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JOJO後來被人家踢爆
很多人物的姿勢都是參考國外時尚雜誌的
所謂的參考成份非常高
這樣到底算不算侵權呢? 就法律上...
感覺應該是不算
只是讓人覺得荒木的才華也沒那麼神...
現在回想起來 反而有點佩服踢爆的人
一定是看了很多雜誌 還整理成這樣 蠻專業的
作者:
Beinlie (小小隻身)
2016-12-04 17:43:00人家活了上千年,明明就雜誌抄他的
作者:
sscck5 (oraora)
2016-12-04 17:44:00Jojo的重點還是在劇情啊 第三部之後每個替身還每個替身都是樂團革命咧歌名
作者:
chister ( )
2016-12-04 17:44:00參考ok 描圖不行
作者:
reaturn (廿年後回頭看台灣)
2016-12-04 17:46:00抄人家擺的pose …?
不是非原創就直接拉到抄襲/侵權 兩者中間隔了五光年
作者:
valorhu (123)
2016-12-04 17:49:00取材、致敬、抄襲
作者:
ADIMM (200HMz)
2016-12-04 17:54:00井上、荒木、富間是大師 所以不算抄 都雜誌抄他們的
作者:
YoruHentai (*゜ー゜)b )
2016-12-04 17:54:00對照姿勢 跟照著描差很多好嗎 灌高也有對照過nba姿勢NGNL那種疊上去一模一樣的才有問題
作者:
h90257 (替天行道)
2016-12-04 17:57:00富奸的爭議比較小 因為他花錢買了使用權
作者:
kingo2327 (NakedGenius)
2016-12-04 18:13:0013樓決鬥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16-12-04 18:14:00看了我都笑了XDDDDDDDDD有些圖是jojo比對jojo是怎樣XDDDDDDDD原來抄自己作品也是抄
作者:
utcn92 (望風來)
2016-12-04 18:18:00一個人就兩隻手兩隻腳 姿勢相像的機率本來就很高
作者:
utcn92 (望風來)
2016-12-04 18:19:00你知道媽斗光是拍個百貨公司型錄 可能就要擺上千種姿勢嗎
作者:
monoc (monoc)
2016-12-04 18:19:00不重視美術教育就是這樣 以為畫圖都是憑空想像
作者:
utcn92 (望風來)
2016-12-04 18:20:00你這麼鑽牛角尖 乾脆來說 動畫的片頭奔跑畫面 都是抄襲吧
作者: darklch 2016-12-04 18:27:00
反過來說 要在網路上找不到相同的姿勢很容易?
作者:
ADIMM (200HMz)
2016-12-04 18:38:00不過荒木塔羅牌是真的抄了 所以後來修正
作者:
typekid (認真玩遊戲)
2016-12-04 18:39:00要看作者的的地位才能決定是抄還是致敬^^
作者:
ADIMM (200HMz)
2016-12-04 18:44:00好笑還提美術教育 有在畫花鳥就知道 有個攝影師專門靠參考他照片畫出來的作品告人拿和解金
作者:
guaz (guaz)
2016-12-04 18:49:00連替身能力都抄來的 某替身能力抄X檔案某集
作者:
chigo520 (CHIGO)
2016-12-04 18:50:00有姿勢是有版權的麼? 那阿帕契姐應該吉爆人了
作者:
kano2525 (斗六高國輝)
2016-12-04 20:17:00笑死,台灣的法治教育跟美學教育還真成功
作者:
Golu (沒了戒指的魔王)
2016-12-04 20:43:00其實是反串我們都誤會了(笑
Jump系的幾乎都有抄襲啊編輯勸荒木不能學和月真的超好笑的
作者:
jerryngu (jerry)
2016-12-04 21:32:00無法接受,這跟人二有什麼區別。構圖跟原創的姿勢原本就是該被尊重的東西,用了就該標明出處。
作者:
Leaflock (民雄鳳梨田切讓)
2016-12-04 21:39:00用樂團名稱才是問題
作者:
KiSeigi (Kuroda.K.Masamura)
2016-12-05 00:07:00比起姿勢 用團體名稱還比較有爭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