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宗成老師開始找助手了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1-25 06:05:36
一個是缺乏政治敏感度的小編
一個是只念了一點皮毛 就自以為了不起 跑出來出來伸張正義的中二村民
說真的 設計業的行情真的是很可悲 這不是新聞
但是就只能抓著這點小毛病打的人更是可悲
實在是讓人感覺這種程度的貨色"太渺小了"
首先 這篇徵人啟示有沒有違法?
答案是 "完全沒有"
因為最基本的立法精神 勞基法不罰"未遂"
所以
不管編輯在公開場合喊價是多麼的"可悲" 可悲到令人人神共憤
但只要在正式簽訂"勞動契約"前符合勞基法標準的話 那麼就不是違法
所以你在這邊對文宣嘴再多都沒用
而giga這種自以為抓到文宣上的漏洞 然後就在那邊大書特書 口誅筆伐的小村民
實在是讓人感到很幼稚而可笑
正所謂半瓶水響叮噹
要嘴 就先拿出一張真正違法的"薪資單"後再出來嘴
不然就是"屁話"
-
另外
勞基法中允許有薪資代扣項目這種東西
而官方的文宣中 至少包含了住宿這項服務(不是福利) 有沒有另外供餐點不知
但是光是這樣 只要是有提供這種法令外的"有償服務"的話
就可以依法的從薪資中扣除對應的"合理成本"
因此 未來數位只要有提供宿舍 而且當事人又有登記入住的話
依法就可以按照市場行情抵扣房租 使實領20,008以下 且"完全合法"
甚至來說 公司若有供員工餐的 也都可以直接從薪資中預扣費用
而且這種做法在一般工廠中還滿常見的
順帶一提
薪資代扣是任何費用都可算數 所以連扣稅當然也可以
因此只要是扣稅扣勞健保後 就可以理所當然的實領低於最低薪資
如果所謂的20K是稅後含勞健保"實領20K"的話 那更是完全合法
就算是明年把最低調昇到21K後也是
因為所謂的法定最低薪資是以"未抵扣"任何項目前的最大淨值為基準
但是扣除額也必須按實申報不能溢扣 逆推回去時 還是要符合最低薪資
然後
這文宣雖然不構成違法 而giga也沒有如小編口中的造謠
但是 卻已完全構成"毀謗"要素
所以小編自己本身也是有點搞不清楚問題癥結就是
不過這畢竟不是法律專業相關的職缺
所以是這點小錯亂是可以接受的
記得阿 這是毀謗罪 別告錯了
-
拜託 有空多念一點書
不要讓外人覺得ACG板上的鄉民的水準就只有這樣的程度 這很丟臉的
並不是說 未來數位給這種可悲行情是合理的什麼什麼
但是連務實法令運作都沒搞清楚 連個"理"字的邊都沒站穩的人
就在那邊自以為高尚的 開始指責批鬥他人者
這種連毛都沒長齊 只會高唱自以為是的正義論的渺小村民
我看到時 就會有種衝動想用真正的"正義理論"給他徹底碾壓過去
啊...
雖然我早已經碾過去了就是
-
最後
雖然畫畫也是種專業
但是無端的搬出我們這種電資機的"菁英"來說嘴的人 看了就讓人很嘔吐厭惡
以台北來說 正統的工程師 確實是不太會給到40K以下沒錯
就算是再爛的大學新鮮試用菜鳥也都是30K起跳
但是 前提是你"幹的下去"再說
而且 我們的交易市場是全世界
而設計圈的市場 了不起就是台灣這一小塊 連中國都還打不進去
更別說是 隔壁的日本列強整天都處在文化勝利狀態
沒直接宣布投降就已經很厲害了
這種搞不清楚社會現實經濟市場 就只會在那邊唱高調的"清官"
是最令人噁心想吐的人
正所謂「清官尤可恨」 指的就是你這種渺小的人
這種人雖北藍 但完全不犯法
而我碾壓你 也是
※ 引述《gigayaya (gigayaya)》之銘言:
: 推 gigayaya: http://i.imgur.com/Ox1KJ7U.jpg 呵呵,大家心理有數吧? 11/24 00:31
: → lolis: gigayaya那個回文是我回的,fb系統不習慣。基本薪資也是我設 11/24 00:45
: → lolis: 定的,畢竟我無法預設會有怎樣的稿件過來,最低薪資表示合 11/24 00:45
: → lolis: 格標準我設到最低,能力明顯超過自然會有更高薪資 11/24 00:45
: → lolis: 應該說能力明顯超過就直接出道轉接案作家吧,當養助手的「 11/24 00:47
: → lolis: 慣老闆」去, 11/24 00:47
: =======置頂回應=======
: 對於"未來數位"網頁公告之最低薪資低於法定最低薪資之一事並無違法事實
: 本人在此澄清,下面之後的修改推文中如果有指名"未來數位"違反勞基法,皆不是事實
: 在此道歉
: ======================
: 好吧我就為了你回一篇吧
: 先不管我之前推文那些甚麼整體市場巴拉巴拉的
: 我剛剛重看了一下,這應該是"未來數位"這家公司,在幫旗下"作者"們徵"正職助手"
: (我原先以為是作者們組團一起建立一個工作室,然後因為業務拓展需要徵人)
: 也就是說,所謂的"助手"也是"未來數位"的正職員工,在這點上我認為應該把助手跟作家
: 們同等看待,他們都是公司的full time employee
: 那話題來到,徵人起薪寫最低工資起跳有甚麼問題呢?
: 一般來說,法定最低薪資代表的是,國家保障只要你身為中華民國國民(你是一個人)
: 在這國家來說你的勞動最低應該要得到的回報
: 換個方式講,就算你甚麼都不會,只要你肯勞動都應該獲得至少最低薪資的報酬
: 而"漫畫助手"這個"全職工作",應該是一個蠻有技術含量的工作,可是你卻最低只願意
: 付跟一個"甚麼都不會"同等級的薪水,代表你完全不重視這個應徵者的技術
: 別忘了你還要求先做作品通過審核,代表著如果通過你們對技術的要求,最少我可以拿
: 到薪資有的最低保證,而這標準居然是最低法定薪資!?,代表你們對於技術的要求就是
: 甚麼都不會嗎?不然我有做作品證明了我的技術為什麼得到的保證居然是跟沒有技術一樣?
: 而做作品要不要時間?要不要心力?這些應徵者的成本你們都認為不值錢嗎?
: 以soft_job來說,哪個軟體工程師職位敢開30k以下的?有這些能力的工程師技術難道只值
: 最低工資嗎?大學讀四年寫了四年code的努力難道甚麼都不值得嗎?
: 所以回到主題,沒有人說你不能開最低薪資起跳徵人,畢竟這是合法的
: 但是別忘了,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線,當你用最低薪資起跳徵人的時候,也代表你對於
: 這個職位or面試者有多不重視
: 在這種情況下,有甚麼真正有才華的人願意去投呢?(只剩下為了夢想而衝的人了吧)
: 所以我只是想說,公司有面試人的權利,人也有選擇公司的權利,面試的過程中勞資雙方
: 是平等地位的,兩邊都在面試對方是否是適合自己的人
: 至於最後業界怎樣巴拉巴拉的,我不是資方所以不清楚市場怎樣
: 不過做為勞方我也不用去管資方過不過的下去,我只要做我該做的事,領我該領的薪水
: ,剩下營運決策的事本來就是資方該承擔的東西
作者: GilGalad (狂想は亡國の調べ)   2016-11-25 06:13:00
看在你波濤洶湧的戰意上推一個 欽佩欽佩 XD
作者: f222051618 ( 珍 珠 奶 茶 )   2016-11-25 06:27:00
就跟前陣子PA事件一樣 無知又無ㄋ的酸民跳出來罷了
作者: ejru65m4 (不控黑貓)   2016-11-25 06:54:00
市場看起來是目前管理學的重要解答但我覺得可以更樂觀一點 畢竟市場也有失靈的時候全然的弱肉強食 雖然現實但並不那麼切合我們對未來的盼望 當然天馬行空的空談理想也不行 但人類總該有些不同於自然律
作者: ss455032 (ss455032)   2016-11-25 06:58:00
只能幫學設計的QQ了
作者: FrogStar (蛙星)   2016-11-25 07:01:00
有能力的能接國外的案啦
作者: ttt95217 (略)   2016-11-25 07:01:00
有點戰不起來qq
作者: ejru65m4 (不控黑貓)   2016-11-25 07:06:00
知覺真的是很重要 自知他知 當我們擁有第一份價值很容易就會過度重視 但世事更多的是多種價值中的權變切換去尋找一個可以接受的平衡點有法律有市場 有理想有現實 非是誰是誰非而是哪個點 是比較適合的 這是我推崇的權變 可以參考一下
作者: Jay0924   2016-11-25 07:36:00
吵架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6-11-25 07:42:00
這篇我看也差不多會大亂鬥
作者: SeedDgas (雷姆是誰?)   2016-11-25 07:50:00
我比較想知道新板規可不可以直接說人中二又自以為是
作者: AN94 (AN94)   2016-11-25 07:53:00
幫這篇低調
作者: chister ( )   2016-11-25 07:58:00
給20000本來就違法 只是未遂不違法而已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6-11-25 08:02:00
裡面也有說了,還是要看薪資單
作者: evaandy (Belial)   2016-11-25 08:04:00
還在堅持那個8塊錢之差是沒把文章看完吧,不然你去告官啊
作者: a10311113 (殘冰)   2016-11-25 08:06:00
人家只是單純點出一個事實,這樣也不行啊?
作者: evaandy (Belial)   2016-11-25 08:12:00
"點出一個事實"=>X "死抓著雞毛蒜皮亂打"=> O
作者: l22573729 (寅猷襹鵀)   2016-11-25 08:21:00
這篇讚,我喜歡
作者: sakaihayate (はやて)   2016-11-25 08:25:00
作者: mynameismary (超級瑪莉)   2016-11-25 08:38:00
抱歉,在我看來就是硬要講而已,我不知道原來徵人時沒有表示的補助扣除得叫求職者自己腦補,這種說法令人不敢恭維這種護航方式在job版早就被噓到xx了
作者: shirou123 (一尻入魂)   2016-11-25 08:39:00
這個板的水準就這樣啊
作者: mynameismary (超級瑪莉)   2016-11-25 08:41:00
拿別人違法來護航的行為護航更可怕
作者: k23 (k23)   2016-11-25 08:41:00
這文合理但是擺明引戰了吧
作者: lexmrkz32 (SayHi)   2016-11-25 08:41:00
你對設計圈的理解.....是不是哪裡搞錯了?台灣設計圈沒有只吃台灣市場,除非你單指畫圖和ACG有關
作者: mmrhahaha (呆)   2016-11-25 08:43:00
那開起薪一萬起也不能酸就是,誰知道加一加會不會超過基本工資是吧?
作者: f222051618 ( 珍 珠 奶 茶 )   2016-11-25 08:45:00
看來有些人有看沒有懂 國文老師啊.....
作者: k23 (k23)   2016-11-25 08:45:00
再者喊價不合理 簽訂契約就一定會變合理嗎
作者: xkiller   2016-11-25 08:46:00
只懂了一點皮毛 就自以為了不起 跑出來出來伸張正義的中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11-25 08:47:00
總覺得你對設計理解就像是別人理解HelloWorld一樣._.
作者: mynameismary (超級瑪莉)   2016-11-25 08:47:00
樓上,冷靜的看待批判者的論述,這才有助於討論事實
作者: xkiller   2016-11-25 08:47:00
二村民,跟閣下有87%像
作者: xkiller   2016-11-25 08:48:00
韋大那篇就說的很好了多懂了一點的,口氣不用這麼居高臨下,懂嗎中二村民大大?
作者: louisalflame (louisalflame)   2016-11-25 08:54:00
口氣好差
作者: spfy (spfy)   2016-11-25 08:58:00
我覺得設計沒你說的這麼不值啦...
作者: mynameismary (超級瑪莉)   2016-11-25 08:58:00
用沒寫出來的手段(在找律師前根本不知道也沒想過吧呵呵)開脫違法的方式並沾沾自喜在我看才令人噁心
作者: spfy (spfy)   2016-11-25 08:59:00
從強國看台灣工程師 角度和你看設計是一樣的...
作者: idow (Isamu)   2016-11-25 09:00:00
說別人自以為正義 結果自己在自high以為輾壓XDDD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11-25 09:01:00
HelloWorld的入門門檻也很簡單啊XD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6-11-25 09:02:00
「誹」謗連罪名都可以打錯,還敢這麼暢秋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11-25 09:05:00
Hello World如果沒有任何意義 那入門門檻更低吧
作者: mynameismary (超級瑪莉)   2016-11-25 09:05:00
有人自以為是勇者囉,不要戳破他的美麗泡泡嘛
作者: lexmrkz32 (SayHi)   2016-11-25 09:09:00
不會只有各位數以下,另外如果依你回文來說,就不是你文中的了不起台灣這塊了......
作者: dummy003 (堅決不發文)   2016-11-25 09:10:00
這篇是不錯的範例:法律=道德,沒犯法就很道德,你就是自以為正義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11-25 09:11:00
99乘法表邏輯=_= 你是平常在寫乘法器喔=_=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6-11-25 09:13:00
笑了 強國工程師強的真TMD靠杯強 差得才會很差你工作的水準平常跟哪種等級的工程師打交道 大概就會對強國工程師有什麼程度的認知 (聳肩不然你問問水果行的教主好啦?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11-25 09:16:00
召喚obov(誤
作者: Utaha (Toe)   2016-11-25 09:17:00
這篇沒說錯,也是事實,老闆確實是利用法律規定中“合法”的描述,在員工的薪資上“合法”增減,而你拿他沒辦法,因為是“合法”的
作者: lexmrkz32 (SayHi)   2016-11-25 09:18:00
從頂多台灣這塊變成個位數以下,到現在要看基數,我怎麼覺得你應該讓自己用詞更精準在說呢......你看一下自己文章談設計圈那段吧,事實上就不是了不起就台灣這塊,而數量也不是個位數以下,你兩次用詞都不夠精準了,事實就是你文中傳達出你對設計圈不夠了解,其實不用打腫臉充胖子,改一下就好了。單純想告訴你,台灣的設計圈沒有這麼不堪。
作者: a54534 (|)   2016-11-25 09:36:00
作者: lexmrkz32 (SayHi)   2016-11-25 09:36:00
這定義應該是你來告訴大家,起頭的是你。所以我才說你用詞不夠精準。請不要把問題拉開,先針對你文章和回文中的用詞討論設計圈的市場了不起就台灣這一小塊能打出國外的也只有個位數以下這是你在不同時段寫下的兩段文字,不妨先寫出根據在哪你現在問我的問題完全忽略了這兩句,而直接開始詢問你第三次回我文提的東西,這是不對的。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11-25 09:45:00
(′・ω・‵)b
作者: GonVolcano (火山君)   2016-11-25 09:47:00
好偏激欸,還有你批評giga的語氣應該客觀點
作者: twKuhaku (TW-[  ])   2016-11-25 09:55:00
其實你這篇,只是為了滿足自己高人一等的優越感才寫的吧就抓到鄉民的小辮子,然後洋洋得意地跳出說我比你們厲害
作者: lexmrkz32 (SayHi)   2016-11-25 09:58:00
那麼你的設計圈領域是指所有做『美工』畫『海報』的人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1-25 09:59:00
是的 只要有碰到RGB 我都認為是設計
作者: lexmrkz32 (SayHi)   2016-11-25 10:00:00
意思就是只要畫著圖,做勞作就叫做設計?事這樣嗎?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1-25 10:02:00
當然是啦 設計有分好壞 但是沒有貴賤垃圾的設計雖然傷眼 但一樣還是設計
作者: lexmrkz32 (SayHi)   2016-11-25 10:03:00
我沒有分貴賤的意思,而是認為你把領域定的太廣設定這麼廣的情況下,其實你的頂台灣這塊和個位數就更站不住腳了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1-25 10:05:00
怎說
作者: lexmrkz32 (SayHi)   2016-11-25 10:05:00
更正,是了不起就台灣這一小塊這句你把基數拉到最大,再來說有出頭的跟普通人比起來不值一提(數量上)這不夠客觀,就算讓你過了第一句,但第第二句個位數以下依然出局老實說設計這些事情,怎麼說,我自己認為就像音樂,美感這種感性的東西是不分國際的,儘管有地域風格差異但在訊息交流快速的情況下,其實大多數人都能夠欣賞所以在國家的限制上其實不高,所以我覺得你那句頂多更正,是了不起就是台灣這一小塊讓人非常感冒甚至你在後面還提出個位數以下.....老實說,隨便都不止這個數目了。
作者: hermis (火山菌病病人No.01221)   2016-11-25 10:13:00
西洽八卦化也好一陣子了,不要起爭議啦。人多的話,有內涵的人多少會選擇安靜吧,免得被怪人噴:X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1-25 10:14:00
你誤會了 我說的個位數 是指百分比喔
作者: lexmrkz32 (SayHi)   2016-11-25 10:14:00
你要如何去和別人比戰跟我無關,我只是單純覺得可以不用這樣子貶低你不了解的領域,如果你有明確的定義和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1-25 10:15:00
不對 是人多的話 實力強的大忙人會沒空發廢文
作者: lexmrkz32 (SayHi)   2016-11-25 10:15:00
根據可以支持你的理論就算了,但明顯沒有......
作者: lexmrkz32 (SayHi)   2016-11-25 10:17:00
你可以去看看你自己回過我的話,是不是指百分比
作者: wagasa (我需要思考)   2016-11-25 10:17:00
推L大,得饒人處且饒人啊...沒有必要一直追打吧
作者: Sechslee (キタ━━(゚∀゚)━━!!)   2016-11-25 10:20:00
只能推了
作者: GilGalad (狂想は亡國の調べ)   2016-11-25 10:23:00
路人看來只覺得根本一群人都在森77啊 呵呵
作者: a10311113 (殘冰)   2016-11-25 10:24:00
我說幾%就幾%,懂?
作者: Sechslee (キタ━━(゚∀゚)━━!!)   2016-11-25 10:30:00
怎麼看都是百分比吧 不然下一句的95%+是在說啥
作者: lexmrkz32 (SayHi)   2016-11-25 10:32:00
如果你真要夠精確,在說個位數的地方就該提百分比了另外你有沒有發現自己隨著回文越來越多才開始下更多定義?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1-25 10:36:00
好吧 我以後會注意讓遣詞用詞更沒爭議(抓頭
作者: lexmrkz32 (SayHi)   2016-11-25 10:36:00
從一開始文章中的設計圈,到最後回文變成工作團隊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1-25 10:37:00
文章述說 本來就事先用簡單的語言描述當雙方有爭論時 才會開始對細節做一一比對
作者: lexmrkz32 (SayHi)   2016-11-25 10:38:00
那像張文彥這種幾乎是個人形式的皮雕師算不算呢?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1-25 10:38:00
工作團隊是設計圈中的"個體"不是嗎?
作者: lexmrkz32 (SayHi)   2016-11-25 10:39:00
當你在對一個事情做明確評斷的時候,就該有客觀定義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1-25 10:39:00
那是大師 個人就是個軍隊 而且還事會有行政團隊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1-25 10:40:00
設計師有個人的 也有團隊的 這都可以個別討論你要先定義 你所謂的缺是是什麼 一般"概論性"的文章會需要具體解釋每一個單位用詞嗎?另外 還有一個問題 這我們在做專案時稱為"語言不通"雖然同樣講的是中文 但是雙方對於中文的認知完全不同
作者: lexmrkz32 (SayHi)   2016-11-25 10:43:00
你是不是到後來才確立你對設計圈的定義?了不起就台灣,聯中國都打不進去這句你後來是不是定義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1-25 10:43:00
如果你真的是做專業設計的 有接觸到凡間客群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11-25 10:43:00
迷糊仗是在嘴砲時常用的手段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1-25 10:44:00
你所遭遇的溝通挫折應該會是我的數十倍以上才對
作者: lexmrkz32 (SayHi)   2016-11-25 10:44:00
那如果你一開始用指有少數走出國際,和打入中國,是不是就能減少爭議?
作者: a10311113 (殘冰)   2016-11-25 10:44:00
腦補的設計圈由我定義,懂?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1-25 10:45:00
我打從一開始就是在談論比例喔 不是絕對數量.....
作者: lexmrkz32 (SayHi)   2016-11-25 10:45:00
為什麼會扯到工作經驗上去了?......還凡間客群?.....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1-25 10:46:00
我不用"少數"這字眼的原因是 我認為是比這還更少
作者: lexmrkz32 (SayHi)   2016-11-25 10:46:00
那你是不是打從一開始說加三個字『比例上』就好了?
作者: lexmrkz32 (SayHi)   2016-11-25 10:47:00
我想我已經了解你的意思了,就此打住吧。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1-25 10:48:00
這是認知問題 我認為我這樣說明 一般人應該會聽得懂我只能說 我搞錯了
作者: lexmrkz32 (SayHi)   2016-11-25 10:49:00
哈哈......
作者: GilGalad (狂想は亡國の調べ)   2016-11-25 11:01:00
明明那兩句都在同一段話裡 為什麼能解讀成別的意思啊
作者: fang37564 (やりたい砲台)   2016-11-25 11:21:00
作為不懂設計與IT產業的觀眾,能想像洽民對知名作家的要求比較高,以至於在對於法律的理解上追討窮追猛打的部分是因為在這篇出來解釋合法前都沒達標看起來跟慣老闆在推託有八成像而有相關知識的J大在出來釋疑時我想能再委婉些,點出事實即可,其餘讓觀眾自己判斷,這篇態度反而會把自己的高度拉到比想反駁的對象還低,可惜了豐富的知識背景勇者除了有實力還要有風範,不然就只是巴薩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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