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是有心人。雖然說,積非成是、約定俗成,也是語言的慣例,然而我們
對各種「誤用」的態度,不應該是便佞地說大家都這樣用就這樣用好了。
相對的,也不應該查到一個簡單的「正確」定義,就叫大家改過來。我們除
了知其然,還要知其所以然,搞清楚為什麼「課」字會有這樣那樣的意思,才好
讓大家自行判斷,是不是要繼續沿用,還是從此不用。
查字典,請多查幾部,查細一點:
http://www.zdic.net/z/24/sw/8BFE.htm
課的本義不是徵收,而是考問。「果」是果實的象形,在此也有一說是「顆
」(人頭)的簡寫,可信嗎?先不論這個。加上言字旁,自然就可以發展出考問
、計算的意思,也可以是教學--教你怎麼計算。
所以說課稅、課金,不是直接跟你收錢,而是跟你算你要付多少錢。當然,
這和實際的收付行為距離不遠,所以混著用也不妨。
那剩下的問題就是:除了「官方向我收錢」這個傳統用法,近年大家習用的
「我給官方付錢」,能否成立?能不能承認為合理的用法?
我認為可以。
就像「上課」可以是教也可以是學,課字本身,沒有指定方向與上下關係。
而且,它還非常寫實地告訴你課金遊戲的詭計:你抽轉蛋,從樹上摘個果子,你
不知道能抽到好果還是爛果,你只知道這棵樹在這邊,裡面有個坑人的機率問題
。「課長」這個名詞,除了大家看得到的諷刺意味,你把課字還原成圖像來看,
這也是很諷刺的。
「我在這上面課了XXXX元」,可以這樣說嗎?可以。課字本義就有試驗
的意思,老師上課要看學生到底有沒有懂,你抽轉蛋要看到底能抽到什麼,而結
果通常都很幹,古今一也。
如果你還是認為不應該這樣用,你也可以講出一些理由,重要的是要有理由
,你要對「所以然」有一套想法、一些根據。簡單地堅持傳統或隨俗流變,都不
是我們對自家語文所應有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