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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來混,總是要還的︰談《老夫子》抄襲事件
香港《老夫子》作者王澤(本名王家禧)日前過世,重新掀起早幾年大眾討論
《老夫子》的抄襲疑雲。
上個世紀三、四十年代,天津漫畫家朋弟(本名馮棣)發表了《老夫子》及《老白薯》等
漫畫,於京津一帶大受歡迎。而同為天津出身的王澤,在五十年代末來到香港,並於六十
年代畫出大受歡迎的《老夫子》,當中主角「老夫子」與朋弟的「老夫子」造型極之相似
,而「大蕃薯」亦有「老白薯」的影子。
再有人仔細查看,連當中的一些笑料、橋段及分鏡,竟然也跟朋弟的《老夫子》幾乎一模
一樣。甚至表達手法,也是極少對白的四格或六格漫畫,再以四字詞語命名。由於二人同
為天津人,王澤比朋弟遲了二十多年才發表作品,所以可以推斷,「老夫子」這角色及基
本漫畫設定都是來自朋弟,或至少不是來自王澤。
在此我並不是說,由於王澤抄襲,所以所有功勞都沒有了,但所有功過討論,都應該建基
於事實之上。王澤抄襲朋弟是一個事實,不能因為《老夫子》是香港人的集體回憶,就硬
說沒有抄襲,或抄襲是一件好事,因為反而令作品流傳下去之類。這陣子看到許多論點,
不論正反雙方,在我看來都有些漏洞,在此暫且分析一下。
先談談支持王澤的言論︰
「太陽底下無新鮮事,難道XX又是抄襲XX?」
抄襲、致敬、取材及二次創作,可能很容易搞混,但其實當中是有很微妙的差異。假如王
澤只抽取了「老夫子」的造型風格,再加上自己的創作,設計出角色及故事,其名字及故
事都完全不同,那還算得上是取材。如果只是採用了「老夫子」的名字,再加一點元素,
例如少對白及四字詞作題名,而故事及角色都完全不同,或是「老夫子」形像的角色,只
在故事中間中過一過場,那叫致敬。
二次創作則是非商業性的(雖然現時有官方推出的二創,但那是版權持有人認可的),例
如近日許多朋友畫老夫子弔念王澤,那沒有問題。但主角造型、姓名、漫畫風格、表達手
法都如此相像,那就是不能抵賴的抄襲。
「王澤把《老夫子》帶來香港,作品才會發揚光大,不然它只是天津一個默默無名的作品
。」
這種想法極度大香港主義,朋弟當年在京津一帶是很有名的漫畫家,報章因為連載他的漫
畫而增加銷量。當然年代不同,朋弟的作品不會被改編成動畫或真人電影,但他也絕非潦
倒又默默無名的小卒。我們憑甚麼去判斷,上個世紀的三、四十年代的京津是一個很小的
市場?這件事不是王澤在一條小鄉村,看到鄉間畫師畫的作品,然後抄過來,情況更像是
王澤年少時(朋弟《老夫子》流行時,王澤還是個十來二十歲的小伙子)在報章上看到朋
弟的漫畫,到二十多年後來港,為了糊口於是把以前看過的漫畫抄來發表。
當年通訊不發達,根本沒有香港人會知道天津的漫畫,王澤心想大概也沒有人會知道,於
是就安心採用了。而即使真的有人知道了,當年也沒甚麼版權意識可言,香港直到八十年
代也是充斥許多翻版,王澤自己應該也沒想太多吧?但說是「發揚光大」則是白化了這個
行為,朋弟的作品在當年本來就很出名了,不需外人特地抄去「發揚光大」。
如果「發揚光大」一說成立,那麼所有抄襲外地作品或另一媒體的行為也可成立了,中國
沒有抄襲《Mad Max》,他們只是把它在中國「發揚光大」而已;TVB劇也沒有抄襲日劇或
漫畫,他只是把那些故事向香港師奶「發揚光大」而已。
「不是王澤把《老夫子》帶出來,《老夫子》就會被文革消滅了!」
朋弟的《老夫子》在三、四十年代活躍,而文化大革命在1966年才發生,文革時朋弟已經
不怎麼畫《老夫子》了,朋弟最後畫了而沒有發表的《老夫子》,也是五十年代的作品。
王澤五十年代末來港,當他開始畫《老夫子》時,文革也可能未開始或剛剛開始,所以保
育一說有點牽強。
再來就是反對王澤的︰
「王澤名成利就,原作者卻貧窮潦倒,王澤害了朋弟!」
上文已經提過,朋弟絕不是默默無名的漫畫家,他是當年京津一帶的紅漫畫家。也要提提
大家,北京是中國的首都,對三十年代的中國來說,北方比南方重要。上世紀三四十年代
的天津漫畫市場,大概也不會想到把作品賣到香港甚至東南亞吧?朋弟《老夫子》的黃金
時代在三四十年代,而王澤則在二十多年後才在遙遠的南方推出《老夫子》,兩套作品並
不在同一市場中,王澤沒有逼死朋弟。
王澤不畫《老夫子》,香港就沒有《老夫子》而已,那些名利也不會回到朋弟身上的。朋
弟晚年生活不順,純粹是因為中國政局大亂,那些年所有文人及創作人生活也不好,也不
只朋弟一個。並非因為王澤抄襲《老夫子》,所以朋弟才晚年坎坷,兩者沒有因果關係。
「總之抄襲就是可恥!王澤不值得尊敬!」
王澤的《老夫子》雖然並非原創,然而當中許多故事都加入了他個人的意念,包括描寫六
十年代的老香港。那些打刧的臭阿飛、抽雪茄的大班、舊式香港家居裝潢,相信都不是三
十年代的天津產物。所以說王澤完全沒有付出,是不確實的陳述。而再重覆一次,當年的
人是沒甚麼版權意識的,那時候不覺得畫人家的角色有甚麼大錯,就像一家店賣太陽餅受
歡迎,隔壁的店立刻也賣太陽餅的程度而已。王澤當年並不會有現時創作人的觀念,明知
道大錯也去做,反而應該是覺得沒甚麼大不了,能生活就好而畫的吧?
說了那麼多,也說說我的看法。
我覺得抄襲是定案的了,沒甚麼好反駁的,但這並不抹殺了王澤的所有功勞,只是他不是
《老夫子》的原創人而已。幾十年前的人不知版權是何物,所以我也不會苛責老王澤當時
的行為。然而後來王澤應該要承認《老夫子》的原案來自朋弟,現時老王澤過身了,第二
代(王澤的長子,本名就是王澤)也應該要還朋弟一個公道。
雖然後人可能出於利益上或情感上,不想承認這件事,當中可能涉及金錢糾紛,也怕會影
響老王澤的名聲,所以乾脆推得一乾二淨。但這樣的行為,只會令老王澤背負著「抄襲者
」的污名。做任何事都有它的後果,王澤剛剛離世,大家便重提抄襲一事,也是因為他始
終不肯承認作品來自朋弟的《老夫子》。雖然承認了,便可能要面對難以面對的結果,但
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本文獲授權轉載,原文見小貝的動漫理論。
責任編輯︰鄭家榆
核稿編輯︰周雪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