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插畫界的人2被圈內撻伐了,那音樂界呢?

作者: mgdesigner (機槍設計師)   2016-06-27 04:26:07
※ 引述《mwt (Waiting)》之銘言:
: 標題: [討論] 插畫界的人2被圈內撻伐了,那音樂界呢?
: 時間: Sun Jun 26 00:00:10 2016
: 看到了最近發生的插畫界抵制人二事件,心中實在有無限感慨。
:
: 為什麼同樣的事情,發生在插畫界,創作人們群起圍攻,主持公道;
:
: 發生在音樂界,創作人們卻避之唯恐不及,甚至幫忙護航呢?
我覺得這兩件事是不一樣的case
插畫界的人二抄襲事件跟音樂界的這個...算V.K克抄襲加ACG作曲家聯盟罩自己人事件?
本質上不同。
因為人二疑似造成了許多國內插圖作家的財產權損失、以及創作人格權的侵害。
V.K克的部份,他抄襲小圓的原創音樂或者久石讓的音樂等等,造成損失的對象是小圓音樂
的原創者、久石讓、發case的遊戲公司(被告侵權?),並未造成其他台灣的音樂創作人直
接的損失。
人二抄襲事件中,台灣的創作人受害了;但是V.K克抄襲事件,台灣的創作人沒有受害。
: 稍微有常識的人應該都會知道,「不抄襲」是創作人的基本責任,
: 而不該是委託人該要負責檢查的。
這個我持保留態度,醫生任職前,要唸醫生誓言,對醫神阿波羅、阿斯克勒庇俄斯、健康女
神、海革亞醫療之神帕那凱耶以及諸天神發誓,所以醫生要恪遵誓言,醫治病患,肩負醫療
責任。
作曲人又不用向音樂之神阿波羅(更!怎麼又是他XD)、繆斯等諸天神發誓絕不抄襲。
創作人,就好像說一個「戰士」,他的基本責任就是戰鬥。但是不必然需要背負「戰鬥要有
道德、良知,濟弱扶傾」的責任。
戰士就是戰士,日本武士是戰士、國民黨黨軍軍人是戰士、衣索匹亞海盜也是戰士、ISIS
戰士也是戰士、終極戰士也是戰士。
有卑鄙、邪惡的戰士,也有正義、有原則的戰士,反正武器拿起來就是戰士。
: 事發之後,VK克甚至還被知名作曲家3R2(也是Ayre的成員),
: 加進Hoskey成立的「ACG作曲家聯盟」。
: 而令人感到絕望的是,在聯盟內有這麼多優秀的作曲家,
: 卻沒有任何人提出異議,一片緘默。
: 其中有些人,雖然曾經在自己的頁面上指責過這個事件,但後來就也不吭聲了。
略刪
: 一些音樂界、甚至遊戲業界的朋友跟我說,他們礙於「立場」,
: 雖然心裡不齒VK克,但無法站出來發聲。
: 我能夠理解他們有他們的難處;但我不能理解,為什麼幾乎完全沒有人站出來。
: (也有一些人說,他們想要利用VK的勢力向上爬,
: 所以不能跟他對立,這種人我就不能諒解了。)
: http://i.imgur.com/omyudZS.jpg
: (但就結果上來說就是在支持了不是嗎......)
人二抄襲事件簡單說,就是人二這個人損害到插圖界很多人的「財產」。但是VK克,或者
如原PO所說的Hoskey罩他巴拉巴拉的,VK客的抄襲,其實沒有造成國內作曲家的「財產損
失」
那其他音樂家幹嘛跳出來呢? 沒被偷、沒被搶,幹嘛跳出來檔人財路?
至於遊戲界的話,我覺得跳出來就有必然性,因為採用「ACG作曲家聯盟」的成員作品,造
成被抄襲原曲版權的公司來控告遊戲公司侵權上法庭,造成商業損失,這就有道理,理論上
都可以告詐欺了。
但訴諸道德,我覺得啊,要求別人有道德很困難啦,例如說你看到有陸客在餐廳裡面隨地大
小便,你跟他理論說:「不可以隨地大小便!」,理論了半天,結果你把自己的時間浪費掉
了,搞不好還跟對方大打出手,最後搞不好被對方淋一身屎尿,得不償失啊。
: 如果業界跟閱聽人都不在意抄襲的行為,
: 沒有道德的(自稱)創作人,就可以不斷地用低成本的方式,
: 竊取其他創作人的心血,進而壓縮到其他創作人的生存空間。
: 認真創作的人越來越難生存,閱聽人能夠接觸到的作品,品質也會越來越低落.......
如果業界是這樣的話,那就好像有受虐傾向,喜歡來讓外國的原曲創作人的代表團體來告
,喜歡損失自己的資金,我們消費者還能怎麼辦?
而消費者品嚐著盤中飧,就算盤中是不義之肉,就算是香肉、人肉,只要好吃就照單全收
吃得津津有味....
反正樂曲動聽,角色有萌,誰會care產品製造的過程是有多邪惡?就算貂皮大衣的製作過
程多不人道,還是很多人趨之若騖。
: 看到插畫界這麼多大手挺身伸張正確的觀念,我很欣慰,卻也很難過。
:
: 難過的是,在我自己身處的音樂界,想要堅持正確的事情,是多麼地孤獨又無助。
: 如果聽眾們把這件事情看得很嚴重,或許其他作曲家們也會願意挺身而出吧......
我想這就是重點了....消費者到底要選擇什麼?
就好比說,很多消費者為了自己的欲望,拼命買掏寶上面超便宜的仿冒貨,一直買、一直
買,結果最終,台灣這邊的廠商或者小工作室銷量越來越不好,一間一間關起來,到最後
,有一天你進到某公司,或者你開了一個工作室,也沒有人要買你的台灣貨,讓大陸黑心
商人賺得飽飽的,結果台灣的整體財富卻是越來越萎縮。
常常聽到人說台灣流行音樂圈爛掉了,為什麼?
實際上,就是爛的音樂人或者公司,有很多人支持,優質、有心的音樂家或者團隊在國內
乏人問津。
抄襲的人又受歡迎,還得到許多鼓勵;認真的人很孤單,被懲罰,搞不好還被人恥笑呢。
那誰要認真做好東西?
聽眾喜歡爛貨,就好像以前大家愛康師父方便麵、味全林鳳營,
有名!好吃!便宜!買習慣了!
然後看到義美....
包裝好醜喔,啥「長輩設計」啊
食物成份才幾樣東西,也要賣這麼貴喔
賣的店超級少,自己的門市根本沒有幾間店,通路超遜的啦
門市裡面都碼是一些年老的阿姨....東西好像都舊舊的,有沒有問題啊?
原PO在別篇提到後來大家對頂新的「秒買秒退」....抵制惡質商人的頂新,還有其關聯味方
眾—味全以及日本UCC等公司。
不過呢,吃到黑心食品會讓人生病會死,所以要抵制這種邪惡集團,這跟社會公義有很大的
關係。講回音樂,音樂圈如果真的也有邪惡拉幫結派的集團....有鋪天蓋地的曝光、廣大的
通路、超厲害炒作的話題,好啦就算你不小心買了他們的產品,音樂聽一聽耳朵又不會壞掉
啊,而你悸動的心還隨之起舞呢。
要抵制要有一個好理由
因為感覺一個人觀感不好,因為有人搞小圈圈,因為一個人講話很衝,因而抵制他,我會覺
得這是怨恨。不是抵制的好理由。
而且原PO說要改善台灣音樂界....
頂新跟頂新的同夥被市場制裁,食品市場不會得到改善,而是市場良心的義美被大家拉抬浮
上檯面,才有示範效應。
KMT被拉下去,時力、DPP被拉上來,政局才扭轉了。
每一份支持,或者直覺來說,每一個「讚」,就好像選票,要獎勵到對的人,才能改善一個
業界,因為得到支持多的人的曲子,就更容易被更多人聽到。
要不然,反正邪惡的人就是很賺嘛,那群體就是驅向邪惡的人那邊,可以取得資源,可以取
得更多機會。那要怎麼扭轉台灣走下坡的音樂界?甚至什麼台灣的「ACG音樂圈」?
作者: mayanino (喵喵朱)   2016-06-27 04:34:00
其實昨天我看到創作者群的講法,我也覺得就是沒侵害到自己,所以大家為了討口飯吃默許或幫圓謊。但仔細想想,反正對我消費者來說,抄不抄都不會損失到我,大家也根本沒必要幫他們不齒什麼抄襲,反正他們自己都不在意了
作者: Aggro (阿果)   2016-06-27 04:38:00
那是最笨的想法 馬丁·尼莫拉那段經典的詩文就是在說這種今天你覺得沒損失不替他人發聲 改天你出事也沒人替你發聲漠視問題就是這種下場
作者: tst6a822 (特斯特)   2016-06-27 04:45:00
反人2連屬名單裡有誰是被人2擋到財路的嗎?
作者: mayanino (喵喵朱)   2016-06-27 04:46:00
是呀,某回文確就是讓我有這種感覺他們覺得要體諒他人,才能找夥伴,發聲的人就是不體諒因為人二抄的是台灣創作圈的吧
作者: Desta (得死特是你)   2016-06-27 04:50:00
搞的好像揭露問題,才是很奇怪一樣
作者: whe84311 (Rainsa)   2016-06-27 05:09:00
解決問題最快的方法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作者: martin1007 (龍皮)   2016-06-27 05:38:00
你認真?????????????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6-06-27 05:57:00
原來抄襲國外的作品就沒關係喔......=_=
作者: NormalX (唉)   2016-06-27 06:07:00
感覺m 大只是在解釋這個現象,不是護航但我覺得這個抄襲事件,對於台灣創作人而言才是真正的損失,經過好幾年的努力,又被塑造回"台灣創作就只會抄"而給人沒辦法進行商業化的印象
作者: whe84311 (Rainsa)   2016-06-27 06:09:00
召喚馬雲救援
作者: NormalX (唉)   2016-06-27 06:09:00
我覺得這個才是真正的財產損失,因為賺國外的錢真的比在國內內鬥或護航快很多,但集體印象真的不是給人太好且不論華語樂壇自成一格沒話說,我是指情境音樂或配樂不管哪個公司考慮降低經費或文化考慮找亞洲國家台灣作曲家通常都不會是第一個想到的,這就是集體印象順帶一提我非常不認同VK自稱100%原創這件事,非常不認同
作者: jpg31415926 (圓週率π)   2016-06-27 07:02:00
神魔抄日本 依你的邏輯就是台灣沒人權益受損 要支持
作者: Jackalxx (次等豺狼)   2016-06-27 07:23:00
就是太多這種是非不分還自以為聰明爽賺的投機客,台灣才不會好...
作者: yorunosora (霜誡)   2016-06-27 08:15:00
謝謝你鼓起勇氣表現出很多台灣人對於抄襲的看法
作者: CJ3CJ3CJ3   2016-06-27 08:34:00
體諒? 我看也把那群不出聲的爆一爆好了 抄襲者同路人
作者: swallowcc (guest)   2016-06-27 09:31:00
幹,我第一次覺得這邊沒有2好不方便
作者: inspire0201 (鮪魚肚的貓)   2016-06-27 09:44:00
所以你的邏輯是,台灣作曲家才有權益,國外沒有是嗎
作者: uu26793 (不太友善 刻意解讀)   2016-06-27 09:45:00
沒有2
作者: Akitsukineko (跌死的貓 Death the Neko)   2016-06-27 10:12:00
本文造成人類平均智商下降,要反制
作者: WTF55665566 (來亂的)   2016-06-27 10:14:00
翻譯:抄襲只要不是台灣的就是可以的,鄉民還不快幫護航順帶一提人二也抄一堆外國的啊,照你邏輯這樣都ok?
作者: r2271620 (男的)   2016-06-27 10:15:00
2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6-06-27 10:20:00
看來台灣音樂界真的腐敗到沒救了
作者: wolfrains (次郎號)   2016-06-27 12:12:00
抄襲不影響利益這也太天真 某國產電影就是抄襲一堆網路笑話結果大家不買單 誰愛笑話聽第二遍 再者業主知道你就是個抄襲咖 花大錢找你幹嘛?隨便找個打工仔都能做到你做得到的事 抄襲對任何一個創作者都是慢性自殺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