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覺得很怪啦。甚麼平台不挑,要挑steam出來
明明還有更大咖的微軟和Sony,Xbox live和PSN的隨選遊戲也沒有轉售機制。幹嘛不先從這兩家開始告。不然Google和Apple也可以啊
我覺得啦。這告得成的話那不只數位遊戲平台,其他像iTunes store這種音樂/電影線上商品也可以收收不用做了。你永遠只會賺到第一手的錢,後面轉手的錢要賺也賺不到(當初微軟想在Xbox one玩這種類似的機制。但後來也沒有成功實行)
我想這就跟消費者去告硬碟廠商說;我1TB的硬碟買回來。格式化後只剩800多GB的道理一樣啦。蠢
有興趣的人可以去翻SSA(steam使用者授權合約),裡面就有提到使用者購買的是單一使用者的使用權而已(類似無期限租賃服務)。大部分數位內容平台也是這樣寫。
反正法國還有Ubi的PlayU嘛,大不了steam不玩法國市場而已(PlayU連最基本的兩階段驗證都還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