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linwang (kaeru)
2016-07-28 08:38:39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0728/37325821/
台男告侵權 寶可夢才不來
要同款遊戲《Ingress》下架 索賠1億
2016年07月28日
律師王信指控《Ingress》(圖)和《精靈寶可夢GO》都侵害他的專利權。朱有平攝
【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由美商Niantic與日本任天堂合作推出的手遊《精靈寶可夢GO
》成為全球遊戲玩家話題,國內玩家至今卻望穿秋水,遲遲未見在台推出,疑因與寶可夢
同一遊戲基礎模式的《Ingress》,被國內遊戲模式開發人、律師王信,提告指控Niantic
侵犯他在台專利權,他已向台灣智慧財產法院提出「排除侵害專利權」訴訟,要求《
Ingress》下架收回,將在8月開庭。
《精靈寶可夢GO》
擁有律師、專利師等身分的王信(44歲)昨表示,《Ingress》在台已上市3年多,而屬同
一遊戲模式的《寶可夢》,算是《Ingress》的可愛版、精緻版。至於未來是否也考慮進
而對《寶可夢》提出假處分禁止在台上市,王信表示:「可能吧」,但他仍希望Niantic
能和他和解,讓《寶可夢》早日進入台灣,畢竟他也想玩,並一起合作深化《寶可夢》的
遊戲模式。他認為,因他已對《Ingress》提告,所以《寶可夢》才不來台灣。
稱獲結合實境專利
王信表示,他從小熱愛電腦遊戲,後來進而學習電腦程式,2000年7月他讀東吳法學碩士
時,就已申請第一個遊戲模式專利,更落實為「黑金政治網路大富翁」遊戲,但當時市場
反應不佳,後來他認為應把真實世界,當作角色扮演遊戲(RPG)的地圖,讓宅男到真實
世界打怪組隊聯誼,於2006年在台申請「真實世界之網路遊戲」專利,專利範圍包括手機
、平板、車用電腦、掌上型電腦等5項裝置,也在2008年取得專利。
王信指2015年底,因朋友介紹玩Niantic 的手機真實世界打塔遊戲《Ingress》,才驚訝
發現Niantic的《Ingress》及《寶可夢》「完全就是侵害我第二個專利。」
遊戲商曾致電和解
為此他寫信給Niantic並於今年1月向智財法院提出訴訟,要求《Ingress》下架收回,5月
才獲得Niantic的全球委任律師事務所泛偉(Fenwick & West LLP)的回應,但兩方電話
會議,他要求約台幣1億權利金而宣告和解破局。
《Ingress》和《寶可夢》同為Niantic開發,均為AR(Augmented Reality,擴增實境)
手機遊戲,訴求讓玩家走出戶外,而非在家中遊玩。其中《Ingress》將真實生活環境轉
為遊戲世界,玩家在戶外戰場景點上攻塔對戰。
捕捉神奇寶貝更夯
《寶可夢》是日本任天堂與Niantic合作,以神奇寶貝為故事背景,同樣以GPS定位讓玩家
在現實場景捕捉神奇寶貝,玩家取向更偏大眾。記者昨未聯繫上Niantic,未取得回應。
Ingress遊戲小檔案
●上市時間:2013年
●下載次數:全球超過1600萬次,免費下載
●開發廠商:與《精靈寶可夢》同為美商Niantic開發
●遊戲內容:《Ingress》手機遊戲的特色,在於將真實生活環境轉為遊戲世界,鼓勵玩
家踏出戶外,遊戲中分為兩個陣營,啟蒙軍(綠軍)與反抗軍(藍軍),雙方利用能量塔
(Portal)來獲得資源,塔在現實中即為城市中的各種景點、地標,藍、綠陣營互相攻塔
對戰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如果先在國外告贏風向又會不一樣吧?
作者:
Kagero (摩荔枝天(茄汁))
2016-07-28 08:42:00寶可夢迷要組隊打律師嗎ww
作者:
diding (酸鹼中和)
2016-07-28 08:43:00以為自己多重要的咖
作者: warefire 2016-07-28 08:45:00
專利蟑螂無誤
作者:
c30303 (HAHA)
2016-07-28 08:45:00哪位阿他 侵害哪個遊戲
抵制他所參與的任何遊戲啦,一月訴訟,五月回你,對方根本不想理這個人吧,還在那邊自high
作者:
Zenonia (Zenonia)
2016-07-28 08:46:00一堆人看到專利,和解金,就在喊專利蟑螂,自以為薄雪www博學
作者:
wl3532 (Liese)
2016-07-28 08:47:00跟中國專利蟑螂有87%像
作者:
Zenonia (Zenonia)
2016-07-28 08:47:00對啊,這句話也套用在你身上
作者:
BEDA (BEDA)
2016-07-28 08:48:00大家用詞小心,不然等下律師告和解要一億元怎麼辦RRRRR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6-07-28 08:48:00不然閣下不就好厲害?XD
作者:
feyster (緹兒~打優)
2016-07-28 08:48:00薄雪大師 失禁失禁
作者:
hansenay (hansenay)
2016-07-28 08:48:00如果真的是他研發的專利呢?讓你玩不到就蟑螂?
作者:
ILoveElsa (S級18位 梓喵醬油瓶)
2016-07-28 08:49:00大家也要被告了QQ
作者:
Zenonia (Zenonia)
2016-07-28 08:49:00很多新聞不都是被記者帶著風向跑嗎,怎麼這時候又全然相信記者
專利戰就先註冊先贏咩 不然htc跟iphone在戰殺曉
作者: tksq (3ya) 2016-07-28 08:50:00
博學大師有勞開一篇授教
作者:
opmina (夢遊吉他)
2016-07-28 08:50:00哪個真的在遊戲業的會申請這種專利?
作者:
Axis999 (叭叭啦叭~叭)
2016-07-28 08:50:00是西洽太純樸嗎?現在新聞可信度不都要打折再打折?
作者:
hhpsjoe (Chia)
2016-07-28 08:51:00所以那個真實世界之網路遊戲專利到底是啥?
作者: kw58831122 (弒冰) 2016-07-28 08:51:00
守護自己專利沒錯,只是1億誇張了點...
作者: tksq (3ya) 2016-07-28 08:51:00
不然我都覺得跟啾唧有87%像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6-07-28 08:51:00專利蟑螂也沒那麼好做啦 我猜他新聞就是在打廣告找轉售
作者:
opmina (夢遊吉他)
2016-07-28 08:52:00不過我是覺得政治因素較大就是,這個只是在博存在感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6-07-28 08:52:00騙看看有哪個笨蛋會花幾百萬跟他買
作者:
hhpsjoe (Chia)
2016-07-28 08:52:00如果真的給他告成全台灣就只有他可以做遊戲神扯
作者:
Axis999 (叭叭啦叭~叭)
2016-07-28 08:52:00反正這種新聞,就跟林鳳營業配新聞有87%相似,等真相吧
作者:
FenixShou (å±è±ªï¼ˆæˆ‘是蘿莉控))
2016-07-28 08:53:001EEEEEEEEEEEEEEE
作者:
wl3532 (Liese)
2016-07-28 08:53:00香港特別行政區都開了 臺灣沒開跟政治有什麼關係
作者:
opmina (夢遊吉他)
2016-07-28 08:54:00難道香港跟台灣立場一樣?
作者:
lanjack (傳說中的草食熊)
2016-07-28 08:54:00原來是專利能登啊
作者:
ccpz (OoOoOo)
2016-07-28 08:54:00居然還有人看了新聞就信了?
作者:
pan46 (pan)
2016-07-28 08:55:00台灣之光
作者:
hhpsjoe (Chia)
2016-07-28 08:56:00不論是不是因為他pmgo才不來 推文針對的也是專利這部分啊
作者:
SCLPAL (看相的說我一臉被劈樣)
2016-07-28 08:56:00黑金政治網路大副翁 有這款??
小心釣魚別咬餌,至少他申請專利成功,政府每年會跟專利擁有者收錢,至少他也證明了這個東西是智慧財產,不過獅子大開口一億就只能對簿公堂了
作者: adahsu (路邊的垃圾筒) 2016-07-28 08:58:00
還是沒專利細節說明啊,專利號碼呢?
作者:
vencil (vencs)
2016-07-28 08:59:00也不是先註冊就贏,有些最後會被撤銷
記者帶風向很厲害的 過沒多久這個人恐怕又要被攻擊了
作者:
pan46 (pan)
2016-07-28 08:59:00是說如果新聞是真 廠商致電代表他的專利有些威脅吧?
作者:
ccpz (OoOoOo)
2016-07-28 09:00:00"《Ingress》在台已上市3年多" 所以早就來了不是嗎
作者:
vencil (vencs)
2016-07-28 09:00:00不過這篇推文真得小心點...
作者: enixl 2016-07-28 09:00:00
寶可夢的公司沒說只能算是記者自己猜的吧 反正猜錯被罵的也是王信
作者:
hhpsjoe (Chia)
2016-07-28 09:00:00去查一下就有了啦
這邊大家小心 人家缺錢拍片啊 雖然他不管拍什麼我都當垃圾
作者:
cx3373 (我愛小厚片)
2016-07-28 09:02:00以為是在中國
作者:
Echobee (吐痰卡門)
2016-07-28 09:02:00領先業界10年臭了嗎
作者:
pan46 (pan)
2016-07-28 09:03:00可是這裡是台灣
作者: unlock (咫尺天涯) 2016-07-28 09:06:00
有專利也沒用 沒資源也生不出東西 最後淪洛成專利蟑螂
作者: Klaus17 (子徹) 2016-07-28 09:07:00
真實世界之網路遊戲,這種籠統概念拿來申請專利,很明顯是蟑螂啊
作者:
sdg235 (魯宅)
2016-07-28 09:07:00在台灣連一毛錢都沒賺到就要先付一億?吃人夠夠
作者:
ClubT (å°å–¬)
2016-07-28 09:08:00到底有多少人不看內文的啊...
作者: Tr3vyy 2016-07-28 09:08:00
專利流氓又稱專利蟑螂(英語:Patent Troll),用於形容一
作者: dv435768 2016-07-28 09:09:00
…所以誰先開發第一人稱射擊遊戲就有第一人稱射擊專利嗎,職業類別誰先法師劍士弓箭手就有專利嗎,87分欸
'真實世界的網路遊戲'專利類似'3D世界的網路遊戲'
作者: Tr3vyy 2016-07-28 09:09:00
些積極發動專利侵權訴訟以獲取賠償,卻從沒生產其專利產品
作者: Tr3vyy 2016-07-28 09:10:00
的個人或公司。 蟑螂就是蟑螂啦
作者:
poca777 (波卡不是樂事)
2016-07-28 09:10:00推文自己小心點,以免也被他告。
作者:
huei623 (次元)
2016-07-28 09:11:00每日一造詞 薄雪
作者:
shlee (冷)
2016-07-28 09:12:00資訊不足 無法判斷 靜觀其變..
作者:
shlee (冷)
2016-07-28 09:13:00不上架沒關係 別鎖區就好QQ 我自己玩英文或日文版XD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6-07-28 09:13:002008年取得專利 那個時候 AR有流行了嗎?
作者:
iceonly (只有冰)
2016-07-28 09:14:00LBS也不是啥新奇概念,他這種註冊法把LBS遊戲全擋住了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6-07-28 09:14:00為什麼現在才告?不就是看寶可夢GO全球爆紅才想來分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6-07-28 09:14:00事實上就是這個台灣人早在五年前就想到這個點子 怎能說蟑螂?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6-07-28 09:15:00一杯羹?講得還真大義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16-07-28 09:15:00這就是商業戰爭 這種戰爭手機研發早就在打了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6-07-28 09:15:00而且他是告Ingress 哪隻眼睛看到他告寶可夢
作者:
pan46 (pan)
2016-07-28 09:16:00題外話 以前學弟待過一間新創公司 弄半天生不出東西來
反正呢 這篇看看就好 PMGO要不要上跟這種關係普通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6-07-28 09:16:00而且是早就在告 也不是看寶可夢紅了才告Ingress啊
作者:
walhalla (walhalla)
2016-07-28 09:16:00他先提告Ingress在訴訟,現在還自認寶可夢不敢來是怕了他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6-07-28 09:17:00照PM的招牌價值,開一億好像算客氣的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6-07-28 09:18:00他自己都說考慮一併對寶可夢提假處分了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6-07-28 09:18:00我記得C洽有一篇文 就是說台灣早就有這種遊戲了 還被推
不過專利申請本來就先卡位先贏 這個大概沒得吵就是XD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09:18:00簡直啊,直接查前案把它無效掉就好。只怕人家大公司還懶得理這小咖,浪費法務的時間
作者: raku (raku) 2016-07-28 09:18:00
哪個遊戲界的人會把遊戲模式拿去申請專利?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6-07-28 09:20:00有做出作品跟佔著專利不拉屎本就兩回事 不然這世上還
之前印象中有申請"玩家可在虛擬3D環境與物品互動"專利
作者:
loa123 (撕裂地中海)
2016-07-28 09:20:00這很薄雪
作者:
Kust (Kust)
2016-07-28 09:20:00以PMgo的風靡程度,一億會太多嗎?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6-07-28 09:20:00標準的專利蟑螂阿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6-07-28 09:21:00直接用實作專利挖掉就好...
作者: Bassy (法國雨很大) 2016-07-28 09:21:00
神經病
作者:
rayba (rayba)
2016-07-28 09:23:00所以你可以申請鳳梨產品 然後告所有作鳳梨酥的都是侵權
作者:
walhalla (walhalla)
2016-07-28 09:23:00所以...到底是薄雪王還是薄雪大師?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6-07-28 09:23:00又說沒實作 提台灣的實作 又說不是同一個人 所以怪獸社區來告寶可夢 大家就推囉?
作者:
pinqooo (東條家的二里頭)
2016-07-28 09:24:00卡了位了也沒去實行 覺得有賺頭再來吉人ww 不是蟑螂是啥
作者:
GAOTT (杜鵑)
2016-07-28 09:24:00支那不意外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6-07-28 09:24:00AR的概念應該是在2006年前就有了,不是他發明的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6-07-28 09:24:00卡了位賺不到錢 跟卡了位沒去實行差很多吧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6-07-28 09:25:00就算是他發明的,一億元專利金也明顯太貴了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09:25:00普通的鳳梨酥產品申請專利怎麼會過=_=質疑前麻煩也作一下功課ok?
作者:
pinqooo (東條家的二里頭)
2016-07-28 09:25:00專利是看國別的吧 鬼島沒人去卡位 被他卡到
作者:
rayba (rayba)
2016-07-28 09:25:00騙人沒申請過專利嗎 事實上你只要付錢 , 三小都可以變專利
作者:
limitex (界王)
2016-07-28 09:25:00一億......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09:26:00你說的是新型專利 那個要打官司還要先經過技術評分好嗎?
作者: poeoe 2016-07-28 09:26:00
最好隨便都能申請過專利啦 公開的都不行好嗎
專利申請了那麼久連個屁都沒放出來,現在別人開發新遊戲就伸手要一億專利金,這不叫專利蟑螂什麼才叫專利蟑螂?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6-07-28 09:26:00所以他早在2008年就預見寶可夢會用這招賺大錢 所以先搶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6-07-28 09:27:00先贏嗎?
作者:
Echobee (吐痰卡門)
2016-07-28 09:27:00隨便都能變專利的是新型專利吧
作者:
limitex (界王)
2016-07-28 09:27:00所以你持有概念沒有實作也算數?那我是不是也要去告?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09:27:00就算是發明專利又怎樣,隨便一個前案就可以把你無效掉的東西是能打什麼訴訟
作者: poeoe 2016-07-28 09:28:00
如果要實作才能擁有專利 那不就只有財團可以有專利
作者:
limitex (界王)
2016-07-28 09:28:00他的專利書可以找到嗎?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6-07-28 09:28:00這個專利比海巡還寬啊 就算沒寶可夢還是有其他的能告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09:29:00更何況這篇專利範圍根本不適格,當初到底怎麼過的
作者:
Echobee (吐痰卡門)
2016-07-28 09:29:00讓我想到蘋果的滑動解鎖專利xd
作者:
pinqooo (東條家的二里頭)
2016-07-28 09:30:00合理懷疑以前的專利局官員.....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09:30:00專利標的寫方法,結果內容都是裝置項,到底怎審的
作者: poeoe 2016-07-28 09:30:00
去看各大公司的專利 最好每一件都有實作啦
作者:
rogergon ( Aquila)
2016-07-28 09:30:00台灣之光啊。玩不了寶可夢拜托他生出來吧!
作者:
pinqooo (東條家的二里頭)
2016-07-28 09:31:00他也只能做出四不像吧.......沒IP才不屑玩勒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09:31:00公告號:I300720
作者:
chris0701 (Quasimodo)
2016-07-28 09:31:00Niantic法務:要戰便戰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6-07-28 09:31:00如果他真的做了寶可夢 不就反被告了嗎
專利編號I300720 公開日2008/09/11 申請日2006/05/29
作者: Klaus17 (子徹) 2016-07-28 09:32:00
推文幾個要不要先搞清楚他的專利是什麼概念?
作者:
Solid4 (Pedot)
2016-07-28 09:32:002000年就有AR遊戲了,我是Niantic的話就用一半的價格找00年那位告他
作者:
pinqooo (東條家的二里頭)
2016-07-28 09:32:00這篇報導也不保證是事實 N社怕麻煩是有可能 但不是絕對
作者:
egg781 (å–µå‰)
2016-07-28 09:33:00我是任天堂就隨他去番~少上一個台灣又沒差,倒楣的是玩家
作者: nicejelly (李狗剩) 2016-07-28 09:33:00
我超喜歡火星異種這部漫畫
作者:
HowWhy99 (Dream)
2016-07-28 09:33:00來不來 不痛不養
作者:
rayba (rayba)
2016-07-28 09:33:00就是看了他申請範圍才講他蟑螂 , 他的行為就是申請鳳梨產品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6-07-28 09:33:00反正到時候全世界都在玩只有台灣沒得玩 就好好感謝這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6-07-28 09:34:00位專利大師優良維權典範
作者:
rayba (rayba)
2016-07-28 09:34:00這樣能過那嗆審核的白癡法匠有啥不洽當 ?
作者: Klaus17 (子徹) 2016-07-28 09:34:00
以後只要是用到現實環境的網路遊戲,都會被他告耶?不覺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09:34:00就一個典型想打知名度的人而已,醉翁之意不在酒吧
作者: Tr3vyy 2016-07-28 09:34:00
對啦對啦,最好Nia不爽決定不在台灣上市,他拿不到錢玩家也
作者:
lutas (ㄟ)
2016-07-28 09:34:00笑死人
作者: Tr3vyy 2016-07-28 09:35:00
也玩不到,Nia在歐美一樣賺爽爽,哈哈專利哈哈
作者:
pinqooo (東條家的二里頭)
2016-07-28 09:35:00不要上架也沒差 拜託地圖開放就好了 生命會自己找到出路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6-07-28 09:36:00你用到地圖就侵犯到這位大師的專利囉
作者:
egg781 (å–µå‰)
2016-07-28 09:36:00可以體會那種感覺啦~之前我在STEAM不能買異形也是因為台灣
作者:
egg781 (å–µå‰)
2016-07-28 09:37:00公司在那邊雞雞掰掰惡搞SEGA
作者: GreenMaple (haha) 2016-07-28 09:37:00
自己想到的別人想到也不能用 專利真的科科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09:37:00專利根本不適格吧
有興趣就左轉去patent版看吧 這理由感覺很瞎..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6-07-28 09:37:00其實有問題的是給他過的,畢竟他也付了這麼多年的專利維護了
告下去再求和解的____ 嗯嗯這招日劇下町火箭演過了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09:38:00阿人家就有遠見啊 你這麼厲害怎麼不先申請
我是猜台灣如果沒上市 地圖也不會開放 開放也沒PM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6-07-28 09:39:00看了一下這專利範圍是很有問題啦,問題還是專利局...
作者: alanlee0502 (cowboy111) 2016-07-28 09:39:00
就是你
作者:
Daxin (D@mn)
2016-07-28 09:39:00專利蟑螂的專利都是比別人早,不然怎麼告人..
作者:
handsomecat (((恐(((′・ω・`)))慌)))
2016-07-28 09:40:001億......大家小心被吉
作者:
pinqooo (東條家的二里頭)
2016-07-28 09:40:00想紅 + 想賺和解金
如果是他的專利,台灣人應該力挺他才對 而不是被外商吃夠夠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6-07-28 09:41:00佔著茅坑不拉屎的遠見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09:41:00什麼叫專利蟑螂的專利比人早,是專利的必要條件之一就是要比人早好嗎=_=
作者:
pinqooo (東條家的二里頭)
2016-07-28 09:41:00力挺他幹嘛? 他收到一億和解金會分給你嗎
作者:
wi (藍羽)
2016-07-28 09:42:00........一堆人以為有專利就很厲害...
作者: poeoe 2016-07-28 09:42:00
不要再說什麼專利一定要有實作 去看各大廠搶的專利最好都有實作出來啦
作者:
dddc (直流電)
2016-07-28 09:42:00垃圾講垃圾話
作者:
Solid4 (Pedot)
2016-07-28 09:42:00外商又怎樣,如果他的專利不合理為什麼要違背自己的良心?
作者:
LOVEMS (ç‰åˆ°è¶ŠéŽå¤©ç©ºé‚£å¤©)
2016-07-28 09:42:00蘋果也申請過觸碰操作全專利,如果過了可能就沒其他家智慧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6-07-28 09:42:00所以專利法才會被說是阻礙科技進步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6-07-28 09:43:00是啊,範圍靠北大一來就是會被擋,二來就是容易找漏洞
作者:
egg781 (å–µå‰)
2016-07-28 09:43:00無法力挺阿,力挺的前提是他做了一款專屬台灣的XXX-GO
作者:
wi (藍羽)
2016-07-28 09:43:00很多人只是在利用專利法坑錢 而不是真的有發明什麼
作者: poeoe 2016-07-28 09:43:00
拿ㄧ定要實作出來的標準要求個人發明家也太扯
作者:
pinqooo (東條家的二里頭)
2016-07-28 09:43:00有些大廠搶專利是為了避免被其他競爭對手防礙 跟這篇何關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09:44:00錯,專利就是要促進科技進步,你以為研發不用錢,不給予一定的保護,那大家等著抄就好啦
作者: poeoe 2016-07-28 09:44:00
今天沒有專利誘因 誰要去發明啦 抄一抄就好了
作者:
F104 (打落米格建奇功)
2016-07-28 09:44:00法律之光
@poeoe:是沒有啊 只是覺得卡茅坑別人想拉屎很煩而已XD
作者:
Echobee (吐痰卡門)
2016-07-28 09:44:00專利就是厲害在過了別人要用就要付錢給你啊
作者:
after1 (aaaaaaaaaaaa)
2016-07-28 09:44:00講他專利蟑螂會不會被告阿 樓下小心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6-07-28 09:44:00創意該有其價值,這就是智慧財產。
作者:
ABA0525 (小火柴)
2016-07-28 09:45:00推文小心....只能說呵呵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09:45:00拜託先搞清楚專利制度再來吵行不行?
作者: poeoe 2016-07-28 09:45:00
搶專利一樣沒有實作出來 狀況不是一樣?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6-07-28 09:45:00就算他有專利 官司也未必打得贏啊 加上他只有兩個專利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09:45:00叫N家付錢啊 N家不付錢想用人家專利ㄏㄏ
作者:
Solid4 (Pedot)
2016-07-28 09:45:00Niantic找他就是簡單的花錢消災吧 只是算一算覺得不值一億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6-07-28 09:46:00一個就是這個 一個申請中 也不像是亂槍打鳥
作者:
pinqooo (東條家的二里頭)
2016-07-28 09:46:00所以社區抓怪獸那個遊戲跟這個人有沒有關? 沒有的話他有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6-07-28 09:46:00大廠搶專利又不用 別人想做一樣的東西又怕被告 這才
作者:
pan46 (pan)
2016-07-28 09:46:00撇開專利蟑螂啥的 專利一直是一個很重要的部分 各大公司也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09:46:00據報他以前開過遊戲公司 申請這個很合理
作者:
Solid4 (Pedot)
2016-07-28 09:46:00專利在於有實作 或甚至設計圖、實行concept的狀況下應該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6-07-28 09:46:00當然是看專利持有人想不想告啊XD
作者:
C00L (固古無故褲酷骨)
2016-07-28 09:47:00任豚要崩潰了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09:47:00之後倒閉去當專利律師還債
作者:
Solid4 (Pedot)
2016-07-28 09:47:00沒什麼好吵的,現在的問題是這個申請的範圍在現代看來就跟
作者:
LOVEMS (ç‰åˆ°è¶ŠéŽå¤©ç©ºé‚£å¤©)
2016-07-28 09:47:00搶專利是為了避免被其他競爭對手防礙(x) 妨礙與限制其他競爭對手(o)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6-07-28 09:47:00能申請過一個比海巡還寬的專利當然值得付錢維持XD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6-07-28 09:48:00如果這傢伙幾百專利 到處告那還好 只一個 就運氣好賽到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09:48:00他不是賽到欸 他以前開遊戲公司的 我相信是他有遠見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09:48:00台灣專利能實際告到錢的比率很低,金額又過小 推文還以為有專利就可以為所欲為嗎ww高機率被提出專利無效才是真的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6-07-28 09:49:00有遠見無實作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09:49:00他之前好像是做虛擬實境大富翁的樣子 沒人玩倒閉了
作者:
akilight (OWeeeeeeeee~)
2016-07-28 09:49:00專利無效+1 這案子告不贏的(結案
作者:
jupto (op)
2016-07-28 09:50:00應該說這吃相讓人質疑他申請專利的動機吧 智產本意是保障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6-07-28 09:50:00有實作 不賺錢 被批成這樣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09:50:00無實作又怎樣 專利本來就不要求實作
作者:
mk1689 (艾菲斯特)
2016-07-28 09:50:00大家注意用詞 保護自己
我覺得一日寶粉轉職成一日暴民然後瘋狂FB洗版才是真的(#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09:50:00他有實作 虛擬實境的大富翁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6-07-28 09:51:00寶可夢GO難道是因為這技術創新嗎?其實也是吃老本吧
作者: sensha (sensha) 2016-07-28 09:51:00
誰管你專利如何,有能力的做個遊戲出來玩玩?
寧可不進台灣,PMGO他要求的絕對不止1億 在台灣能賺這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16-07-28 09:51:00專利跟股票差不多意義 好專利讓你賺翻天 爛專利讓你住套房
作者: tcfsh510 (聽縮這裡要打暱稱) 2016-07-28 09:51:00
所以他是什麼遊戲...
作者: unun 2016-07-28 09:51:00
郝龍斌2.0
作者:
smileray (X______X)
2016-07-28 09:52:00推這個 好中肯 DDSazanami: 我覺得一日寶粉轉職成一日暴民然後瘋狂FB洗版才真
作者:
jupto (op)
2016-07-28 09:52:00無型創意 但是他的智產並沒有確切的產業貢獻 給人站位撈錢
作者:
pinqooo (東條家的二里頭)
2016-07-28 09:52:00有實作就沒話說了
作者:
jupto (op)
2016-07-28 09:53:00的感覺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6-07-28 09:53:00rexx0520: 他有實作 虛擬實境的大富翁 (沒人玩)
專利好不好用要看人 持有關鍵專利 要求該營收%沒問題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6-07-28 09:53:00難怪蘋果在中國侵權敗訴活該
作者:
Solosea (索洛西)
2016-07-28 09:54:00我現在開始幻想未來生活會有的東西 等實作出來也能分?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6-07-28 09:54:00結果是台灣人不支持台灣土產遊戲 幫著外人回頭打壓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09:54:00怎麼會沒產業貢獻?公開了一項技術啊
作者:
emptie ([ ])
2016-07-28 09:54:00我也是覺得不用這麼急著帶風向啦…XD
作者: poeoe 2016-07-28 09:55:00
本來就不要求實作 只要你的專利說明書能清楚交待怎麼實現就可以啊
作者:
egg781 (å–µå‰)
2016-07-28 09:55:00虛擬實境大富翁是啥鬼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09:55:00@Solosea 如果你的“幻想”能滿足專利三要件,就去申請啊……
作者:
Solid4 (Pedot)
2016-07-28 09:56:00美國市場的專利他也搶不到,同時間就有人作出來了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09:56:00新穎性、進步性、產業利用性,就怕你的幻想連一般人都會
作者: rudylf (~哈哈~) 2016-07-28 09:56:00
他哪位?
作者: sky061806 (SkyBerserker) 2016-07-28 09:56:00
………
作者:
shena30335 (廢文/Stay Night)
2016-07-28 09:56:00台灣基礎法律常識的培養還是有待加強...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6-07-28 09:57:00他哪裡有產遊戲啦?那個大富翁是有用到這專利喔?
作者:
Solid4 (Pedot)
2016-07-28 09:57:00AR 我看到的是2000、LBG有明確記錄的也是2006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7-28 09:57:00開發了一個同樣概念學生作品水準的東西去申請專利 難道就是同一個東西 那他怎麼不告所有應用AR技術的公司?講的好像好像AR系統就是他開發的一樣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6-07-28 09:59:00他告的不是AR 而是衛星地圖定位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7-28 09:59:00所以AR技術是他開發的嗎? 開發AR技術的公司 開發出來卻發現沒有人能用這個技術開發遊戲 因為專利被人家註冊走 這不是很荒謬嗎? 衛星定位技術難道是這人開發的嗎?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0:00:00舉發掉就好啊 又不是多難的事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0:00:00之前國外不是有個小朋友小小改良盪鞦韆去申請專利 賺了幾十萬美元
作者: poeoe 2016-07-28 10:00:00
看一下專利範圍再來講啦 連專利範圍都沒看過討論什麼
作者: jerrygini (自己人) 2016-07-28 10:00:00
我也要把我所有想法申請專利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0:01:00這位有專利有實作 只是默默無名公司倒掉了 結果鄉民拼命舔大廠
作者:
jupto (op)
2016-07-28 10:01:00他沒在美國申請不就是因為這概念他不是第一個提出的人嗎?
作者:
rayba (rayba)
2016-07-28 10:02:00簡單講 你不可以拿思考過程去申請專利 , 但是台灣讓他過了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7-28 10:02:00實作? 做出能夠運用的東西才叫實作吧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0:02:00樓上說要把所有想法申請專利的去申請啊 以為申請書這麼好寫喔 記得每年都要付維護費喔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0:02:00如果不是他第一個想到,那哪國都不應該申請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6-07-28 10:02:00舔大廠?怎麼不設身處地想想看要是你是開發者遇到這
作者:
rayba (rayba)
2016-07-28 10:03:00我之前在國科會計畫打工 , 教授也是申請了幾十個沒用專利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6-07-28 10:03:00種事情是怎樣感覺
作者:
qb110425 (qb425110)
2016-07-28 10:03:00小心被告啊
作者:
jupto (op)
2016-07-28 10:03:00國外廠有因為這專利的提出受惠的可能性太低了
作者: poeoe 2016-07-28 10:03:00
就申請啊 拜託快點 以為專利這麼好過就去申請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0:03:00他只是純粹沒錢或不敢挑戰美國審委吧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0:03:00如果照你這樣說 公司的法務部設假的喔 一句「我自己想的欸」解決啊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7-28 10:04:00法律系的傢伙來審核專利 本來會有問題不是一定的嗎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0:04:00他在負債期間還是有付維持費 代表他覺得這個專利很重要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0:04:00去申請啊~你看不爽也可以去申請,看會不會過,還有過了
作者: poeoe 2016-07-28 10:05:00
最好審專利是法律系啦 連怎麼審都不知道
作者:
jupto (op)
2016-07-28 10:05:00所以這專利基本上沒對遊戲產業有任何貢獻啊 只對他的荷包有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0:05:00台灣人心態不意外啊 「鎖個螺絲我也會」的馬後炮
作者:
Solid4 (Pedot)
2016-07-28 10:05:00美國方面LBG的專利2002年就審核過了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0:06:00他有沒有任何貢獻是版友說的算?
作者: poeoe 2016-07-28 10:06:00
光是把想法公開出來就是貢獻了好嗎
作者: GakkiLove (Gakki最高!) 2016-07-28 10:06:00
蟑螂
作者:
wtfconk (mean)
2016-07-28 10:06:00竟然稱號就直接叫做律師王,果然夠狂!!!
作者:
barttien (田園城市(BART))
2016-07-28 10:07:00覺得不可能是這個原因,等忽然上市就被打臉了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0:07:00他的貢獻還在於可以成為世界上任何一國的專利的前案,這篇的公開會導致限縮後申請專利的範圍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0:07:00一堆酸覺得國外設公司進口才潮 本土默默無名申請專利都去吃屎
作者:
rayba (rayba)
2016-07-28 10:08:00他的申請範圍就是違反專利法啊 , 趁機酸人崇洋媚外好胸哦QQ
作者: poeoe 2016-07-28 10:08:00
台灣每年不知道在國外被類似狀況搞走多少錢了..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6-07-28 10:08:00我想台灣的專利事務所應該很歡迎大家把全部的想法都註冊專利
作者:
rayba (rayba)
2016-07-28 10:09:00台灣專利法都寫不可以這樣申請了 , 嗆他不行ne ?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6-07-28 10:09:00一件專利申請案事務所拿1~3萬,更高應該都有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0:09:00專利事務所:賺
作者:
billy19 (ChiX)
2016-07-28 10:09:00靠= =,wa有常識嗎?審查專利的專利師才不是法律系的咧,還要靠生物化學一堆理科
作者:
togs (= =")
2016-07-28 10:09:00這種遊戲方式許多人都想過 不過真正實行沒幾個
作者: poeoe 2016-07-28 10:09:00
法院沒判 專利局審過的直接說違反專利法也太誇張了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0:10:00不我有三條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6-07-28 10:10:00然後台灣專利法... 可能要回頭看一下2006的法規了我不知道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0:10:00嗆他專利寫不好是一回事,嗆他沒實作所以沒貢獻又是另一回事 ok?
作者: Tr3vyy 2016-07-28 10:10:00
台灣好棒棒喔www乖乖當飛人或者玩怪物社區吧,前提怪物社區不要也被吉www
作者:
togs (= =")
2016-07-28 10:10:00另外大遊戲公司來做本來小遊戲公司就打不過你點子再好 沒廣告沒名氣沒錢就是沒辦法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0:11:00就國外大廠開發遊戲 進駐前沒搞好專利授權被吉 結果酸民狂酸拿到合法許可證的前遊戲開發者 「不管啦我說你違法你就違法 我想玩寶可夢啦!」
作者:
Solid4 (Pedot)
2016-07-28 10:11:00這東西不是他第一個想到、甚至不是第一個申請專利
作者:
akilight (OWeeeeeeeee~)
2016-07-28 10:12:00等法院真的判他贏再說吧,不會贏的
作者:
Misher (Misher)
2016-07-28 10:12:00糞作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0:13:00他參與過蘋果跟三星(還是HTC?忘了)的專利訴訟 是專利律師 現任科技公司法務 我覺得55波欸
作者:
Siu (薈)
2016-07-28 10:13:00那如果把別的地區的發明拿來自己地區登記呢?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0:15:00看國家有沒有要承認囉 不然大家都去小國申請(效率比較高審批比較快)大國吉人看有沒有機會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0:15:00新穎性直接不過啊=_=專利制度沒那麼蠢
想太多 還沒上市的又不只台灣一個 而且他又不是告Go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0:16:00事實勝於雄辯 有請事實組正辯一
作者: Tr3vyy 2016-07-28 10:17:00
Taiwan No.1~~ WWW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0:17:00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6-07-28 10:18:00你把大國的發明,拿到小國實做然後登記專利,我老實說
作者:
ssize (咖)
2016-07-28 10:18:00別人行使自己的權利就叫別人滾...屁孩太多了吧
作者:
togs (= =")
2016-07-28 10:19:00這次看來是大國那邊做出小國已經在弄得東西?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0:19:00看來是
作者:
SiFox (疝氣の嚕嚕米)
2016-07-28 10:19:00被撤案機率高啦 XD 主要是審查委員沒有檢索到這技術早就有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6-07-28 10:20:002006年,你確定真的欠新穎性嗎
作者:
SiFox (疝氣の嚕嚕米)
2016-07-28 10:20:00所以讓那份專利過關,打專利戰~ 重新檢視就馬上無效惹
作者:
otis1713 (segayu)
2016-07-28 10:20:00遊戲模式可以當專利?那lol不就要被dota吉暴了?
作者: he00589298 (真誠對待) 2016-07-28 10:21:00
律師 還會開發Ar 太神啦
作者:
AN94 (AN94)
2016-07-28 10:21:00這東西本來就有了 pm go會紅是因為他是神奇寶貝 遊戲內容不怎樣
作者:
rayba (rayba)
2016-07-28 10:21:00前面不是有人說2002國外先做出來了 ?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6-07-28 10:22:00重點是2006年,iphone1都還沒被公布的年代
作者:
otis1713 (segayu)
2016-07-28 10:22:00全事件rpg不就變抄襲?
作者:
rayba (rayba)
2016-07-28 10:22:00改成鳳梨產品你就懂 , 遊戲模式你就覺得申請合理 ? 頗ㄏ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0:22:0006年來說其實蠻新穎的 十年前還在XP高潮期 液晶電視甚至還不完全普及的時候 其實AR想法挺創新
靠...... 之前他們還在八卦PO文要大家支持他的遊戲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6-07-28 10:23:00然後某樓上是不是搞錯了,這跟怪獸社區應該沒關係
一堆人想玩腦衝到直接相信記者,記者還有一句用『疑』因欸,還是這個版風氣就是這樣www
作者:
togs (= =")
2016-07-28 10:23:002002國外就做出來 若是真的那沒啥好說的了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0:24:00你不想玩人家的遊戲人家營運不善倒掉是一回事 你想玩新
作者:
AN94 (AN94)
2016-07-28 10:24:00他合法繳專利費繳了十年終於有用了 真要說也是專利局問題啊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6-07-28 10:25:002002那個就要舉證然後打訴訟,花錢花時間又麻煩
作者:
oread168 (大地的精éˆR)
2016-07-28 10:25:00有八圭快點爆 謝謝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0:25:00他的專利是 現實地圖對應虛擬應用地圖 搭配無線網路跟GPS回傳裝置資訊及狀態經由伺服器運送回傳對應虛擬地圖空間跟AR有九成像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0:27:00他深申請的不只遊戲 連旅遊跟購物的也有一併備註進去
沒辦法,如果真的落入申請專利範圍,就有得打了。只能說紅了是非也多了。
作者: acyc (阿嘉) 2016-07-28 10:28:00
支持啊 誰先申請專利誰先贏啊
如果硬要講專利 google mapGPS的data回傳server端app也只是client端那這個專利應該google的ㄅ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6-07-28 10:29:00你要看google有沒有請,請的範圍到哪裡他的專利還有給實施例,你去看就知道那真的就是LBS遊戲的概念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0:31:00他的專利寫到 馬小九在台北blah blah伺服器說虛擬地圖的sogo 3樓有15級怪獸可以打 他就跑去現實的sogo 3樓打怪跟寶可夢有九成像拜託先去看完專利全文再酸
作者:
arm370x (這年頭不能什麼都三倍速)
2016-07-28 10:33:00神經病 抓去新北市埋了
專利蟑螂是沒有實作,而本案事主是有實作 稱為蟑螂不太合適
作者:
tindy (tindy)
2016-07-28 10:34:00專利不是先申請就贏,是先發展成型的贏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0:34:00先發展成型的贏哈哈哈哈哈哈為了玩寶可夢什麼話都說得出來了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6-07-28 10:36:00先發展成形的贏的話,小公司應該不用請了...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6-07-28 10:36:00成形的定義是?賺超過1000萬?還是賺超過1億?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0:36:00tindy有笑點
作者:
LDtiger (青山須臾)
2016-07-28 10:37:00發展成型w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0:37:00成型中(捏捏
作者:
OPisgood (Sad. Sad. Stupid.)
2016-07-28 10:37:00先發展成型的贏這種鬼話也講得出來 真是夠了
作者:
KenWang42 (KenWang42)
2016-07-28 10:37:00這樣也能專利...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0:38:001專利本來就是先申請先贏www不然每個公司都抄了然後嘴自己早研發 那誰要研發技術
作者:
LDtiger (青山須臾)
2016-07-28 10:38:00A想到個新梗,寫了2章。B把它仁過來快速寫出一本書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0:39:00財團:成型中(捏捏
作者:
LDtiger (青山須臾)
2016-07-28 10:39:00B:我先發展成型的,是我的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0:39:00你要如何證明自己最早研發?當然是先丟申請啊,連申請都
那獵人漫畫作者父姦裡面的幻影旅團信長 圓的概念應用在台中市公車app搜尋公車站牌這不知道可不可以吉
作者:
Anyotw (Yoman)
2016-07-28 10:40:00台灣申請制啦,先申請就贏。要提國外優先權才例外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0:40:00不想申請就在別人丟申請前先公開啊 登報或發表論文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6-07-28 10:40:00看富奸有沒有請啊,我想是沒有啦XD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0:40:00看他有沒有申請專利啊畫了就算我還不多畫幾張說是我二十年前畫的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6-07-28 10:41:00父兼如果有申請專利 還每年繳費維持 當然可以告
作者:
smu0205 (尋找巧克力)
2016-07-28 10:41:00說熱愛遊戲卻害怕競爭? 我先拒玩
作者:
Anyotw (Yoman)
2016-07-28 10:41:00歐美才發明制啦,台灣就是要搶申請日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6-07-28 10:42:00另外專利就算每年繳費維持 也只有20年 你可以賭賭看
作者:
fudick (啊...眼睛有砂...)
2016-07-28 10:42:00揪嘰~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0:42:00最著名的例子應該就是電話的發明
只有口頭概念是不會給過的富奸只有想法沒用阿,沒有企畫書,備審文件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6-07-28 10:46:00大家難道以為專利隨便喊免錢的嗎?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6-07-28 10:46:00很多人以為專利申請跟專利維護不用錢啊XD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6-07-28 10:47:00真的那樣的話智財局跟專利事務所吃什麼,只是剛好當事人是專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6-07-28 10:49:00這篇可以看出素質只有國高中生的人有多少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0:50:00不好意思我就高中生齁 不要說的好像國高中生都是白癡
作者:
LDtiger (青山須臾)
2016-07-28 10:50:00素…什麼素質,讀書人的事,能算素質嗎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6-07-28 10:50:00重點:這個專利持有人有發展過實境大富翁遊戲 可惜沒賺錢這個專利持有人也只有幾個專利 並非到處亂申請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0:51:00借!借的..借的...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6-07-28 10:51:00另外2008年就過 到現在也快10年了 每年都有繳費維持
作者: Klaus17 (子徹) 2016-07-28 10:52:00
如果是正常的專利當然是這個人有理,但是他的專利很籠統,範圍也太廣,並非是正常的專利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0:52:00樓上不是有說到先捏好黏土的先贏嗎 那我就不意外了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6-07-28 10:52:00再過10多年 他的專利就沒有效了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0:53:00很籠統還准,是智財局的是,發明人可是有付實審費的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6-07-28 10:54:00很奇怪 一樣的技術 台灣本土遊戲就是虧錢收場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0:54:00以後申請專利審批過了以後還要再自我審核一次囉 台灣專利申請自我審核獨步全球
國外月亮比較圓,而且在當時國產GAME已經快死光了
全世界遊戲現在都不怎麼創新了 請你去怪金融危機(誤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0:56:00我猜是那時候環境問題 06年手機還不普及 有彩色螢幕跟GPS的也少之又少 平台也是問題
作者:
seer2525 (冠軍都是一場夢)
2016-07-28 10:56:00問一下 他開發那款遊戲是什麼時候的事?
作者: Klaus17 (子徹) 2016-07-28 10:57:00
講到為什麼他的沒人玩,國外大家搶著玩,原因很簡單,就是好不好玩啊?
作者:
phoebe147 (PHEEEEEEEEEEE)
2016-07-28 10:57:00在智慧型手機非常不普及的06年想到這個概念也是蠻神的
2006年還是7,但那時智慧型手機和NB都是高單價物
作者:
seer2525 (冠軍都是一場夢)
2016-07-28 10:58:00不知道在酸什麼崇洋媚外的 明明當時智慧型手機還未普及
作者:
ipadpro2 (一天一柳連)
2016-07-28 10:58:00真的犧牲一個台灣對大公司而言真的沒差
作者:
LDtiger (青山須臾)
2016-07-28 10:59:00對10年前的人來說,這個構想可能不那麼籠統吧?
作者: Klaus17 (子徹) 2016-07-28 10:59:00
換成料理也是一樣,我是做炒飯,他也是做炒飯,我賣輸對方應該是要檢討自己的不好吃或是經營管理失敗吧?
作者:
seer2525 (冠軍都是一場夢)
2016-07-28 11:00:00遊戲沒人玩居然是檢討玩家不是檢討開發者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1:00:00可樂一開始也賣不好時空背景問題 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呵呵
作者:
LDtiger (青山須臾)
2016-07-28 11:00:00預測10年後的東西還要要求多精確,那也太神了
app其實就是把pc版的網頁弄成手機版dero'_'o
作者: Klaus17 (子徹) 2016-07-28 11:01:00
他範圍包括旅遊購物耶,擺明就是等未來可以告個爽啊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1:02:00他提到馬小九拿著裝置照著虛擬地圖搭配GPS跟無線網路去台北sogo三樓打怪已經夠精確了吧難道還要寫出寶貝球拋出去?
你想的到就去寫然後去申請專利阿 但問題是酸民們根本做不到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1:04:00範圍包括旅遊購物有什麼問題嗎???難道因為“他以後可以告的爽”所以就不能是專利?這邏輯大有問題啊
作者: Klaus17 (子徹) 2016-07-28 11:05:00
正常人有想到也不會申請這種專利,太無恥辦不到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1:05:00他有提到旅遊購物代表這項技術未來可發展性很大新穎度很夠啊 有什麼問題嗎?
只是寫想法並不是在ar應用上的技術開發,專利真的是在保護會鑽的人。科科
可是PMGO的地圖是平面的吧,一樓跟三樓可能遇到的是同一隻怪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1:06:00你應該提出他不能是專利的理由(例如不夠新不夠進步),怎麼會以他之後可以爽告未來的產業作為不能專利的理由??
作者: gghost1002 (拿著機機的人) 2016-07-28 11:06:00
哈這種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1:06:00那是GPS問題 GPS本來就平面 高度是重力感應器
作者:
hms5232 (未)
2016-07-28 11:09:00這樣也行...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1:10:00大多數人2006年想不到就別說人無恥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6-07-28 11:10:00這個是完全可以的專利 他連實作都claim得很清楚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6-07-28 11:11:00一開始還以為是沒有實作的包山包海 實際不是阿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1:11:00明明就寫的很清楚不知道在酸幾點的
作者:
sinnerck1 (Demonbane)
2016-07-28 11:12:00專利律師不會不懂這些吧
作者:
LDtiger (青山須臾)
2016-07-28 11:12:00不管啦,不能玩寶可夢危害大,這個專利不能給他
作者:
suhorng ( )
2016-07-28 11:12:00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1:13:00樓上害我想到金科拉www
作者:
suhorng ( )
2016-07-28 11:13:00原來專利長這樣 這樣是任何這類模式遊戲都算?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1:13:00雖然我覺得他的範圍寫法很怪、新穎性存疑,但絕對有提出足夠的實施方式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1:14:00小麥畝產一千八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6-07-28 11:14:00他這寫法就是以GPS定位與現實互動的遊戲類型都包了歐,還有限縮到無線網路通訊的線上遊戲 所以單機就可以(?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1:15:00在專利有核准的情況下,他本來就可以主張自己的專利,啊看不爽的人就提出前案舉發他啊,就不知道一些人在亂酸什麼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6-07-28 11:15:00其實我還覺得他搞不好能反過來以先發明主張去打掉N社專利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1:15:00作者:
Luber (灣渠中的草蝦)
2016-07-28 11:16:00薄雪大師 戰殺曉online 開戰啦
作者:
sinnerck1 (Demonbane)
2016-07-28 11:16:00專利本來就不用自己做啊
作者:
haofutw (孔明的陷阱)
2016-07-28 11:16:00一億,真敢喊...
作者:
LDtiger (青山須臾)
2016-07-28 11:16:00不知為啥我突然想到手把振動專利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1:17:00照他的說明書是可以作的出來啊 只是看他要不要營運而已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1:17:00作者: Klaus17 (子徹) 2016-07-28 11:18:00
就內文來看,他有實作的是「黑金政治網路大富翁」使用的是他申請的另一個專利「虛擬與真實整合遊戲處理方法」,並非這次的「真實世界之網路遊戲」
作者:
arrakis (DukeLeto)
2016-07-28 11:18:00不要開口討一億可能還不至於這麼招人反感...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1:18:00啊不想要錢 是要申請出來作公益喔wwwww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6-07-28 11:18:00其實也是沒想到這專利值錢吧 因為時間早又把整個遊戲類型
作者:
sinnerck1 (Demonbane)
2016-07-28 11:18:00維護專利也是要錢的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6-07-28 11:19:00定義得很清楚 一億元還真沒話說...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1:19:00維護專利很貴欸
作者: rocxw 2016-07-28 11:19:00
想紅?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1:19:00沒有實作又如何 你叫一堆沒資源的個體發明戶去死嗎?
還有人嫌專利應用範圍太廣?真的是腦殘到不行 ,可能應用的範圍他不寫上去保護自己的權益,不然真的侵權是要哭給誰聽?至於告不告的成又是另一回事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1:21:00沒實作就不可以專利的話,那大廠永遠吃死死 不用玩啦 哈哈
作者:
LDtiger (青山須臾)
2016-07-28 11:21:00發展成型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1:22:00講的好像投入資金生產不用多少錢一樣
作者:
mystage (亭)
2016-07-28 11:22:00這篇推文就看出業內外的差異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1:22:00沒有實作的原因他的專利裡面有寫那時候還沒有攜帶式定位系統是可以上網的他是假定這種裝置發明出來了去闡述他的想法沒想到真的發明出來了 未來趨勢完全被他捕捉到 只能說神
酸的人是白癡,人家有專利寶可夢又怎樣?拎北沒興趣玩,一堆腦殘搶瘋
作者:
sinnerck1 (Demonbane)
2016-07-28 11:23:00可惜他沒申請多點國家的專利 也可能是先被申請就是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6-07-28 11:23:00他想要成為富豪也有機會阿 如果有人買他這專利->用先發明
作者:
sinnerck1 (Demonbane)
2016-07-28 11:24:00太寬很容易無效啊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6-07-28 11:24:00美國也是一堆亂七八糟的專利...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1:24:00我認識一個個體發明人想委託台灣的公司作他專利的一種計算機,結果製作商要求數量到一定程度(幾萬台)才接單,台算機,結果製作商要求數量到一定程度(幾萬台)才接單,台數的料+代工費+倉庫……加一加近億吧
限縮範圍加花點前實作 還是有機會吧雖然不至於像吃無敵星星 但範圍寫得好 還是有用的
作者:
sinnerck1 (Demonbane)
2016-07-28 11:25:00有實作例就比較好過而已 本來就不用自己實作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1:25:00別在說要實作才能有專利,業界沒這麼簡單啦
作者:
icou (已哭)
2016-07-28 11:26:00專利就是這麼一回事 誰都知道就是要拿一筆嘛....
作者:
LDtiger (青山須臾)
2016-07-28 11:26:00做慈善ㄚ( ゚∀゚ )
作者: Klaus17 (子徹) 2016-07-28 11:28:00
並非沒實作就不能申請專利,問題是沒實作+範圍過大的概念,智慧型手機發明後,他到現在也沒有製作過任何一個遊戲、旅遊、購物相關的APP,等到別人做出來才跳出來告,要求一億元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1:29:00過大又不是問題 人家想的到啊
一億元還好吧 就漫天喊價 就地還價阿 也不是真的喊一億法官判贏就會給他一億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1:30:00範圍過大又怎樣,重點是能不能符合專利要件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6-07-28 11:30:00他一開始是遊戲開發者,公司倒掉才去做專利師so..
作者:
phoebe147 (PHEEEEEEEEEEE)
2016-07-28 11:30:00總覺得一堆人是因為人家要求一億才在亂罵人的啊...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1:31:00符合專利要件又很大的話 就代表人家很厲害啊
我比較好奇他 一億元的請求依據是啥 賠償估價也是有些簡單規則的XDD 滿好奇他怎麼寫的
作者:
uu26793 (不太友善 刻意解讀)
2016-07-28 11:31:00罵要求一億(X) 罵PMGO無法上架(O)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6-07-28 11:31:00真的只是為了一億元+1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6-07-28 11:32:00大概是估計N社靠PMGO的收入 折算自己專利的價值?
大概像浣熊幾百億那樣算吧(不對台灣保護智財觀念還在混亂階段..
作者:
sinnerck1 (Demonbane)
2016-07-28 11:34:00台灣以前因為專利吃很多虧 現在好像比較會玩了
也不一定有專利就一定正確 反而專利阻礙科技發展的說法也有mba智庫都有寫了
重點只在於日本重不重視台灣 錢還能談不過我想大部分的日本公司都不把台灣當一回事吧XDDD
作者:
tsming (斷水流大師兄)
2016-07-28 11:35:00這名字很像中國人?
那就看美國的意思了~美國應該也不會比較在乎台灣吧~
像這種留著專利只為了吉人大賺一筆 佔著茅坑不拉屎的當然可以罵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1:41:00申請人台灣人,身份證開頭H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16-07-28 11:42:00AR VR概念三四十年前就一堆科幻小說家在寫在講了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1:42:00人家就是先想到並且有繳費,哪有佔茅坑不拉屎?怎麼不說別人可能看他的創意而作產品,卻又不敢進台灣?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6-07-28 11:43:00想到這個點子,跟組織成為一個有現時可能性的方法是兩回事今天有人用理論加上技術真的提出時光機的製作方法,你會說小說早就一堆了所以這沒什麼嗎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6-07-28 11:44:00科幻小說不會把怎麼做出來講清楚他這專利其實把整個遊戲怎麼做都說清楚了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6-07-28 11:45:00遊戲架構怎麼玩 主機結構 舉例說明可能情境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1:45:00就一堆人沒看專利也看不懂就在吵啊
作者:
aaaaooo (路過鄉民)
2016-07-28 11:46:00沒找人合作弄出產品光擺在那邊等人踩陷阱才來告這不是專利蟑螂是什麼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6-07-28 11:46:00完全不是
作者:
phoebe147 (PHEEEEEEEEEEE)
2016-07-28 11:47:00一群人沒去看人家專利怎麼寫的就一直亂開砲啊www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1:47:00我看的小說三十年前就有3D投影螢幕了勒 不准申請專利啦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6-07-28 11:48:00他認為應把真實世界,當作角色扮演遊戲(RPG)的地圖↑跟我的想法完全一致,不過他有能力實現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1:49:00他AR有做出來 只是那時候沒有裝置同時有GPS跟網路的(專利裡面說的,所以那時無法實現)一堆人不看專利在亂轟跟標題黨有九成像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6-07-28 11:49:00他有要找人弄出產品啊,只是在台灣沒有金主理他XD
作者:
tttjjj (幸福祇因没得选泽)
2016-07-28 11:49:001e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1:49:00你怎麼不說人家開發產品不找前案專利?或是根本看到前案專利也吸收其中概念,卻不敢找專利持有者談授權?
作者:
phoebe147 (PHEEEEEEEEEEE)
2016-07-28 11:50:00真是個好花錢的茅坑啊...審查費+已經繳了數年的維護費
這好像正版進大陸結果被山寨告一樣,如果他領先全球我怎麼今天才聽過他,老實說我個人感覺遊戲機會都學來學去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1:51:00台灣民智未開 盜版天堂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1:52:00看神抄之塔就知道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6-07-28 11:53:00大廠本來就資源多,但你怎麼能拿知名度否定小開發者的創意??太好笑了吧說一輩子不會進步的,是不知道專利有公開技術以及最多保護20年嗎?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6-07-28 11:56:00可能他一輩子只有20年吧
作者:
aaaaooo (路過鄉民)
2016-07-28 11:57:00原來有找過阿 不過在台灣背後沒好IP跟行銷大多金主都不動
作者:
billy19 (ChiX)
2016-07-28 11:57:00專利期限過不就是公共財嗎0.0怎麼有人覺得不會進步
作者:
tindy (tindy)
2016-07-28 11:58:00智慧型手機沒普及前當然不會有人想做啊
看國家 日本的掌機歷史 就一堆超前時代20年的產品+主機雖然營業額都慘敗XDD
作者:
GGylin (lgy)
2016-07-28 12:00:00其實就是乾他屁事 自以為是個咖 最好是有關係XD
作者:
Makeinu (Makeinu)
2016-07-28 12:00:00手遊何時才能出一款3A大作一直出這種糞game騙錢還一堆人期待?
如果專利過久也是有問題的 例如tpp的藥品專利就被批評
作者: amgn997 (中二寶馬哥) 2016-07-28 12:02:00
網友又被騙了,別這麼笨好嗎
沒有作品 沒有實體 很難確定他是否真的有過這個想法
不過他2006就申請但是當時沒什麼實作可能 現在科技進展太快
作者:
marssss (算不完的MC)
2016-07-28 12:02:00iPhone2007年才推出,2006年申請過這個專利其實很會想了大廠如apple google握著不知道多少這類概念式的專利啊
那些大廠專打這種專利泥沼戰只是去中國會碰壁XDDD
中國法治 無解法律立的再好也沒用 實際上有些部分中國的"法律條文"算進步的
作者: chris0514 (Chris) 2016-07-28 12:08:00
gg台灣無望了,我先去載破解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