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mptie ([ ])
2016-11-27 19:40:54我喜歡之前某個試閱沒過的板的制度
有20個不重複ID噓文的話,就自動水桶數天
我覺得這個制度很好,讓板友的噓文可以產生一定的效果
只是希洽人數比較多,標準改成50個不重複ID噓文,且文章的最終評價在X2以下
板主就可以不經警告直接刪文並且給予水桶7天的冷靜期
當然當事人如果自刪的話就不處理
我猜有人會想要提這個不過礙於身份所以不方便說……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16-11-27 19:41:00你看看希洽的推噓文有可能嗎
作者: dichenfong (S級英雄第一位 唬爛超人) 2016-11-27 19:42:00
什麼試閱沒過 不要亂講話 一定會復活的(′‧ω‧‵)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16-11-27 19:42:00'間接導致部分板友發言多次違規'
作者:
kitune (狐)
2016-11-27 19:42:00可能啊為啥不行 某些特定ID一定馬上被炸
作者:
kitune (狐)
2016-11-27 19:43:00但是我先說一句話 最終一定會變成拔草測風向 我當初是反對這種板規 但是大家很愛只好順應潮流
作者:
lingsk (塵俗過隙)
2016-11-27 19:44:00那發文來講某公司幹了什麼好事讓大家噓那種 也要被桶嗎?
作者: ghostiden 2016-11-27 19:44:00
結果只是轉po個負面點的新聞就要被水桶?
作者:
nico5516 (又是ぴょんぴょん的一天)
2016-11-27 19:44:00反對 現在人都越來越會認ID 堅決反對霸凌
作者: dichenfong (S級英雄第一位 唬爛超人) 2016-11-27 19:44:00
團長說得好(*′。ω。‵)
作者:
Amulet1 (AmuletHeart)
2016-11-27 19:44:00這樣幹古文怎麼辦
作者:
kitune (狐)
2016-11-27 19:45:00只要貼個科拿米跟小島的新聞 大概馬上就進桶了
作者:
uu26793 (不太友善 刻意解讀)
2016-11-27 19:46:00這樣某些ID就只能每周放風一次了XDDD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16-11-27 19:46:0010秒以內好不好
作者:
Xhocer (以å‰ä¹Ÿå¾ˆå¿«æ¨‚)
2016-11-27 19:48:00各人造業各人擔啊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6-11-27 19:48:00我覺得會變多重影分身大戰,換個IP要查多久
可以把情報文和花錢討噓文放例外嗎?只要再加一條噓的不是內容可免罪就可以
作者:
tw15 (巴拉巴拉)
2016-11-27 19:52:00這樣要先讓大家的噓有cd不然某些id瞬間就被秒了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6-11-27 19:52:00所以解每日的請自重囉 www
這樣哪裡不好不就是很多人在要求的"板主怎不捅他"嗎
作者:
hdjj (hdjj)
2016-11-27 19:59:00人狼村C洽版,每天投票水桶幾個ID這樣?XD
作者:
kitune (狐)
2016-11-27 20:01:00不會啦 就當練蠱 練久了自然可以成為真‧八卦二板我覺得C洽起碼要砍到剩下十分之一的人數才能入主菁英中心
作者:
mykey8585 (我愛雷姆<3)
2016-11-27 20:02:00支持
作者:
LLSGG (西西西瓜)
2016-11-27 20:03:00我反對噓文啦,但有噓文不一定是發文者很廢,是內容讓人想噓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16-11-27 20:04:00神類比
作者:
khkhs (孟仔)
2016-11-27 20:04:00如果再加一個就是噓有一小時的CD或是一天噓20次以上的人要
要看公投內容是什麼啊,如果公投是決定某人的生死,那
作者:
khkhs (孟仔)
2016-11-27 20:05:00被桶呢?
作者:
kitune (狐)
2016-11-27 20:05:00公投喔 政府(板主)可以想辦法拖啊 英國正式脫歐了再叫我
作者:
kyuren (九連)
2016-11-27 20:05:00如果要以噓作為水桶基準的話可以加時間跟人數限制
作者:
kyuren (九連)
2016-11-27 20:06:00發文後X分鐘內被Y個不同人噓則逕行水桶之類
這跟國家公投要怎麼類比? 說真的就算一個人講話再討厭 你也不能因為討厭他就用投票蚚g罰對方
作者:
ConSeR (草履重根)
2016-11-27 20:07:00陶片放逐超爛欸 你怎麼敢拿來舉例
作者:
ACMANIAC (請肥宅救救肥宅)
2016-11-27 20:07:00笑了,這想法也太落後
作者:
shintz (Snow halation)
2016-11-27 20:08:00雖然我很討厭發廢文的人,但這種方式真的不可行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16-11-27 20:08:00'間接導致部分板友發言多次違規'我就再po一次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16-11-27 20:09:00自己的發言都沒在自重了
這篇文如果有20個不同ID的人噓,原PO要不要自主水桶?
同意 新聞情報類的可以看情況 閒或假討論類的就可以
作者: newland (120cc+15元) 2016-11-27 20:10:00
這不糾4爸0...
提議不錯 以前的魔獸板warcraft也有類似的板規若真要實行 判定的標準倒是要再根據大家意見訂定
真的有這制度 實行當天 po個八卦板 我想這板水桶人數會很精彩
PTT其實不少曾經熱門過的板都曾有或既有以"噓文"來判決文章是否廢文
小板還可以這樣玩 大板根本站不住腳 也抵擋不了其他板來玩的人而且還有分身眾如何判定的問題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16-11-27 21:49:00你看看過去西部有誰被這樣玩過?板風不同怎樣適用規則?
再怎麼討厭一個人或發言內容,也不能把單純的厭惡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