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hchao (天叢雲)
2017-02-04 11:16:35※ 引述《wizardfizban (瘋法師)》之銘言:
: ※ 引述《JeremyJoung (J.J.)》之銘言:
首先著作權的權利發生要件為「創作」
上個世紀的著作權法才需要註冊,早就修掉不知道多久了
因此當然找不到有人註冊伴奏
......因為連主旋律的註冊都找不到
再來伴奏既然是樂曲(創作)的一部分,那它當然受到保護
至於那種單純從和弦變出來的萬用伴奏
會因為欠缺個別性而不受著作權保護
所以不用擔心這部分保護過度的問題
最後著作權法保護的是具體的「表達」,抽象的「思想」不受保護
因此像四天王式的套路或萌屬性這種概念式的東西
是不受著作權保護的
突然想起以前通識上過的東西 豆頁好痛著作權法保護的是具體的「表達」,抽象的「思想」不受保護這句蠻重要的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7-02-04 11:19:00阿就概念表達二分原則 不多說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7-02-04 11:24:00很多伴奏的確是沒個體性的喔 例如萬用CGC7F和弦(ry
作者:
mwt (Waiting)
2017-02-04 11:26:00很多case不能夠一概而論 得要看實際內容XDrz
問題是 四天王式的套路 很多已經具體到"完全可預測"你要如何分辨 這些劇情 哪些是抽像那些是具體??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17-02-04 11:28:00那是劇情走向 又不是每個字每個標點符號都一樣你怎麼不說國中生作文都抄別人用起承轉合XD
啊問題V.K 也沒有每一個音符都一樣啊 你這樣自打臉你只要用你說的標準 "同時套用"在VK和四天王 就好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17-02-04 11:31:00是沒錯啊 可是那時候VK克丟出來看就是每個字每個標點符號有87%以上像啊
作者:
dephille (一鍼同體!全力全快!)
2017-02-04 11:31:00所以你到底要不要把你口中的可預測翻出來給大家看到底有哪些字一樣?
所以說了一個統一標準都沒有 完全就只是讀者自由心證讀者喜歡就說四天王沒問題 不需歡就說VK抄襲問題是在我看來都是一樣的抄襲行為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17-02-04 11:33:00還是沒有正面面對問題嘛....
作者:
Winda (HOWARDHO)
2017-02-04 11:33:00幹嘛還在跟他吵,他都自認比瘋法強一點了,怎麼講他都覺得贏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17-02-04 11:34:00好喔 那就算他贏吧反正他能自我滿足就好了XD
要正面面對就是"全都封殺" 只後只要有四天王 或這種
作者:
Winda (HOWARDHO)
2017-02-04 11:35:00我是說這種人跟他吵沒意義,你再有理也沒用
作者:
Shift2 (小老鼠)
2017-02-04 11:35:00在你眼中是OK啊 只是你活在自己的世界裡而已
作者:
Shift2 (小老鼠)
2017-02-04 11:37:00只有在你眼中是的東西 怎麼能要求所有讀者抵制?
作者:
Winda (HOWARDHO)
2017-02-04 11:37:00補推
那同樣 只你有認為VK抄襲要怎抵制 很多人認為不同喔