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有人發起呼籲政府重視文創版權連署

作者: letmeout (萊密奧)   2016-04-05 09:26:53
最近頻頻出現政府辦活動使用的圖像抄襲國外知名作品,有人就在臉書發起連署活動,呼籲政府重視版權。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459035080967723/
有趣的是,其中有些經常花錢買二創同人本的朋友也點了參加,這不就雙重標準嗎w
要求政府不能使用現成動漫作品圖像,但若真的制定執行相關規定,第一個遭殃的絕對是有營利販售的二創同人吧(政府侵權至少是用在公益活動,並無營利),又花錢支持侵權物,又呼籲政府落實版權保障,這底是在想什麼@@?
看見政府侵權很生氣,但看見本命角的本本卻又急著掏錢買,這種心態到底是怎麼回事?
大家對於這樣的訴求是支持還是不支持呢?
一旦落實版權維護,以後確實不會再看到政府侵權,但也買不到二創本了,喜歡畫畫的人若想要成為漫畫家,也不能再靠販賣二創同人來支持生活,必須百分之百原創。
我個人是支持的,雖然也曾經買過二創本,但若能提升本土原創風氣,我願意以行動支持,從此拒買二創物。
我只是好奇,禁止侵權,是否真的有助於提升原創水平,因為確實蠻多漫畫家,是從二創起家的,假如要求所有漫畫家一開始就只能賣原創,那應該會有許多本來有機會成為漫畫家的人,在創作實力達到可商業化前,就因為生活費不夠必須改行,要不就是只能先畫更容易銷出去的R18本,但公開販售R18本好像又會違反別的法。
各位圈內的高手們如何看待這樣的訴求?
作者: xxx60709 (納垢的大不潔者)   2016-04-05 09:29:00
的確是有蒸液
作者: azazpoipoi (鳿風)   2016-04-05 09:31:00
這ㄧ定有模糊地帶啊,要是每個都高道德標準就會讓人覺得過於強迫了。
作者: ciafbi007 (春睏夏乏秋盹冬眠)   2016-04-05 09:31:00
用在公益 那發包的廠商沒有得利嗎?
作者: gundammkiv (長距離吐槽用MS)   2016-04-05 09:33:00
發包的廠商不能得利 那廠商是開善堂的? 政府這麼厲害自己搞嘛~
作者: Maplekuso   2016-04-05 09:34:00
二次創作是崇高的 絕對不是用來營利
作者: Aggro (阿果)   2016-04-05 09:34:00
法律當然要遵守 人民闖紅燈是一回事 政府的高度學人闖紅燈就low了點二創基本上算模糊地帶 有些作者也是當作變相廣告 加上大多範圍算還可以接受就不太管了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6-04-05 09:35:00
同意樓上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6-04-05 09:36:00
二創根本不算是模糊地帶....只是懶得去告而已
作者: shinobunodok (R-Hong)   2016-04-05 09:39:00
二創就看作者或版權所有者要不要告 雖然大部分都是當免費推廣 只是你一個政府單位帶頭搞笑惹人非議那真的自找的
作者: Aggro (阿果)   2016-04-05 09:39:00
有些作者是開放二創的 這一塊其實還有很多討論
作者: azazpoipoi (鳿風)   2016-04-05 09:39:00
其實也不用討論啊,ㄧ律說成是致敬嘍
作者: darKyle (飄向星空)   2016-04-05 09:47:00
以個人身份再怎麼搞 觀感不佳甚至被告都是個人問題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6-04-05 09:48:00
備份一下好了 以後可以當素材來玩...
作者: darKyle (飄向星空)   2016-04-05 09:48:00
公家機關具有社會代表性 賠款也是賠人民的稅金用不同標準要求有什麼問題嗎?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6-04-05 09:49:00
不過要打起官司也不見得成案就是....
作者: cauliflower (菜花)   2016-04-05 09:50:00
我,城四爺,本名就叫做 城 公 益
作者: end81235 (21)   2016-04-05 09:52:00
大家聯想一下「多做多錯,少做少錯」這八個字
作者: worldark (達克貓)   2016-04-05 09:52:00
政府違法拿人民救援 你認真的嗎
作者: syldsk (Iluvia)   2016-04-05 09:53:00
把同人二創跟侵權混在一起……
作者: Aggro (阿果)   2016-04-05 09:53:00
原創沒問題吧 二創這東西照規矩來也不是不行政府不是最愛講依法行政 基本上有依法行政這都小事啊
作者: end81235 (21)   2016-04-05 09:54:00
然後,這種委外的東西是這樣,基本上不會把版權的風險寫在估價標準裡面。但是相關風險卻會在契約中要乙方承擔所以大家想太多了,不會用人民的稅金來賠款。但是政府基本上相當於npc,因為條款都是在出事後才會發動的
作者: attacksoil (擊壤)   2016-04-05 09:55:00
二創未必非得侵權的
作者: end81235 (21)   2016-04-05 09:56:00
依法行政,所以出了事也是依法行政。這是沒有問題的。有時候大家覺得法律有道德標準存在,事實上不是的。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6-04-05 09:58:00
除非有授權 要不然二創基本上很難站的住腳
作者: end81235 (21)   2016-04-05 09:58:00
法律就只是法律,寫明了應該要怎麼做,沒這麼做要怎麼辦
作者: shinobunodok (R-Hong)   2016-04-05 09:58:00
出了事誰給你依法行政 當然是河蟹吃好吃滿 撐過兩個禮拜沒人記得就海闊天空了 運氣好一點還會有救援投手出來幫 三天就沒人記得了
作者: justice00s (Xx肥宅xX)   2016-04-05 09:58:00
作者: end81235 (21)   2016-04-05 09:59:00
你要看出事是誰出事,基本上這種事情輪不到政府擔,就是按照程序走而已。至於民眾自己對政府在哲學意義上的期待就敬謝不敏了。然後回到最近的這幾件事情……這基本上算業配吧?啊就是有人覺得政府應該要走裕隆的模式來分資源給他們啊。可是依我知道的公務員心理,這種沒有法條可以依循的東西
作者: shinobunodok (R-Hong)   2016-04-05 10:04:00
所以裕隆的車子是變出來了沒有(跑題
作者: end81235 (21)   2016-04-05 10:05:00
是很少人有勇氣碰的,基本上上面沒有大力推下面不可能做,所以我一開始推文的時候才會說,最後就是大家都沒得做裕隆之於政府不就是安利之於直銷業務嗎?啊頭都洗了…
作者: helba (網路貧民窟)   2016-04-05 10:29:00
先清楚活動主持者的訴求再來看它是不是葉佩雯吧
作者: end81235 (21)   2016-04-05 10:31:00
我不是說粉絲團,是這幾個新聞的起源
作者: youtien (恆萃工坊)   2016-04-05 10:43:00
人民可以,政府不行,做也應該做國產作品合法授權同人.
作者: Lovetech (一念之差,哭哭)   2016-04-05 10:50:00
你是不是有何誤會? 就算注重版權的美國都沒在抓二創販售落實版權會買不到二創本 不要再幻想了 根本沒這回事 你以為那些大公司是白痴 搞不清楚盜版與二創何輕何重?
作者: cactus44 (鋼彈仔)   2016-04-05 11:11:00
大公司不抓二創只是純粹弊大於利而已...
作者: Lovetech (一念之差,哭哭)   2016-04-05 11:19:00
這個而已可是決定一個圈子的存活 總之大公司不是白痴
作者: Leeng (Leeng)   2016-04-05 11:20:00
好險我都不買二創本 都用當的
作者: Lovetech (一念之差,哭哭)   2016-04-05 11:21:00
沒事跟粉絲為敵 搏臭名又拿不到高額賠償金
作者: Swallow43 (絕對領域命者)   2016-04-05 11:23:00
二創就已經侵權了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16-04-05 11:24:00
不就一個大到不能倒的問題嗎,因為二創的人太多,認真去抓影響太大,只好睜隻眼閉隻眼了不然除了東方跟艦娘外,好像也幾乎沒其他公司明確說歡迎二創的
作者: Swallow43 (絕對領域命者)   2016-04-05 11:27:00
還有大公司說不歡迎二創的
作者: moriofan ( )   2016-04-05 11:38:00
銀英(田中)還有一些人或公司會列規範的 做那種的沒問題
作者: eiw123 (阿克西斯教信徒)   2016-04-05 11:39:00
是重要到變成不能倒 變成一個共生體系可是那只限私人玩不管版權問題 政府態度改成肯抄還算要偷笑了 以前都是妖魔化 這塊先再說
作者: moriofan ( )   2016-04-05 11:41:00
現在只是玩太大前 人家評估利益後 還不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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