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ouseman1104 (長門房子人˙雷恩哈特)》之銘言:
: 達30人以上附議,故板主將該議題送入主板討論,討論期間一週,1人僅能回覆一篇。
: 而該議題討論內容為是否應該增設新田惠海條款。
: 條款內容為:
: 只要是在西恰提到任何有關於新田惠海
: 「EZD-183 素人圖鑑file-07」共38分31秒的影片的相關文字一律劣退及水桶處置
我先,完全沒有必要
沒有必要因為公眾人物引發的單一事件設立討論限制
這條款一實行,等於是針對特定事件規範
事件只會越來越多,沒有辦法全部明文規範
而討論本議題容易出現的人身攻擊、引戰等問題已經有相對應的板規
所以完全沒有必要
以上幾點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