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817/756801.htm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一位網友16日晚間行經新北市三重區環河北路一段時,竟然目擊誇張景象,只見許多抓寶
的《寶可夢 GO》玩家,竟然臨停或甚至霸佔機車道,讓路過騎士通行受阻,險象環生,
造成交通小堵。民眾路過覺得太扯,一邊大聲提醒,一邊報警希望驅離,網友看了也直呼
「抓寶抓成這樣,實在太離譜了!」
民眾ANDY 16日晚間上傳這段影片,被一位網友轉貼到「爆料公社」寫道「遊戲好玩沒錯
,但玩成這樣蠻誇張的.....根本現實版的惡靈古堡,騎過去後,已報警請警察來驅離」
引起熱議。
畫面中,現場這群抓寶大隊,不顧人車爭道可能造成的交通事故,或是違反交通規則,冒
著生命危險,也要抓寶。路過騎士怕釀成車禍意外,頻頻大喊「太誇張了、機車道耶!各
位!」而這些埋頭抓寶的人,聽到騎士抗議,也只稍微抬頭看了一下,就持續低頭抓寶,
忙著盯手機。
原PO表示,疑似是大家要抓「暴鯉龍」,才通通會塞在這裡。不過,許多網友看了也覺得
很離譜,紛紛留言說「在不影響其人他情況下玩這遊戲是沒什麼,但是這種情況已經太誇
張了」、「竟然還有人護航」、「遊戲本身沒有錯.....不過這遊戲真是照妖鏡」、「我
也是寶可夢玩家,但我絕不在大馬路上玩,更不會邊騎車邊玩。」
還有很多人忍不住說「要是我也會很生氣,影響我行路安全,遊戲歸遊戲,不要連命都不
要」、「是什麼寶可夢可以這樣瘋?」、「這條車流量大的機車道還這樣站,牆的另外一
邊多的是空地站,雖然我有玩,但這真的很誇張...」、「9487!這一定會上新聞」、「如
果來了個三寶撞到,算誰的?」、「太扯了啦!有必要抓成這樣?」
還有網友在「爆料公社」留言說「這真的算還好,我12點左右遇到一個更扯的,桃園市中
壢區中美路百年神仙蛋糕旁,兩線道汽車直接停外線,機車跟進停在車後面,內線塞到不
會動還有白目從內線要停到外線去抓,我超想叫警察去驅離。」
玩《寶可夢 GO》應要注意自身及用路人的安全,以遵守法規為前題。依照現行《道路交
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如在橋梁和車道等禁止臨時停車處停車,可處600元以上1200元
以下罰款。騎機車在一般道路抓寶可處1000元,低頭族走路不依號誌走可處300元。
http://imgur.com/wwmmCru.jpg
▲三重環河北路晚間出現「誇張寶可夢」大隊。(圖/翻攝自YouTube,下同)
▼影片取自YouTube,如遭刪除請見諒。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rboZMQS_xE
作者:
corlos (ナニソレ、イミワカンナ)
2016-08-17 09:25:00這就是變態的正義啊,非執法人員可以這樣亂罵
作者:
libu (密密)
2016-08-17 09:28:00覺得沒啥不恰當的啊,也沒有爆粗口啊
作者:
buke (一坪的海岸線)
2016-08-17 09:30:00原po也沒罵髒話 這很客氣了吧
作者: hunter73 (小籠包) 2016-08-17 09:30:00
沒罵人阿 正常情緒抒發而已
撞到當然是雙方都有責任 不過他們會說自己在抓pm 不該撞他們的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16-08-17 09:41:00釣的也太拙劣
作者:
cocabell (愛蜜莉亞我老婆)
2016-08-17 09:43:00呵呵議員政客又要借題發揮了
作者: tosdimlos (Yuu) 2016-08-17 09:43:00
就真得很扯啊,這年頭說太扯了也是罵人喔,又沒爆粗口
作者:
sean02045 (sean02045)
2016-08-17 09:47:00說「太扯」「太誇張」是能吉啥 這也能說是罵人?
誰知道 也許真的有人吉阿XD不要太小看那些人啦www
如果太扯、太誇張能吉成功 那台灣2300萬人都會被吉因為沒有一個人不曾講過
其實我是搞不懂被吉成功的標準啦 之前還有個被罵X生的沒有被吉成功有一些就被吉成功 感覺根本就是看法官阿這樣誰知道說太扯太誇張會不會也被吉成功阿?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6-08-17 09:52:00出蘿莉GO 同場景聚集一堆人 FBI大喜
tsa X生 跟 太誇張 這扯 不是同層級的詞彙吧
我的意思就是這根本看法官自由心證 沒有標準這樣說什麼話都嘛很危險
現在法官有恐龍阿 怎麼會沒有這回事?而且就算沒吉成功 但只要上法院就很麻煩了
要就找到類似的案例 不然說太扯、太誇張 就會被判有罪誰信阿我倒是歡迎他們隨便告 會有一筆額外收入的 也不錯啦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6-08-17 10:00:00訴訟是憲法保障的權利,對方沒事要到法院提民事訴訟吉人,
作者: Galm (水牛) 2016-08-17 10:01:00
沒水準+1 看樣這些傢伙都是隱性三寶,嘖嘖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6-08-17 10:02:00是當事人的權利 當然個人認為誹謗早應該除罪化
告不成就變對方可能誣告啦 只是這也要法官判定是否誣告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6-08-17 10:05:00誰說告不成就可反告誣告? 誣告的構成要件可嚴格得很
作者: oselisdu2 (DoWay) 2016-08-17 10:07:00
八卦版不意外
作者:
danieljou (ã‚~ã¤ï½ž)
2016-08-17 10:11:00自由心證不是這樣用的 公然侮辱一樣有判斷標準好嗎
作者:
sean02045 (sean02045)
2016-08-17 10:12:00這個檢察官都懶得起訴 根本不可能吉成功
哈哈 法官恐怖恐龍是一回事 但說話時的情況也很重要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6-08-17 10:18:00國外之前也是這種狀況啊XD只是現在輪到台灣
好不好 不然我因為自己出錯罵一聲幹 照你標準也該吉
作者:
sb8888 (V5)
2016-08-17 10:26:00還真的抄了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6-08-17 10:37:00台灣人還多一窩蜂+沒銅鋰鋅屬性
作者:
amateratha (ä¿éšªçš„å°æœ±)
2016-08-17 10:46:00告的成告不成,是否會變成誣告,我可以講,毫無標準可言!
作者:
OrzOGC (洞八達人.拖哨天王)
2016-08-17 10:50:00又是新北...不EY,專出一堆腦殘的
作者:
miname (>.<)
2016-08-17 11:31:00鬼島是有錢判生 沒錢判死 會不會告贏要看砸多少錢
作者:
kerorokuzo (阿克西斯(阿克亞女神è¬æ²)
2016-08-17 12:07:001樓是在人群中吧
作者:
www8787 (進擊derLoser®)
2016-08-17 13:58:00鬼島告人當賭博在丸 反正原告賭輸也沒事 被告輸就爽歪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