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楊先生的FB罵人 已經滿足不了粉絲了
現在他們要求對方全額賠償 而且不是只賠一場
不曉得之後會不會要求對方賠錢給日本?
http://i.imgur.com/XmLvmO7.jpg
作者:
cpblgu (《超絕望級的cpblgu!》)
2016-11-26 15:33:00哀 .274之恥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6-11-26 15:34:00粉絲崩潰XDXDXDXDXD
作者: s10153524 2016-11-26 15:34:00
好狂喔
作者:
roywow (BeeeeeZ)
2016-11-26 15:34:00崩潰幫QQ 平常不是都說對殘障友善的正義宅宅去哪了
作者:
diabolica (打回大師å†æ”¹ID)
2016-11-26 15:35:00昨天點名誰沒到R
作者:
Encoreh (Artisan)
2016-11-26 15:35:00坐牢或是隔離治療,反正要錢他也賠不出來
傻傻的 會背上壞名的就是說這種話的人... 幫QQ
作者:
NTUST (國立臺ç£ç§‘技大å¸)
2016-11-26 15:38:00我覺得很合理啊
作者:
e49523 (濃濃一口痰)
2016-11-26 15:39:00最美的風景:棒打落水狗
作者: qaz223gy (亞阿相界) 2016-11-26 15:39:00
因為未滿20又是民事 所以是他父母要賠
作者: inoyami (熊海靈頓) 2016-11-26 15:40:00
對我不追這塊的人來說 這張圖讓我對他們的壞印象更深了
作者: epidemic000 (賢木jocker) 2016-11-26 15:40:00
認同請分享 平安喜樂XDDDDDDDD
作者: holoJ860825i (Jarviszzz) 2016-11-26 15:41:00
南北宅宅一起串連起來
作者:
ezaki (御坂小衣)
2016-11-26 15:42:00犯人是有人權的,請尊重,包容,這樣跟他們有什麼兩樣(棒讀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16-11-26 15:42:00兇宅何苦為難兇宅 喔 他是南部的
作者:
tfoxboy (香蕉大象皇)
2016-11-26 15:42:00肛死他
作者: m9o2o 2016-11-26 15:42:00
這圖好醜
這次都丟臉丟到國外去了,再包容下去還得了,至少要封網w
作者: twdl5566 (twdl5566) 2016-11-26 15:43:00
扣除情緒性字眼 我覺得要求賠償合理耶
作者:
SuperSg (萌翻天的時代來啦°▽°)
2016-11-26 15:44:0012/4是啥日子?
作者:
Shinn826 ((*∂v∂))
2016-11-26 15:45:00智乃生日
作者:
jf7642 (胖丁)
2016-11-26 15:45:00凶宅VS凶宅 XDDDDDDDD
本來就可以要求賠償 但都成年人了 楊爸爸不需要道歉
作者:
Shinn826 ((*∂v∂))
2016-11-26 15:46:00推特帳號也被砍了的樣子
這也只是情緒文字而已 真的求償就應該弄團體訴訟之類的
作者:
roywow (BeeeeeZ)
2016-11-26 15:47:00如果他成年了 大概大家都可以回家睡覺了
作者:
gametv (期待著今天)
2016-11-26 15:47:00別傻傻地去看啥道歉直播啊,根本只是邊緣人想要關注,看了反而滿足到他了
集體向當事人提賠償才是 雖然我認真地覺得大概也付不起
作者:
qk2007 (你家厚德路)
2016-11-26 15:49:00的確 有誠意早出來 還等12/4? 他真的只是享受大家注意的目
作者:
qk2007 (你家厚德路)
2016-11-26 15:51:00光 而且他那樣子最後還不是判治療 爽爽看大家崩潰
作者:
GAOTT (杜鵑)
2016-11-26 15:51:00凶宅:誅他九族!!!
作者:
tasin (Ringo)
2016-11-26 15:52:00還沒過氣喔?
作者:
WiLLSTW (WiLLS)
2016-11-26 15:52:00這兩天是他人生中最開心的時候了吧 終於有人理他了
是說他爸會不會已經在存證準備吉人了啊?悲憤凶宅直接罵垃圾了欸
作者:
qk2007 (你家厚德路)
2016-11-26 15:54:00這一定的 反正精障手冊在手 天下無敵!
作者:
Shinn826 ((*∂v∂))
2016-11-26 15:54:00簡單來說就教育失敗啦 當初還說被告就自殺
作者: sharkshana 2016-11-26 15:54:00
給他臉就不要臉 給他方便就當隨便 一定要給予他某程度的隔離
要是他這次被包容,很快就會有人再丟一次臉到國外了啦
作者:
kitune (狐)
2016-11-26 15:56:00以你們的反應 第二次也只是時間問題吧
作者:
Shinn826 ((*∂v∂))
2016-11-26 15:56:00毫無責任心 被告那麼多次還不知道自己問題出在哪
作者:
penta (舞璉)
2016-11-26 15:56:00這次包容他 他就可以弄其他聲優了 太棒了他終於知道要怎麼引人注目了 終於達到他的理想了
作者: owlrex (Sidro) 2016-11-26 15:57:00
轉載這篇的原po會不會中槍呢XD
作者:
qk2007 (你家厚德路)
2016-11-26 15:58:00但是他只有出言恐嚇 沒實際動作 這種大多是在家治療(攤手)
作者:
WiLLSTW (WiLLS)
2016-11-26 15:59:00我覺得大家在這邊罵還不如讓住鳳山區的用街坊言語擴散
作者:
gametv (期待著今天)
2016-11-26 16:00:00論12/4一堆北七看直播再上來罵的可能性(抱歉說重話)
作者:
WiLLSTW (WiLLS)
2016-11-26 16:00:00只不過是在上上網有這麼嚴重嗎?<-
作者:
Satoman (沙陀曼)
2016-11-26 16:01:00凶宅的對決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16-11-26 16:01:00智乃生日哦,那應該沒人想理他
作者:
penta (舞璉)
2016-11-26 16:01:00實況那天 一堆人看 一定是他人生最光榮的一天了
作者:
WiLLSTW (WiLLS)
2016-11-26 16:02:00我只能說還好只是罵他沒有神經病 不然肯定案外案啦
作者:
penta (舞璉)
2016-11-26 16:02:00直播完就可以準備下一次宣言了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16-11-26 16:02:00但也可惜水瀨因為垃圾不能來,不然就帶智乃去了
作者:
QBian (小妹QB子)
2016-11-26 16:02:00這次輕放 下次就找另一個
作者:
npn1992 (沉默是金)
2016-11-26 16:04:00而且這人根本有預謀了吧,還輕放
作者:
QBian (小妹QB子)
2016-11-26 16:05:00輕放就是告訴他這樣做可以被關注又無責任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16-11-26 16:06:00問題是要賠什麼...又不是因為水瀨不來不唱了
覺得他很可能最後 fb/twitter/youtube 帳號都會被拔
因為自己的行為,搞到其他人的權益受損,賠償天經地義
如果真要罰的話會不會有走違反使用規範的路呢 @@a
但是被拔帳以後可能還會加一段時間內申請不會通過 (X)
作者:
b325019 (望月)
2016-11-26 16:08:00光是主辦方告他民事要實質損失他就賠不完了你說沒影響?
作者:
Shinn826 ((*∂v∂))
2016-11-26 16:09:0012/3 不唱的話算違約吧? 經紀公司或唱片公司要賠錢?
作者:
Shinn826 ((*∂v∂))
2016-11-26 16:10:00雖然票都賣了 現在也沒得退...
作者:
GAOTT (杜鵑)
2016-11-26 16:11:00萬人聯署,無人響應
作者:
npn1992 (沉默是金)
2016-11-26 16:12:00安麗美特不知道有沒有求償
作者:
Shinn826 ((*∂v∂))
2016-11-26 16:13:00我有問過安美麗特夜排問題 他回覆是僅租借場地給華納現在華納不用借了 這營損不知道怎麼算就是了
作者:
Shinn826 ((*∂v∂))
2016-11-26 16:14:00出借場地給華納 現場管理交由華納負責
作者:
b325019 (望月)
2016-11-26 16:15:00這只要輕放一次未來肯定沒完沒了
作者:
CYL009 (MK)
2016-11-26 16:16:00呵呵 判決會很久吧 搞不好又是精障結案
作者:
b325019 (望月)
2016-11-26 16:16:00算精神病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6-11-26 16:17:00目前應該還屬於偵查階段 警察接下來會送到檢察官那看會不會起訴 這比較快
有攻擊性的精神病就該隔離,不是放出來恐嚇砍人不然犯罪的正常人也不應該被關啊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6-11-26 16:19:00按報導看說是用恐嚇罪 可以用簡易判決 大概也要兩三個月吧
作者:
hank81177 (AboilNoise)
2016-11-26 16:21:00凶宅好可怕
作者: ncueBenson (nuceBenson29) 2016-11-26 16:23:00
水獺?
作者: Windk610i 2016-11-26 16:28:00
把妨礙名譽官司勝訴的賠償拿來賠給大家就差不多了吧
包容什麼的才是假猩猩啦,它它已經算溫和了、這如果是搞到偶像之類的、看會不會暴動
嘛~ 再說真有心要謝罪會見, 應該早就已經出來會見完了
作者:
crazyhoho (畢業以後要賺錢錢了)
2016-11-26 16:33:00精神病危險份子不用住院隔離治療嗎??
作者: eayterrr 2016-11-26 16:33:00
好可怕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6-11-26 16:34:00扣電腦是當證物 不過應該沒辦法禁止他上網
作者:
pilkk (拉麵)
2016-11-26 16:36:00去看水管才發現有道歉影片 那個真的廢到笑出來
作者:
mibbl0 (mib)
2016-11-26 16:36:00一顆老鼠屎 得罪所有人
作者:
nrxadsl (異鄉人)
2016-11-26 16:37:00原來被用魚乾告的是他
不要小看宅的怨念哪一天五月天被這樣搞。那粉絲還不崩潰給你看
作者: BAR21 (kikkoman) 2016-11-26 16:53:00
真是有趣的週末
作者:
qk2007 (你家厚德路)
2016-11-26 16:55:00一般都叫療養院啦XD 老家山中傳說就有一間(?) 因為超膽小不敢接近 有遠遠看過 現在改建大醫院了
精神病院隔離這種東西很危險的,前幾年台灣免洗杯大廠才發生過兒子跟母親把父親強制送醫隔離當成奪產手段
民法可以跟法院申請假扣押扣他電腦 試試?刑法才有沒收 但也不是用在這種地方
總不能因為精神病就可以減刑甚至免刑吧!那這樣台灣每天那麼多奇怪新聞人物不都有精神病?
作者:
jj980734 (碎掉的玻璃心)
2016-11-26 17:03:00讚讚讚
作者: PTTJim (迷戀伊人) 2016-11-26 17:08:00
和我表弟同名同姓…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6-11-26 17:12:00扣電腦也阻止不了他上網吧…
作者: m5575 2016-11-26 17:14:00
矮額,有兇宅
本來一般民眾只是覺得單純有一個偏激,這樣反而覺得這圈子都很偏激XD
作者:
penta (舞璉)
2016-11-26 17:19:00還好吧 今天換做台灣藝人發生這種事 難保粉絲會更激進喔
作者: anson26666 (GodDomain) 2016-11-26 17:30:00
兇宅
作者:
demonik (白鷺鷥山)
2016-11-26 17:49:00有沒有懶人包啊?
作者: grandzxcv (frogero) 2016-11-26 17:49:00
如果理智就是要畏頭縮尾,那寧願做個瘋子
作者:
wtfconk (mean)
2016-11-26 17:55:00兇宅vs.瘋宅
刑事跟民事可以並行處理啊 本來自己的錯就要自己承擔
作者:
hinofox (終らない瞧捌の唄を詠う)
2016-11-26 18:02:00原來壞名跟水泥一樣用灌的
作者:
Leaflock (民雄鳳梨田切讓)
2016-11-26 18:03:00惡墜.274 vs 崩潰.274
作者:
Marabuda (Marabuda)
2016-11-26 18:05:00賠不出來的啦
作者:
zxlt3722 ((/‵Д′)/~ ╧╧)
2016-11-26 18:06:00誰想看他直播啊...幫他衝點擊率嗎...
作者:
uglily (醜麗麗)
2016-11-26 18:07:00哇 是凶宅耶
啊!終於人肉到這可惡傢伙了嗎??大家上!給我往死裡鞭
作者: vitalis (forget it ~~~) 2016-11-26 18:21:00
超爽的!出名了
作者: a125g (期末崩潰討噓哥) 2016-11-26 18:24:00
幹他父母好可憐
作者:
ntr203 (Zealot)
2016-11-26 19:19:00如果他之前真的被告過了 結果父母還放養 那就是活該了
作者:
darkbbyy (.....)
2016-11-26 19:38:00他兒子感覺就是封網路會跳樓那種 家人難為吧
作者:
max0616 (MAX)
2016-11-26 20:08:00管他的 鎖
支持阿 最好台灣主辦方能硬起來求償當下次邀水賴經費
作者: edison9311 2016-11-26 21:14:00
凶宅
作者: kowaltes (抹茶奶綠) 2016-11-26 22:08:00
錯字,是「冠」。
作者:
zs111 (花椰菜怪物)
2016-11-27 02:52:00去他FB罵人的被告就好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