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咖可以玩遊戲,所以在這個版應該OK吧
大豆遊戲通常玩家機,討厭玩OLG
所以對於網咖可以說是既熟悉又陌生
早期家裡用逼逼網路的時候,雖然網速只有64K/BPS(這單位對嗎?)
電腦主要就拿來查查資料上上辛巴達,去朋友開的BBS站聊天
對於網咖來說就是出門在外的時候有需要查查資料或打打作業
後來寬頻網路發達了,上網咖的機會也愈來愈少
阿扁開始禁網咖的時候幾乎不關心,反正我也很少去
只記得以前網咖一小時120台幣,後來好像愈來愈便宜
然後慢慢脫離了「咖」的本質,變成純遊戲的場所
我不喝酒也不喜歡煙味,所以更少去網咖了
..........
我想問的是,網咖這個以「遊戲」為主的休閒業
為什麼在新聞報導上幾乎跟「暴力」「黑道」「毒品」沾上邊的時候很多
我並不覺得網咖這個以時間出租機器的場合有什麼問題
可是究竟為什麼網咖變成了一個負面的代名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