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efendant (被告)》之銘言:
: ※ 引述《pp1877 (低調之神)》之銘言:
: : 1.板主主觀認為該文ACG點不足或帶有引戰性質的文章即違規刪文,
: : 而該文的類別包含回文,該刪文會被備份至精華區。
: : 簡單來說,就是要板友公開以多數支持在不違背開板宗旨與板規下,
: : 授權板主能夠以較嚴格之標準判定文章ACG點之不足與有無,
: 我否定
: 我向來否定任何文章
: 只因為"一些人看不順眼"這種理由
: 就要被管制、刪除、水桶
: 這絕對是最差勁、最傲慢的一種理由了
: Rainlilt的行為對討論板是一項負資產
: 板主有職責止血、板友能從中學習錯誤
: 不要讓這項負資產傳承下去
很同意d大說的
有時候通往地獄的路,都是由善意鋪成的
p板主講得再好聽,講得再關冕堂皇、悲天憫人
都還是無法掩蓋他那板皇條款的本質
我認為不該由內容來管制,因為這太主觀
如果真的要管制廢文量,應該要用更客觀的東西做限制
例如每個ID每天限制只能發、回十篇文,超過者禁言三天,再犯天數翻倍,以此類推
然後再增加發文門檻,這樣自然喜歡發廢文的人會慢慢減少
要嘛就是被桶到暗無天日出不來跟丹哥一樣
要嘛就是覺得因為發廢文被桶不值得,自己主動收斂
總之希望西恰不要開倒車,又回到以前板皇治國的時代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