw)
2015-11-23 12:13:00所以應該幹嘛
作者: KHopper 2015-11-23 12:16:00
下班後就屬於員工的時間,關老闆鳥事@@
作者:
tot9221 (江城子)
2015-11-23 12:17:00我爸曾經因不想吃員工供餐,差點被開除呢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2:20:00godivan: 只要願意付資遣費,老闆的確有解雇員工的自由
作者: wolf9420 (Mr.Rorensu) 2015-11-23 12:22:00
... 支持的人都在這裡幹什麼啊?去充實自己啊?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5-11-23 12:24:00居然沒人噓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5-11-23 12:26:00感覺就只是反串
在日本主流社會中御宅族算是聲音不被聽到或理解的弱勢,今天這樣的行為老闆看不爽,他想炒你魷魚真的不乏藉口,今天會炎上,說到底還是他把自己的行徑公諸網路。如果社會上有這樣偏差觀念的老闆不是少數,真的只能自求多福。
日本的企業老闆就國王,本來就是看喜好去錄取或解雇台灣的話,因為員工都是永不升職,就一個螺絲一樣的存在。所以只要有奴性然後不會抱怨就OK
作者:
suyihua (草莓好輕鬆)
2015-11-23 12:36:00為什麼有一堆白吃話支持老闆是對的?
台灣老闆不會管太多是因為他一開始就沒提拔你的打算就台灣日本結構不一樣啊,我也沒說誰是對的suyihua你嘴巴放乾淨點
作者: dm03 (莫宰羊) 2015-11-23 12:38:00
在台灣應該會是員工先在PTT爆掛然後鬧上蘋果....
日本是年資制啊,成為正式員工後不管你多廢時間一到就會變成課長之類的所以老板憑自身喜好把人放到自己王國本來就很正常
作者: indigostar (青曜陽) 2015-11-23 12:44:00
注重公司形象到這地步,壓力太大了
作者: Recard109 (溫開水) 2015-11-23 12:45:00
地球上有病的人不少,連日本都有鬼老闆
別說孕婦了 日本女性基本上結婚就會離職 與其說只想回
家被養 不如說從推文也可以看出端倪 結婚 懷孕=生產力
賈伯斯一樣在電梯裡面開除回答不出對公司貢獻的員工表達不好就該被開除嗎?那繼續呆蘋果的豈不是...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2:53:00女性如果敢拍胸脯保證自己懷不懷孕,生產力都一樣那當然ok啊,不過通常只看到"人家孕婦ㄋㄟ" 呵呵
作者:
GGisme (劉君君)
2015-11-23 12:55:00日本奴性應該是台灣的10倍以上
作者: wht810090 (娶妻當如加藤惠) 2015-11-23 13:03:00
日本弄到少子化人口超高齡化很大一部份是自找的
作者: Zsanou 2015-11-23 13:10:00
所以電車上要找JC下手 …
作者:
kikiqqp (喵食罐頭)
2015-11-23 13:42:00很意外嗎?念國小國中,在外面被老師看到而且沒打招呼,隔天上課可是會被直接叫起來全班公審呢(煙)
作者:
UDHD 2015-11-23 13:45:00日本真的要大改革了
作者:
h73o1012 (KMT LIKE S hit face)
2015-11-23 13:58:00因為老闆沒被開發
作者:
taikobo (勉強になるなぁ...)
2015-11-23 13:59:00這樣的老闆...早點離開也是件好事
下次老闆就說 員工下班不好好放鬆還想工作 都你說就好我記得開除除非有正當裡由 或是公司經營有問題不然應該不能亂裁....
老闆隨意開除人在歐美會被告好嗎什麼叫做開除你是他的自由
作者:
se2422 (庫柏)
2015-11-23 14:17:00藉口啦 不爽你 光你在那邊呼吸都可以當理由
作者:
eno4022 (eno)
2015-11-23 14:21:00godivan: 只要願意付資遣費,老闆的確有解雇員工的自由請大家理性討論
作者:
SCLPAL (看相的說我一臉被劈樣)
2015-11-23 14:26:00誰有空支援一下社畜孤島wwww
作者: jaeomes 2015-11-23 14:26:00
有些人就是喜歡用邏輯反擊 但卻忽視常理所以這老闆肯定不正常
作者:
zainc (念湘)
2015-11-23 14:30:00開除員工還投書報紙的老闆太猖秋了吧?
作者: crimsonall 2015-11-23 14:44:00
可能本來就看這位員工不爽了 看漫畫只是藉口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15-11-23 15:08:00看不爽他很久了啦 終於找到藉口罷了
作者:
Sechslee (ï½·ï¾€â”â”(゚∀゚)â”â”!!)
2015-11-23 15:17:00呵呵 大眾也有讓你公司倒閉的自由
作者:
allenthu (跟世界說掰掰)
2015-11-23 15:28:00老闆:有電車痴漢不當看什麼漫畫
作者:
owl9813 (草鴞)
2015-11-23 15:30:00感覺需要再來一次明治維新
作者:
MadCaro (實è¸!!ä¸æŽ¥å¯µç‰©æºé€šè¬è¬)
2015-11-23 15:34:00X的這傢伙有病阿,要扯看漫畫是沒有危機意識,那看球賽就很有危機意識嗎?神邏輯
該跑的流程都跑了嗎? 該給的都給了沒有漏? 如果都做到了 那這老闆也就是理由爛爆了...
作者:
CLisOM (tt)
2015-11-23 18:09:00作者:
twlight (幻想廢人)
2015-11-23 19:08:00居然有人護航老闆耶!!!
作者:
gp99000 (gp99000)
2015-11-23 19:41:00見識到了這樣的人才會越來越多 卻想逆著趨勢做事 還覺得自己好棒棒 這等腦殘就是晚點被淘汰的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