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頻頻出現政府辦活動使用的圖像抄襲國外知名作品,有人就在臉書發起連署活動,呼籲政府重視版權。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459035080967723/
有趣的是,其中有些經常花錢買二創同人本的朋友也點了參加,這不就雙重標準嗎w
要求政府不能使用現成動漫作品圖像,但若真的制定執行相關規定,第一個遭殃的絕對是有營利販售的二創同人吧(政府侵權至少是用在公益活動,並無營利),又花錢支持侵權物,又呼籲政府落實版權保障,這底是在想什麼@@?
看見政府侵權很生氣,但看見本命角的本本卻又急著掏錢買,這種心態到底是怎麼回事?
大家對於這樣的訴求是支持還是不支持呢?
一旦落實版權維護,以後確實不會再看到政府侵權,但也買不到二創本了,喜歡畫畫的人若想要成為漫畫家,也不能再靠販賣二創同人來支持生活,必須百分之百原創。
我個人是支持的,雖然也曾經買過二創本,但若能提升本土原創風氣,我願意以行動支持,從此拒買二創物。
我只是好奇,禁止侵權,是否真的有助於提升原創水平,因為確實蠻多漫畫家,是從二創起家的,假如要求所有漫畫家一開始就只能賣原創,那應該會有許多本來有機會成為漫畫家的人,在創作實力達到可商業化前,就因為生活費不夠必須改行,要不就是只能先畫更容易銷出去的R18本,但公開販售R18本好像又會違反別的法。
各位圈內的高手們如何看待這樣的訴求?
作者:
xxx60709 (納垢的大不潔者)
2016-04-05 09:29:00的確是有蒸液
這ㄧ定有模糊地帶啊,要是每個都高道德標準就會讓人覺得過於強迫了。
發包的廠商不能得利 那廠商是開善堂的? 政府這麼厲害自己搞嘛~
作者: Maplekuso 2016-04-05 09:34:00
二次創作是崇高的 絕對不是用來營利
作者:
Aggro (阿果)
2016-04-05 09:34:00法律當然要遵守 人民闖紅燈是一回事 政府的高度學人闖紅燈就low了點二創基本上算模糊地帶 有些作者也是當作變相廣告 加上大多範圍算還可以接受就不太管了
作者:
kerry0496x (ACGç´…çŸé«®å‹¢åŠ›å´›èµ·ä¸)
2016-04-05 09:35:00同意樓上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6-04-05 09:36:00二創根本不算是模糊地帶....只是懶得去告而已
二創就看作者或版權所有者要不要告 雖然大部分都是當免費推廣 只是你一個政府單位帶頭搞笑惹人非議那真的自找的
作者:
Aggro (阿果)
2016-04-05 09:39:00有些作者是開放二創的 這一塊其實還有很多討論
作者:
darKyle (飄向星空)
2016-04-05 09:47:00以個人身份再怎麼搞 觀感不佳甚至被告都是個人問題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6-04-05 09:48:00備份一下好了 以後可以當素材來玩...
作者:
darKyle (飄向星空)
2016-04-05 09:48:00公家機關具有社會代表性 賠款也是賠人民的稅金用不同標準要求有什麼問題嗎?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6-04-05 09:49:00不過要打起官司也不見得成案就是....
作者:
worldark (é”克貓)
2016-04-05 09:52:00政府違法拿人民救援 你認真的嗎
作者:
syldsk (Iluvia)
2016-04-05 09:53:00把同人二創跟侵權混在一起……
作者:
Aggro (阿果)
2016-04-05 09:53:00原創沒問題吧 二創這東西照規矩來也不是不行政府不是最愛講依法行政 基本上有依法行政這都小事啊
然後,這種委外的東西是這樣,基本上不會把版權的風險寫在估價標準裡面。但是相關風險卻會在契約中要乙方承擔所以大家想太多了,不會用人民的稅金來賠款。但是政府基本上相當於npc,因為條款都是在出事後才會發動的
依法行政,所以出了事也是依法行政。這是沒有問題的。有時候大家覺得法律有道德標準存在,事實上不是的。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6-04-05 09:58:00除非有授權 要不然二創基本上很難站的住腳
法律就只是法律,寫明了應該要怎麼做,沒這麼做要怎麼辦
出了事誰給你依法行政 當然是河蟹吃好吃滿 撐過兩個禮拜沒人記得就海闊天空了 運氣好一點還會有救援投手出來幫 三天就沒人記得了
你要看出事是誰出事,基本上這種事情輪不到政府擔,就是按照程序走而已。至於民眾自己對政府在哲學意義上的期待就敬謝不敏了。然後回到最近的這幾件事情……這基本上算業配吧?啊就是有人覺得政府應該要走裕隆的模式來分資源給他們啊。可是依我知道的公務員心理,這種沒有法條可以依循的東西
是很少人有勇氣碰的,基本上上面沒有大力推下面不可能做,所以我一開始推文的時候才會說,最後就是大家都沒得做裕隆之於政府不就是安利之於直銷業務嗎?啊頭都洗了…
作者:
helba (網路貧民窟)
2016-04-05 10:29:00先清楚活動主持者的訴求再來看它是不是葉佩雯吧
作者:
youtien (恆萃工坊)
2016-04-05 10:43:00人民可以,政府不行,做也應該做國產作品合法授權同人.
作者:
Lovetech (一念之差,哭哭)
2016-04-05 10:50:00你是不是有何誤會? 就算注重版權的美國都沒在抓二創販售落實版權會買不到二創本 不要再幻想了 根本沒這回事 你以為那些大公司是白痴 搞不清楚盜版與二創何輕何重?
作者:
Lovetech (一念之差,哭哭)
2016-04-05 11:19:00這個而已可是決定一個圈子的存活 總之大公司不是白痴
作者:
Leeng (Leeng)
2016-04-05 11:20:00好險我都不買二創本 都用當的
作者:
Lovetech (一念之差,哭哭)
2016-04-05 11:21:00沒事跟粉絲為敵 搏臭名又拿不到高額賠償金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6-04-05 11:24:00不就一個大到不能倒的問題嗎,因為二創的人太多,認真去抓影響太大,只好睜隻眼閉隻眼了不然除了東方跟艦娘外,好像也幾乎沒其他公司明確說歡迎二創的
銀英(田中)還有一些人或公司會列規範的 做那種的沒問題
作者:
eiw123 (阿克西斯教信徒)
2016-04-05 11:39:00是重要到變成不能倒 變成一個共生體系可是那只限私人玩不管版權問題 政府態度改成肯抄還算要偷笑了 以前都是妖魔化 這塊先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